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26日南京江北新区行政审批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4年8月26日南京江北新区行政审批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索 引 号: | *MB*R/2024-* | 信息分类: | 综合政务 / 环评拟批项目公示 / 公告 |
发布机构: | 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 生成日期: | 2024-08-26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2024年8月26日南京江北新区行政审批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环评;拟批;公示 | |
内容概览: | |||
在线链接地址: | |||
文件下载: |
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传真:025-*
通信地址:南京滨江大道292 (略) 民中心
联系人:南京江北新区行政审批局环境资源审批办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编制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水厂炼油水务污水预处理环保隐患治理项目 | 南京江北新区扬子石化炼油厂厂区内 | 中国石化 (略) | 江苏国恒安全 (略) | 在水厂炼油水务车间预留空地上建设1套200m3/h高含油和1套400m3/h低含油污水处理设施,将含油污水分质处理后送净一车间集中处理;在现有1台污水沉降罐和3台污水旋液罐上分别增设氮封,并增设2套900m3/h的无动力尾气处理设施;污水调节罐(本项目改建)增设氮封并将尾气送现有3#常减压VOCs处理设施处理;在现有污水池上增设DN100集气管,接入去炼油厂1#渣油加氢加热炉配风总管;配套增设部分管道、污水提升泵、分析小屋等设施,改造配套电仪等;本项目不改变原炼油老区污水处理规模。 | (一)本项目产生的地面冲洗废水收集经低含油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水厂净一车间和回用装置处理。本项目不新增全厂废水外排量。 (二)污水沉降罐、旋液罐废气分别进入2套无动力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FQ-01、FQ-02)排放;污水调节罐废气收集后依托现有3#常减压油气回收装置进行处理。 (三)合理布局提升泵等噪声源,优先选用低噪型设备,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3类标准。 (四)项目产生的废吸附剂、油泥、水气浮渣等危险废物,送有资质单位处理,转移处置时按规定办理相关环保手续。 |
2 | 葛瑞FFS吹膜生产线项目 | 南京江北新区中山科 (略) 695号 | 南 (略) | 南京 (略) | 项目位于南京江北新区中山科 (略) 695号,购置FFS膜生产设备、印刷设备各一条,用于扩建FFS膜的产能。建成后,全厂形成年产母料0.*吨、FFS膜1.*吨的生产规模。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 (一)本项目不新增废水产生。 (二)落实各类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挤出和吹胀废气、印刷废气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22米高排气筒(FQ-3)排放;危废间废气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FQ-4)排放。 (三)合理布局FFS膜生产设备、印刷设备及吸料泵等噪声源,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四)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废的收集、贮存和处置措施。油墨桶、废机油、废润滑油和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送有资质单位处理,转移处置时,按规定办理相关环保手续。 |
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
2024年8月26日
索 引 号: | *MB*R/2024-* | 信息分类: | 综合政务 / 环评拟批项目公示 / 公告 |
发布机构: | 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 生成日期: | 2024-08-26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2024年8月26日南京江北新区行政审批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环评;拟批;公示 | |
内容概览: | |||
在线链接地址: | |||
文件下载: |
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传真:025-*
通信地址:南京滨江大道292 (略) 民中心
联系人:南京江北新区行政审批局环境资源审批办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编制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水厂炼油水务污水预处理环保隐患治理项目 | 南京江北新区扬子石化炼油厂厂区内 | 中国石化 (略) | 江苏国恒安全 (略) | 在水厂炼油水务车间预留空地上建设1套200m3/h高含油和1套400m3/h低含油污水处理设施,将含油污水分质处理后送净一车间集中处理;在现有1台污水沉降罐和3台污水旋液罐上分别增设氮封,并增设2套900m3/h的无动力尾气处理设施;污水调节罐(本项目改建)增设氮封并将尾气送现有3#常减压VOCs处理设施处理;在现有污水池上增设DN100集气管,接入去炼油厂1#渣油加氢加热炉配风总管;配套增设部分管道、污水提升泵、分析小屋等设施,改造配套电仪等;本项目不改变原炼油老区污水处理规模。 | (一)本项目产生的地面冲洗废水收集经低含油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水厂净一车间和回用装置处理。本项目不新增全厂废水外排量。 (二)污水沉降罐、旋液罐废气分别进入2套无动力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FQ-01、FQ-02)排放;污水调节罐废气收集后依托现有3#常减压油气回收装置进行处理。 (三)合理布局提升泵等噪声源,优先选用低噪型设备,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3类标准。 (四)项目产生的废吸附剂、油泥、水气浮渣等危险废物,送有资质单位处理,转移处置时按规定办理相关环保手续。 |
2 | 葛瑞FFS吹膜生产线项目 | 南京江北新区中山科 (略) 695号 | 南 (略) | 南京 (略) | 项目位于南京江北新区中山科 (略) 695号,购置FFS膜生产设备、印刷设备各一条,用于扩建FFS膜的产能。建成后,全厂形成年产母料0.*吨、FFS膜1.*吨的生产规模。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 (一)本项目不新增废水产生。 (二)落实各类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挤出和吹胀废气、印刷废气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22米高排气筒(FQ-3)排放;危废间废气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FQ-4)排放。 (三)合理布局FFS膜生产设备、印刷设备及吸料泵等噪声源,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四)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废的收集、贮存和处置措施。油墨桶、废机油、废润滑油和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送有资质单位处理,转移处置时,按规定办理相关环保手续。 |
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
2024年8月26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