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云和县中心城区路网“消改提”工程-新建南路道路延伸工程高速桥至创新大道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拟对云和县中心城区路网“消改提”工程-新建南路道路延伸工程高速桥至创新大道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云和县 (略) 网“消改提”工程(2024-2026)- (略) 道路延伸工程(高速桥至创新大道) | (略) 建设项目服务中心 | 云和县白龙山街道(高速桥至创新大道) | 项目总用地面积*.17平方米, (略) (高速桥至创新大道) (略) 全长978.432米,道路宽度30米,创新大道衔接段全长135.782米,道路宽度32米。主要建设内 (略) 、桥梁、给排水管道、交通安全设施、强弱电管线、照明、绿化等。 | /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1.水污染物防治 项目建设施工过程中废水应积极采取截流、沉淀等有效措施,防止施工工地地表冲刷而造成污染现象的产生。 2.大气污染物防治 加强施工与车辆运输管理,采取抑尘措施,降低施工活动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3.噪声污染防治 采取隔声、降噪、减震措施,确保施工场界噪声排放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要求。 4.固体废弃物防治 按住建部门的要求,做好建筑垃圾的消纳工作。 5. 生态保护要求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应落实环评和水保方案中提出的各项水土保持等生态环保措施,使项目建设中对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最小化。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8月27日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云和分局行政许可科
联系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云 (略) 40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云和县 (略) 网“消改提”工程(2024-2026)- (略) 道路延伸工程(高速桥至创新大道) | (略) 建设项目服务中心 | 云和县白龙山街道(高速桥至创新大道) | 项目总用地面积*.17平方米, (略) (高速桥至创新大道) (略) 全长978.432米,道路宽度30米,创新大道衔接段全长135.782米,道路宽度32米。主要建设内 (略) 、桥梁、给排水管道、交通安全设施、强弱电管线、照明、绿化等。 | /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1.水污染物防治 项目建设施工过程中废水应积极采取截流、沉淀等有效措施,防止施工工地地表冲刷而造成污染现象的产生。 2.大气污染物防治 加强施工与车辆运输管理,采取抑尘措施,降低施工活动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3.噪声污染防治 采取隔声、降噪、减震措施,确保施工场界噪声排放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要求。 4.固体废弃物防治 按住建部门的要求,做好建筑垃圾的消纳工作。 5. 生态保护要求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应落实环评和水保方案中提出的各项水土保持等生态环保措施,使项目建设中对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最小化。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8月27日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云和分局行政许可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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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云 (略) 4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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