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更正登记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不动产更正登记公告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的规定,拟对下列不动产登记簿的部分内容予以更正,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 年9月14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更正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略) 沙县区凤岗街 (略) 10号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598-*

序号

不动产坐落

更正内容

备注

1

(略) 沙县区夏茂镇长阜村

将沙政林证字(2005)第*号林权证中的[0307]*宗地的林地所有权权利人、林地使用权权利人、林木所有权权利人、林木使用权权利人 (略) 沙县区夏茂镇儒元村村民委员会

[0307]*

2

(略) 沙县区夏茂镇长阜村

将沙政林证字(2005)第*号林权证中的[0307]*宗地的林地所有权权利人、林地使用权权利人、林木所有权权利人、林木使用权权利人 (略) 沙县区夏茂镇儒元村村民委员会

[0307]*

3

(略) 沙县区夏茂镇长阜村

将沙政林证字(2005)第*号林权证中的[0307]*宗地的林地所有权权利人、林地使用权权利人、林木所有权权利人、林木使用权权利人 (略) 沙县区夏茂镇儒元村村民委员会

[0307]*

 公告单位: (略) 沙县区自然资源局

  2024年8月27日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的规定,拟对下列不动产登记簿的部分内容予以更正,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 年9月14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更正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略) 沙县区凤岗街 (略) 10号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598-*

序号

不动产坐落

更正内容

备注

1

(略) 沙县区夏茂镇长阜村

将沙政林证字(2005)第*号林权证中的[0307]*宗地的林地所有权权利人、林地使用权权利人、林木所有权权利人、林木使用权权利人 (略) 沙县区夏茂镇儒元村村民委员会

[0307]*

2

(略) 沙县区夏茂镇长阜村

将沙政林证字(2005)第*号林权证中的[0307]*宗地的林地所有权权利人、林地使用权权利人、林木所有权权利人、林木使用权权利人 (略) 沙县区夏茂镇儒元村村民委员会

[0307]*

3

(略) 沙县区夏茂镇长阜村

将沙政林证字(2005)第*号林权证中的[0307]*宗地的林地所有权权利人、林地使用权权利人、林木所有权权利人、林木使用权权利人 (略) 沙县区夏茂镇儒元村村民委员会

[0307]*

 公告单位: (略) 沙县区自然资源局

  2024年8月27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