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澜路东侧、桂平路北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备案稿主要内容公示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澜路东侧、桂平路北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备案稿主要内容公示
(略) 南海区桂城 (略) 东侧、 (略) 北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备案稿)主要内容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保部令第42号)、《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办法》(2018年11月29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广东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粤府〔2016〕145号)、《 (略)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佛府函〔2017〕22号)等文件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保障调查地块再开发利用的环境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本地块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地块环境管理工作提供依据。
(略) 南海区桂城街道集体土地整备中心委托,广东省 (略) 开展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编制完成了《 (略) 南海区桂城 (略) 东侧、 (略) 北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现将调查报告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一、 土地使用权人
单位名称:广东 (略)
地址: (略) 南海区桂城 (略) 76号宏宇景裕豪园20栋二层之二
二、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单位
单位名称:广东省 (略)
地址: (略) 南海区桂城街道金融高新区智富大厦33楼
联系人:冯工
联系方式:0757-*
三、 地块概况
地块名称: (略) 南海区桂城 (略) 东侧、 (略) 北侧地块
地块地址: (略) 南海区桂城 (略) 以东、 (略) 以北地段
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3.*°,北纬23.*°
地块面积:*.49m2
用地规划:二类居住用地(R2)和商业用地(B1)
四、 结论
第一阶段调查工作时间为2024年6月至7月。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了解到,调查地块早期为农田,主要种植水稻、季节性蔬菜等农作物;1997年地块西侧新建商铺,主要从事五金、塑料配件零售,不涉及生产加工活动;2002年西侧商铺拆除, (略) 广场,作为商业购物中心,设有商场、超市和停车场等,2024年5月广场全面关停,所有商家闭店撤场;目 (略) 广场已拆除部分构筑物,其余建筑闲置。
调查地块 (略) 为南海新天地广 (略) 花园居住小区,南 (略) 地铁站B2 (略) 广场;西 (略) 为南海万科广 (略) 地铁站B1出入口,北侧为空地和维也纳酒店。
根据第一阶段土壤调查结果,地块历史上可能存在潜在污染企业的仅两家汽车维修店,考虑汽车维修保养过程可能存在石油类物质跑冒滴漏从而影响到地块内土壤和地下水环境,故将两家汽修店区域作为重点区域,面积为350m2;其余区域仅涉及办公生活、餐饮、车辆停放等活动,未发生过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存放、倾倒、填埋等污染事故,识别为一般区域。
综合地块内及地块周边的污染识别,原辅材料的成分及产生的污染物成分,以及各类污染物是否存在污染途径等进行分析,可识别特征污染物为:石油烃(C10-C40)。
第二阶段调查采样时间为2024年7月29日至2024年8月2日,根据所收集的资料、人员访谈信息,综合污染识别结果,结合《广东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审查要点(试行)》(粤环办〔2020〕67号)中重点区域与其他区域划分的相关内容,本次调查将两家汽修店区域作为重点区域,面积为350m2,其余区域为一般区域。重点区域按照不大于 40m×40m的采样密度布设采样点,共布设1个采样点,布点密度为350m2/个,布点密度满足1600 m2/个。一般区域按照不大于 100m×100m 的采样密度且区域面积>5000m2,土壤采样点位数不少于3个的原则布设采样点,共布设7个土壤采样点,布点密度约为6828.21m2/个,布点密度满足*m2/个。
地块内共布设8个土壤采样点,点位钻探深度为6.0~8.0m,每个钻孔垂直方向采集4~6层土壤样品,共采集土壤样品43个(不含平行样);地块外布设2个土壤对照点,共取2份表层样品(不含平行样)。所有土壤样品监测指标包括《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中45项基本项目、石油烃(C10~C40)、pH和水分。
地块内共布设3个地下水监测井,采集3份地下水样品(不含平行样),地下水监测指标为pH值和浊度、砷、汞、镉、六价铬、镍、铅、铜和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
根据监测结果:
(1)地块内土壤样品中所有检测指标的检测结果均低于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或背景值。
(2)地块内地下水样品中浊度超出GB/T*-2017中IV类标准限值,其余检测指标均低于GB/T*-2017中的IV类标准限值或推导值。浊度不属于GB/T *-2017中有毒有害指标,未列入《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指南》附录H 中的有毒有害物质,地块所在区域全面覆盖 (略) ,不开采地块地下水作为饮用水源或其他用途,不存在与人体直接接触的暴露途径,对人体健康风险可接受,因此,无须启动地下水详细调查。
综上,调查地块土壤样品监测结果低于本次调查确定的*中的第一类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地下水环境状况基本符合相应环境标准,无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综上,本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对人体健康风险可接受,可作为二类居住用地(R2)和商业用地(B1)进行再开发利用。
