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改扩建一期项目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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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改扩建一期项目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银审服(批)发〔2024〕112号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申 (略) (略) 改扩建一期项目项目建议书的函》(银卫健函发〔2024〕32号)已收悉。根据分类管理政府投资项目的相关要求、《 (略) 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4年5月22日 第39期)、《 (略) 人民政 (略) (略) 改扩建项目一期工程配套资金的承诺函》文件及相关要件资料,经与发改、财政等部门会商联审,同意该项目开展前期工作,但在落实项目建设资金筹措方案前,不得开工建设。 (略) (略) 改扩建一期项目(项目代码:2405-*-23-01-*)项目建议书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

项目建设地 (略) 兴庆区民族南街以西、 (略) (略) 以东、 (略) 以南、 (略) 以北,原公交公司旧址。

二、建设内容及规模

主要建设内容为 (略) 旧址,新建地上四层含临床研究实验室、技能培训室、AI医疗、 (略) + (略) 、健康体检、病案室及视光学室等;建设地下一层配套辅助用房及停车场等。

三、相关要求

项目推进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 第71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 (略) 政府投资管理实施细则》(银政办发〔2020〕6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要科学设置项目建设内容,合理控制项目建设规模,做好经济技术分析,准确估算投资,细化资金筹措方案。

请你单位按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办理项目相关前期手续。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有效期一般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此批复不作为本项目施工招标依据。


(略) 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年6月6日


银审服(批)发〔2024〕112号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申 (略) (略) 改扩建一期项目项目建议书的函》(银卫健函发〔2024〕32号)已收悉。根据分类管理政府投资项目的相关要求、《 (略) 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4年5月22日 第39期)、《 (略) 人民政 (略) (略) 改扩建项目一期工程配套资金的承诺函》文件及相关要件资料,经与发改、财政等部门会商联审,同意该项目开展前期工作,但在落实项目建设资金筹措方案前,不得开工建设。 (略) (略) 改扩建一期项目(项目代码:2405-*-23-01-*)项目建议书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

项目建设地 (略) 兴庆区民族南街以西、 (略) (略) 以东、 (略) 以南、 (略) 以北,原公交公司旧址。

二、建设内容及规模

主要建设内容为 (略) 旧址,新建地上四层含临床研究实验室、技能培训室、AI医疗、 (略) + (略) 、健康体检、病案室及视光学室等;建设地下一层配套辅助用房及停车场等。

三、相关要求

项目推进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 第71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 (略) 政府投资管理实施细则》(银政办发〔2020〕6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要科学设置项目建设内容,合理控制项目建设规模,做好经济技术分析,准确估算投资,细化资金筹措方案。

请你单位按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办理项目相关前期手续。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有效期一般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此批复不作为本项目施工招标依据。


(略) 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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