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方良药业有限公司科创区园兴西街33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四川方良药业有限公司科创区园兴西街33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一、地块基本情况
本次调查地块为 (略) 科创区园兴西街33号地块,地块位于 (略) 科创区园兴西街33号,地块中心坐标为X:*.8 ,Y:*.8 (国家2000坐标系高斯投影),总占地面积4822.71m2。该地块土地权人为 (略) ,用地性质将规划为二类住宅用地(R),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中第一类用地。
二、初步调查内容
(1)根据资料查询及人员访谈,2003年之前,地块范围内主要为当地农户民房、农田及荒地。2003年, (略) 成立,并于2004年11月建成兽药栓剂生产厂房及其配套设施;制备兽用栓剂(兽用干奶栓、清宫栓、退热栓等系列动物药品)。2019年, (略) 停止生产,清空厂房生产设备。2021年,地块生产厂房改造为泳健体育恒温游泳健身连锁健身场馆。2023年,地块内健身场馆停业,其内所有健身器材及设施已于停业后时全部清运。
(2)地块调查范围内存在过有毒有物质储存及使用;但不存在产品、原辅材料、油品的地下储罐或地下输送管道,不存在工业废水的地下输送管道或储存池,未发生过化学品泄漏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无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工业废水污染、工业废气污染,无工业废水排放沟渠或渗坑;不涉及规模化养殖。
地块周围500m范围内主要为企业、居民住户及行政单位,不涉及规模化养殖,存在有毒有物质使用等潜在污染土壤行为;但周边地块历史上未有污染事故发生,对本地块造成污染的可能性较小。
(3)本项目前期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的方式进行了土壤污染状况第一阶段调查,经调查, (略) 科创区园兴西街33号地块内 (略) 原料库、栓剂生产车间1、栓剂生产车间2、质检中心等重点区域,可能涉及的污染物可通过大气扩散、雨水淋洗、泄露和事故排放等多种途径污染地块及周边的土壤和地下水。
(4)根据地块原有企业生产工艺及环境影响特点,并参考《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在产企业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等相关技术导则和规范,初步确定地块土壤和地下水可能受到的污染隐患主要为:pH、硬脂酸、醋酸氯已定、安乃近等。
(5)根据前期识别的主要污染因子和污染区域,将地块内企业厂区分为若干调查单元,并采用分区布点法在地块内及其周边设置了5个土壤检测点及1个土壤对照点;另外根据成井总结情况,钻孔深度18.0m,未见地下水分布,故本次调查不进行地下水采样。土壤检测项目包含:pH;《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表1 中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基本项目)”中45项基本项目、“表2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其他项目)”中石油烃。
(6)本次调查共检测土壤样品16个(含1个对照土样),检测指标包括pH、重金属和无机物、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石油烃等。依据《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表1、表2中“筛选值-第一类用地”标准限值及样品实测值评价分析可知: (略) 科创区园兴西街33号地块土壤超标率为0%,与对照点位浓度值比较无明显差异,地块土壤状况良好。
三、地块调查结论
综上所述,根据初步采样分析结果及《四川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专家评审指南(修订版)》(川环办函〔2022〕443号)相关规定, (略) 科创区园兴西街33号地块内土壤污染物浓度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和地方相关标准,故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本地块不存在环境风险,无需开展详细采样分析和地块风险评估工作,可作为后期第一类用地类型(二类住宅用地)使用。
一、地块基本情况
本次调查地块为 (略) 科创区园兴西街33号地块,地块位于 (略) 科创区园兴西街33号,地块中心坐标为X:*.8 ,Y:*.8 (国家2000坐标系高斯投影),总占地面积4822.71m2。该地块土地权人为 (略) ,用地性质将规划为二类住宅用地(R),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中第一类用地。
二、初步调查内容
(1)根据资料查询及人员访谈,2003年之前,地块范围内主要为当地农户民房、农田及荒地。2003年, (略) 成立,并于2004年11月建成兽药栓剂生产厂房及其配套设施;制备兽用栓剂(兽用干奶栓、清宫栓、退热栓等系列动物药品)。2019年, (略) 停止生产,清空厂房生产设备。2021年,地块生产厂房改造为泳健体育恒温游泳健身连锁健身场馆。2023年,地块内健身场馆停业,其内所有健身器材及设施已于停业后时全部清运。
(2)地块调查范围内存在过有毒有物质储存及使用;但不存在产品、原辅材料、油品的地下储罐或地下输送管道,不存在工业废水的地下输送管道或储存池,未发生过化学品泄漏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无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工业废水污染、工业废气污染,无工业废水排放沟渠或渗坑;不涉及规模化养殖。
地块周围500m范围内主要为企业、居民住户及行政单位,不涉及规模化养殖,存在有毒有物质使用等潜在污染土壤行为;但周边地块历史上未有污染事故发生,对本地块造成污染的可能性较小。
(3)本项目前期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的方式进行了土壤污染状况第一阶段调查,经调查, (略) 科创区园兴西街33号地块内 (略) 原料库、栓剂生产车间1、栓剂生产车间2、质检中心等重点区域,可能涉及的污染物可通过大气扩散、雨水淋洗、泄露和事故排放等多种途径污染地块及周边的土壤和地下水。
(4)根据地块原有企业生产工艺及环境影响特点,并参考《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在产企业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等相关技术导则和规范,初步确定地块土壤和地下水可能受到的污染隐患主要为:pH、硬脂酸、醋酸氯已定、安乃近等。
(5)根据前期识别的主要污染因子和污染区域,将地块内企业厂区分为若干调查单元,并采用分区布点法在地块内及其周边设置了5个土壤检测点及1个土壤对照点;另外根据成井总结情况,钻孔深度18.0m,未见地下水分布,故本次调查不进行地下水采样。土壤检测项目包含:pH;《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表1 中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基本项目)”中45项基本项目、“表2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其他项目)”中石油烃。
(6)本次调查共检测土壤样品16个(含1个对照土样),检测指标包括pH、重金属和无机物、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石油烃等。依据《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表1、表2中“筛选值-第一类用地”标准限值及样品实测值评价分析可知: (略) 科创区园兴西街33号地块土壤超标率为0%,与对照点位浓度值比较无明显差异,地块土壤状况良好。
三、地块调查结论
综上所述,根据初步采样分析结果及《四川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专家评审指南(修订版)》(川环办函〔2022〕443号)相关规定, (略) 科创区园兴西街33号地块内土壤污染物浓度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和地方相关标准,故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本地块不存在环境风险,无需开展详细采样分析和地块风险评估工作,可作为后期第一类用地类型(二类住宅用地)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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