广州设计之都地块鹤边村留用地
广州设计之都地块鹤边村留用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
*YG*
穗规划资源地证〔2024〕53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七、第三十八条规定,经审核,本用地程目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特颁发此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用地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发证机关 |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
日 期 | 2024-08-20 |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 (略) 白云区鹤龙街鹤边经济联合社 |
建设项目名称 | |
综合受理号 | |
用地性质 | |
用地位置 | |
用地面积(平方米) | |
建设规模 | |
附图及附件名称 |
用地单位(个人)名称 | (略) 白云区鹤龙街鹤边经济联合社 |
项目名称 | |
综合受理号 | |
批准用地机关 | |
批准用地文号 | |
用地位置 | |
用地面积 | |
土地用途 | |
建设规模 | |
土地取得方式 | |
附图及附件名称 |
项目立案号 | *9 |
---|---|
发文号 | 穗规划资源地证〔2024〕534号 |
电子监管号(流水号) | *YG* |
综合受理号 | by** |
日期 | 2024-08-20 |
日期 | |
用地单位(个人)名称 | (略) 白云区鹤龙街鹤边经济联合社 |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 (略) 白云区鹤龙街鹤边经济联合社 |
项目名称 | 广州设计之都AB*地块(鹤边村留用地) |
建设项目名称 | 广州设计之都AB*地块(鹤边村留用地) |
用地性质 | 商业商务用地 |
批准用地机关 | (略) 人民政府 |
批准用地文号 | 粤府土审(授)〔2023〕146号 |
用地位置 | 鹤龙街鹤边村 |
建设位置 | 鹤龙街鹤边村 |
用地面积(平方米) | 地表总面积:*仟*佰点击查看>>平方米(其中净用地面积3884平方米,绿地用地面积437平方米。) |
土地用途 | 零售商业用地,防护绿地 |
建设规模 | / |
土地取得方式 | 划拨 |
附图及附件名称 | 以*-2024-0039《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电子监管号:*A*)附图为准 |
附加说明 | 1.根据粤府土审(授)〔2023〕146号、穗规划资源业务函〔2024〕1162号、穗规划资源留〔2021〕32号、穗规划资源留〔2023〕61号、穗规划资源留〔2020〕1号 、穗府云规划资源审〔2024〕25号、穗规划资源业务函〔2024〕6001号、*-2024-0039《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电子监管号:*A*)核发此证。 2.本 (略) 白云区鹤龙街鹤边经济联合社村集体经济发展留用地,共扣减留用地指标6807平方米,在穗云规划资源留〔2020〕1号文扣减5157平方米,在穗云规划资源留〔2021〕32号文扣减320平方米,在穗云规划资源留〔2023〕61号文扣减1330平方米。 3.用地范围内如涉及文物保护、古墓、历史建筑、古树名木、大树、老树等历史文化保护事宜,需征求文物保护、园林等主管部门的意见,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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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规划资源地证〔2024〕53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七、第三十八条规定,经审核,本用地程目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特颁发此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用地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发证机关 |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
日 期 | 2024-08-20 |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 (略) 白云区鹤龙街鹤边经济联合社 |
建设项目名称 | |
综合受理号 | |
用地性质 | |
用地位置 | |
用地面积(平方米) | |
建设规模 | |
附图及附件名称 |
用地单位(个人)名称 | (略) 白云区鹤龙街鹤边经济联合社 |
项目名称 | |
综合受理号 | |
批准用地机关 | |
批准用地文号 | |
用地位置 | |
用地面积 | |
土地用途 | |
建设规模 | |
土地取得方式 | |
附图及附件名称 |
项目立案号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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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号 | 穗规划资源地证〔2024〕534号 |
电子监管号(流水号) | *YG* |
综合受理号 | by** |
日期 | 2024-08-20 |
日期 | |
用地单位(个人)名称 | (略) 白云区鹤龙街鹤边经济联合社 |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 (略) 白云区鹤龙街鹤边经济联合社 |
项目名称 | 广州设计之都AB*地块(鹤边村留用地) |
建设项目名称 | 广州设计之都AB*地块(鹤边村留用地) |
用地性质 | 商业商务用地 |
批准用地机关 | (略) 人民政府 |
批准用地文号 | 粤府土审(授)〔2023〕146号 |
用地位置 | 鹤龙街鹤边村 |
建设位置 | 鹤龙街鹤边村 |
用地面积(平方米) | 地表总面积:*仟*佰点击查看>>平方米(其中净用地面积3884平方米,绿地用地面积437平方米。) |
土地用途 | 零售商业用地,防护绿地 |
建设规模 | / |
土地取得方式 | 划拨 |
附图及附件名称 | 以*-2024-0039《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电子监管号:*A*)附图为准 |
附加说明 | 1.根据粤府土审(授)〔2023〕146号、穗规划资源业务函〔2024〕1162号、穗规划资源留〔2021〕32号、穗规划资源留〔2023〕61号、穗规划资源留〔2020〕1号 、穗府云规划资源审〔2024〕25号、穗规划资源业务函〔2024〕6001号、*-2024-0039《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电子监管号:*A*)核发此证。 2.本 (略) 白云区鹤龙街鹤边经济联合社村集体经济发展留用地,共扣减留用地指标6807平方米,在穗云规划资源留〔2020〕1号文扣减5157平方米,在穗云规划资源留〔2021〕32号文扣减320平方米,在穗云规划资源留〔2023〕61号文扣减1330平方米。 3.用地范围内如涉及文物保护、古墓、历史建筑、古树名木、大树、老树等历史文化保护事宜,需征求文物保护、园林等主管部门的意见,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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