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水回用技改及其配套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
中水回用技改及其配套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
东营 (略) 中水回用技改及其配套工程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东营 (略) 中水回用技改及其配套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东营 (略) 中水回用技改及其配套工程;
建设地点:东营区化工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项 (略) 东营区史口 (略) 以西,石化总 (略) 以南,海欣热力以北;
建设内容:东营 (略) (运维单位)投资*元,对中水回用工艺(超滤+反渗透)进行技术改造,主要改造内容包括:①新增活性炭吸附系统作为原中水回用工艺的预处理工艺;②新增浓水处理措施,超滤、反渗透工序产生的浓水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外排;③配套饱和炭再生系统及其他公辅、环保设施。本项目建设完成后,回用水线中水回用量不变(8800m3/d),污水厂废水总处理规模不变(*m3/d)。实际运行中企业出于经济和环保角度考虑饱和活性炭再生装置建设完成后不再使用。
本次验收范围为中水回用技改及其配套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增活性炭吸附系统作为原中水回用工艺的预处理工艺,新增浓水处理措施,超滤、反渗透工序产生的浓水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外排;配套其他公辅、环保设施。
验收结论:东营 (略) 中水回用技改及其配套工程环保手续齐全,建立了环境管理制度,项目主体工程及环境保护设施等总体按环评批复的要求建成,基本落实了环评批复中的各项环保要求,无重大变动;验收监测期间各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各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各固体废物能得到有效处置;验收监测报告不存在重大质量缺陷;验收合格。
建设单位:东营 (略) ;
公示时间:2024年8月27日起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张经理
联系电话:*
东营 (略) 中水回用技改及其配套工程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东营 (略) 中水回用技改及其配套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东营 (略) 中水回用技改及其配套工程;
建设地点:东营区化工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项 (略) 东营区史口 (略) 以西,石化总 (略) 以南,海欣热力以北;
建设内容:东营 (略) (运维单位)投资*元,对中水回用工艺(超滤+反渗透)进行技术改造,主要改造内容包括:①新增活性炭吸附系统作为原中水回用工艺的预处理工艺;②新增浓水处理措施,超滤、反渗透工序产生的浓水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外排;③配套饱和炭再生系统及其他公辅、环保设施。本项目建设完成后,回用水线中水回用量不变(8800m3/d),污水厂废水总处理规模不变(*m3/d)。实际运行中企业出于经济和环保角度考虑饱和活性炭再生装置建设完成后不再使用。
本次验收范围为中水回用技改及其配套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增活性炭吸附系统作为原中水回用工艺的预处理工艺,新增浓水处理措施,超滤、反渗透工序产生的浓水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外排;配套其他公辅、环保设施。
验收结论:东营 (略) 中水回用技改及其配套工程环保手续齐全,建立了环境管理制度,项目主体工程及环境保护设施等总体按环评批复的要求建成,基本落实了环评批复中的各项环保要求,无重大变动;验收监测期间各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各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各固体废物能得到有效处置;验收监测报告不存在重大质量缺陷;验收合格。
建设单位:东营 (略) ;
公示时间:2024年8月27日起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张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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