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福建省莆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莆阳环保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转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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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对福建省莆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莆阳环保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转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福建省 (略) 莆阳环保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转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8月22日-2024年8月28日(5个工作日)

公示单位: (略) 秀屿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594-*

传 真:0594-*   

通信地址: (略) 秀屿区政务服务中心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莆阳环保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转运项目

建设地点

(略) 秀屿区笏石工业园区荔港南大道680号内D幢厂房

建设单位

福建省 (略)

编制单位

(略) (略)

项目概况

项目共租赁厂房建筑面积为1007m2,拟从事年收集、储存、转运小微企业危险废物2000t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污染治理措施

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市 (略) 排入秀屿区港城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项目生活污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相关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总氮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表1 B等级规定)。

2、大气污染治理措施

项目目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暂存库单独作为整体密闭的微负压车间、废机油储罐设置集气罩、破损废铅蓄电池暂存间设置为密闭隔间,以上废气经废气收集系统系统收集后经“碱性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系统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3、噪声污染治理措施

项目噪声主要防护措施如下:

①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从源头上降低噪声源强;

②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消声、隔声等降噪措施,如:风机等设备采用软连接且加固管道减少混响与振动;

③合理布局将主要设备远离敏感目标;

④根据要求定期委托第三方监测单位进行检测,根据检测结果诊断现有噪声措施的合理性并进行整改完善。

4、固废污染治理措施 

本项目危险废物为废包装物、废劳保用品、废机油空桶、清洁废水、废清洁工具、废吸油毡、储罐油泥、破损蓄电池及废电解液、废石灰及废抹布、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喷淋塔废液等,收集后委托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建设单位应参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对厂区内危险废物暂存区进一步规范化,做好地面硬化、防渗措施,并能满足承载力要求,设置必要的防风、防雨、防晒措施。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福建省 (略) 莆阳环保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转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8月22日-2024年8月28日(5个工作日)

公示单位: (略) 秀屿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594-*

传 真:0594-*   

通信地址: (略) 秀屿区政务服务中心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莆阳环保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转运项目

建设地点

(略) 秀屿区笏石工业园区荔港南大道680号内D幢厂房

建设单位

福建省 (略)

编制单位

(略) (略)

项目概况

项目共租赁厂房建筑面积为1007m2,拟从事年收集、储存、转运小微企业危险废物2000t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污染治理措施

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市 (略) 排入秀屿区港城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项目生活污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相关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总氮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表1 B等级规定)。

2、大气污染治理措施

项目目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暂存库单独作为整体密闭的微负压车间、废机油储罐设置集气罩、破损废铅蓄电池暂存间设置为密闭隔间,以上废气经废气收集系统系统收集后经“碱性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系统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3、噪声污染治理措施

项目噪声主要防护措施如下:

①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从源头上降低噪声源强;

②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消声、隔声等降噪措施,如:风机等设备采用软连接且加固管道减少混响与振动;

③合理布局将主要设备远离敏感目标;

④根据要求定期委托第三方监测单位进行检测,根据检测结果诊断现有噪声措施的合理性并进行整改完善。

4、固废污染治理措施 

本项目危险废物为废包装物、废劳保用品、废机油空桶、清洁废水、废清洁工具、废吸油毡、储罐油泥、破损蓄电池及废电解液、废石灰及废抹布、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喷淋塔废液等,收集后委托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建设单位应参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对厂区内危险废物暂存区进一步规范化,做好地面硬化、防渗措施,并能满足承载力要求,设置必要的防风、防雨、防晒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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