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6月-2024年7月主要动物疫病监测采样补助经费的公示
关于2023年6月-2024年7月主要动物疫病监测采样补助经费的公示
索引号 | /2024-* | ||
组配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 |
生成日期 | 2024-08-2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为贯彻落实《国家动物疫病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计划(2021-2025年)》以及相关病种防治和消灭计划,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 2024 年浙江省动物疫病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计划>的通知》(浙农专发〔2024〕6号)、《 (略) 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4年动物疫病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温农发〔2024〕22号)等文件精神,我区健全动物 (略) 络,组织开展了主要动物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分析疫病传播风险因素,研判疫病发展趋势。2023年6月-2024年7月期间,在全区畜禽养殖场中随机选取12家畜禽养殖场(户)进行了抽检,共采集家禽检测样品180羽份、猪检测样品45头份、羊检测样品175头份、犬检测样品50头份,采样补助经费共计*元。现予以公示。 1、在公示期间对公示申请单位情况有异议的,可来电来信向鹿城区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电话:*。 2、公示期为7天,2024年8月27日至9月2日。 (略) 鹿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8月26日 附件 2023年6月-2024年7月鹿城区主要动物疫病监测采样补助汇总表
备注:根据《关于鹿城区主要动物疫病监测采样补助标准的通知》温鹿农水[2016]335号文件,采样补助标准:生猪30元/头、家禽10元/羽、羊40元/头、犬、猫30元/头。 | |||||||||||||||||||||||||||||||||||||||||||||||||||||||||||||||||||||||
索引号 | /2024-* | ||
组配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 |
生成日期 | 2024-08-2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为贯彻落实《国家动物疫病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计划(2021-2025年)》以及相关病种防治和消灭计划,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 2024 年浙江省动物疫病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计划>的通知》(浙农专发〔2024〕6号)、《 (略) 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4年动物疫病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温农发〔2024〕22号)等文件精神,我区健全动物 (略) 络,组织开展了主要动物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分析疫病传播风险因素,研判疫病发展趋势。2023年6月-2024年7月期间,在全区畜禽养殖场中随机选取12家畜禽养殖场(户)进行了抽检,共采集家禽检测样品180羽份、猪检测样品45头份、羊检测样品175头份、犬检测样品50头份,采样补助经费共计*元。现予以公示。 1、在公示期间对公示申请单位情况有异议的,可来电来信向鹿城区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电话:*。 2、公示期为7天,2024年8月27日至9月2日。 (略) 鹿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8月26日 附件 2023年6月-2024年7月鹿城区主要动物疫病监测采样补助汇总表
备注:根据《关于鹿城区主要动物疫病监测采样补助标准的通知》温鹿农水[2016]335号文件,采样补助标准:生猪30元/头、家禽10元/羽、羊40元/头、犬、猫30元/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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