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台州弘源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年产5800吨再生塑料制品生产线技改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关于拟对台州弘源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年产5800吨再生塑料制品生产线技改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关于拟对台州弘源 (略) 年产5800吨再生塑料制品生产线技改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玉环建示[2024]12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要求,我局拟对台州弘源 (略) 年产5800吨再生塑料制品生产线技改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予以公告。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告日期内,向本局反映。
项目名称 | 台州弘源 (略) 年产5800吨再生塑料制品生产线技改项目 | |||||||
建设单位 | 台州弘源 (略) | 项目负责人 | 薛能彬 | |||||
环评机构 | 浙江 (略) | |||||||
建设性质 | 新 | 改 | √ | 扩 | 投 资 | *元 | ||
建设地点 | (略) 沙门镇滨港工业 (略) 26号 | 用 地 | 7357 m2 | |||||
项目概况 | 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5800吨再生塑料制品的生产能力 |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 (略) 站公示形式开展了公众参与。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
周边情况、敏感点、废水排向 | 项 (略) 沙门镇滨港工业 (略) 26号,租赁玉 (略) 现有已建部分厂房作为生产车间,距离项目最近环境敏感点为厂界西北侧667 m处的沙门保障房。 | |||||||
主要污染物 产生情况 | 主要为废水、废气、固废及噪声。 | |||||||
主要污染 防治措施 | 投料粉尘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 m排放筒(DA004)高空排放;拟对造粒车间密闭,造粒废气收集后采用静电除油+UV光催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不低于15 m排放筒(DA005)高空排放;拟对塑料成型车间密闭,成型废气收集后采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不低于15 m排放筒(DA006)高空排放;项目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直接冷却水经石英砂+活性炭旁通过滤装置处理后循环回用,不外排;新增的生活污水经现有化粪池预 (略) (略) ,最终由玉环滨港工业城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固废分类收集,规范处置;落实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
一、公告时间:( 2024年8月27日 ~ 2024年8月27日)
二、反映方式:本公告期间,你如对项目污染问题有疑问,或认为该项目建设对你的工作、生产、生活环境可能造成显著影响,请你在本公告期内以电话、传真、信件方式向我局反映。
三、联系方式:电子信箱:E-mail:*@*63.com
电话:* 传真:*
通信地址: (略) 为民服 (略) 生态环境局玉环分局行政审批科 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略) 生态环境局
2024年8月27日
关于拟对台州弘源 (略) 年产5800吨再生塑料制品生产线技改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玉环建示[2024]12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要求,我局拟对台州弘源 (略) 年产5800吨再生塑料制品生产线技改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予以公告。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告日期内,向本局反映。
项目名称 | 台州弘源 (略) 年产5800吨再生塑料制品生产线技改项目 | |||||||
建设单位 | 台州弘源 (略) | 项目负责人 | 薛能彬 | |||||
环评机构 | 浙江 (略) | |||||||
建设性质 | 新 | 改 | √ | 扩 | 投 资 | *元 | ||
建设地点 | (略) 沙门镇滨港工业 (略) 26号 | 用 地 | 7357 m2 | |||||
项目概况 | 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5800吨再生塑料制品的生产能力 |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 (略) 站公示形式开展了公众参与。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
周边情况、敏感点、废水排向 | 项 (略) 沙门镇滨港工业 (略) 26号,租赁玉 (略) 现有已建部分厂房作为生产车间,距离项目最近环境敏感点为厂界西北侧667 m处的沙门保障房。 | |||||||
主要污染物 产生情况 | 主要为废水、废气、固废及噪声。 | |||||||
主要污染 防治措施 | 投料粉尘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 m排放筒(DA004)高空排放;拟对造粒车间密闭,造粒废气收集后采用静电除油+UV光催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不低于15 m排放筒(DA005)高空排放;拟对塑料成型车间密闭,成型废气收集后采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不低于15 m排放筒(DA006)高空排放;项目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直接冷却水经石英砂+活性炭旁通过滤装置处理后循环回用,不外排;新增的生活污水经现有化粪池预 (略) (略) ,最终由玉环滨港工业城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固废分类收集,规范处置;落实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
一、公告时间:( 2024年8月27日 ~ 2024年8月27日)
二、反映方式:本公告期间,你如对项目污染问题有疑问,或认为该项目建设对你的工作、生产、生活环境可能造成显著影响,请你在本公告期内以电话、传真、信件方式向我局反映。
三、联系方式:电子信箱:E-mail:*@*63.com
电话:* 传真:*
通信地址: (略) 为民服 (略) 生态环境局玉环分局行政审批科 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略) 生态环境局
2024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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