(略) 南海区桂城 (略) 东侧、 (略) 北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备案稿)主要内容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保部令第42号)、《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办法》(2018年11月29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广东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粤府〔2016〕145号)、《 (略)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佛府函〔2017〕22号)等文件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保障调查地块再开发利用的环境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本地块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地块环境管理工作提供依据。
(略) 南海区桂城街道集体土地整备中心委托,广东省 (略) 开展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编制完成了《 (略) 南海区桂城 (略) 东侧、 (略) 北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现将调查报告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一、 土地使用权人
单位名称:广东 (略)
地址: (略) 南海区桂城 (略) 76号宏宇景裕豪园20栋二层之二
二、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单位
单位名称:广东省 (略)
地址: (略) 南海区桂城街道金融高新区智富大厦33楼
联系人:冯工
联系方式:0757-*
三、 地块概况
地块名称: (略) 南海区桂城 (略) 东侧、 (略) 北侧地块
地块地址: (略) 南海区桂城 (略) 以东、 (略) 以北地段
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3.*°,北纬23.*°
地块面积:*.49m2
用地规划:二类居住用地(R2)和商业用地(B1)
四、 结论
第一阶段调查工作时间为2024年6月至7月。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了解到,调查地块早期为农田,主要种植水稻、季节性蔬菜等农作物;1997年地块西侧新建商铺,主要从事五金、塑料配件零售,不涉及生产加工活动;2002年西侧商铺拆除, (略) 广场,作为商业购物中心,设有商场、超市和停车场等,2024年5月广场全面关停,所有商家闭店撤场;目 (略) 广场已拆除部分构筑物,其余建筑闲置。
调查地块 (略) 为南海新天地广 (略) 花园居住小区,南 (略) 地铁站B2 (略) 广场;西 (略) 为南海万科广 (略) 地铁站B1出入口,北侧为空地和维也纳酒店。
根据第一阶段土壤调查结果,地块历史上可能存在潜在污染企业的仅两家汽车维修店,考虑汽车维修保养过程可能存在石油类物质跑冒滴漏从而影响到地块内土壤和地下水环境,故将两家汽修店区域作为重点区域,面积为350m2;其余区域仅涉及办公生活、餐饮、车辆停放等活动,未发生过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存放、倾倒、填埋等污染事故,识别为一般区域。
综合地块内及地块周边的污染识别,原辅材料的成分及产生的污染物成分,以及各类污染物是否存在污染途径等进行分析,可识别特征污染物为:石油烃(C10-C40)。
第二阶段调查采样时间为2024年7月29日至2024年8月2日,根据所收集的资料、人员访谈信息,综合污染识别结果,结合《广东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审查要点(试行)》(粤环办〔2020〕67号)中重点区域与其他区域划分的相关内容,本次调查将两家汽修店区域作为重点区域,面积为350m2,其余区域为一般区域。重点区域按照不大于 40m×40m的采样密度布设采样点,共布设1个采样点,布点密度为350m2/个,布点密度满足1600 m2/个。一般区域按照不大于 100m×100m 的采样密度且区域面积>5000m2,土壤采样点位数不少于3个的原则布设采样点,共布设7个土壤采样点,布点密度约为6828.21m2/个,布点密度满足*m2/个。
地块内共布设8个土壤采样点,点位钻探深度为6.0~8.0m,每个钻孔垂直方向采集4~6层土壤样品,共采集土壤样品43个(不含平行样);地块外布设2个土壤对照点,共取2份表层样品(不含平行样)。所有土壤样品监测指标包括《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中45项基本项目、石油烃(C10~C40)、pH和水分。
地块内共布设3个地下水监测井,采集3份地下水样品(不含平行样),地下水监测指标为pH值和浊度、砷、汞、镉、六价铬、镍、铅、铜和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
根据监测结果:
(1)地块内土壤样品中所有检测指标的检测结果均低于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或背景值。
(2)地块内地下水样品中浊度超出GB/T*-2017中IV类标准限值,其余检测指标均低于GB/T*-2017中的IV类标准限值或推导值。浊度不属于GB/T *-2017中有毒有害指标,未列入《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指南》附录H 中的有毒有害物质,地块所在区域全面覆盖 (略) ,不开采地块地下水作为饮用水源或其他用途,不存在与人体直接接触的暴露途径,对人体健康风险可接受,因此,无须启动地下水详细调查。
综上,调查地块土壤样品监测结果低于本次调查确定的*中的第一类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地下水环境状况基本符合相应环境标准,无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综上,本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对人体健康风险可接受,可作为二类居住用地(R2)和商业用地(B1)进行再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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