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6月-2024年7月主要动物疫病监测采样补助经费的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关于2023年6月-2024年7月主要动物疫病监测采样补助经费的公示

索引号 /2024-*
组配分类 公告公示 发布机构 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
生成日期 2024-08-2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2023年6月-2024年7月主要动物疫病监测采样补助经费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8-27 浏览次数: 来源:区农业农村局 字体:[ ]

为贯彻落实《国家动物疫病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计划(2021-2025年)》以及相关病种防治和消灭计划,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 2024 年浙江省动物疫病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计划>的通知》(浙农专发〔2024〕6号)、《 (略) 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4年动物疫病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温农发〔2024〕22号)等文件精神,我区健全动物 (略) 络,组织开展了主要动物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分析疫病传播风险因素,研判疫病发展趋势。2023年6月-2024年7月期间,在全区畜禽养殖场中随机选取12家畜禽养殖场(户)进行了抽检,共采集家禽检测样品180羽份、猪检测样品45头份、羊检测样品175头份、犬检测样品50头份,采样补助经费共计*元。现予以公示。

1、在公示期间对公示申请单位情况有异议的,可来电来信向鹿城区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电话:*。

2、公示期为7天,2024年8月27日至9月2日。

(略) 鹿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8月26日

附件

2023年6月-2024年7月鹿城区主要动物疫病监测采样补助汇总表

序号

养殖场(户)

动物种类

抽检数量(头/羽)

补助金额(元)

1

叶胜龙

生猪

30

900

2

林纯南

家禽

30

300

3

吕瑞霞

50

1500

4

叶周定

家禽

30

300

5

彭国妹

家禽

45

450

6

许德星

生猪

15

450

7

陈光棉

70

2800

8

杨华忠

70

2800

9

高海昆

35

1400

10

杨建国

家禽

30

300

11

陈海粗

家禽

30

300

12

叶学丰

家禽

15

150

合计

450

*

备注:根据《关于鹿城区主要动物疫病监测采样补助标准的通知》温鹿农水[2016]335号文件,采样补助标准:生猪30元/头、家禽10元/羽、羊40元/头、犬、猫30元/头。



索引号 /2024-*
组配分类 公告公示 发布机构 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
生成日期 2024-08-2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2023年6月-2024年7月主要动物疫病监测采样补助经费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8-27 浏览次数: 来源:区农业农村局 字体:[ ]

为贯彻落实《国家动物疫病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计划(2021-2025年)》以及相关病种防治和消灭计划,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 2024 年浙江省动物疫病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计划>的通知》(浙农专发〔2024〕6号)、《 (略) 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4年动物疫病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温农发〔2024〕22号)等文件精神,我区健全动物 (略) 络,组织开展了主要动物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分析疫病传播风险因素,研判疫病发展趋势。2023年6月-2024年7月期间,在全区畜禽养殖场中随机选取12家畜禽养殖场(户)进行了抽检,共采集家禽检测样品180羽份、猪检测样品45头份、羊检测样品175头份、犬检测样品50头份,采样补助经费共计*元。现予以公示。

1、在公示期间对公示申请单位情况有异议的,可来电来信向鹿城区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电话:*。

2、公示期为7天,2024年8月27日至9月2日。

(略) 鹿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8月26日

附件

2023年6月-2024年7月鹿城区主要动物疫病监测采样补助汇总表

序号

养殖场(户)

动物种类

抽检数量(头/羽)

补助金额(元)

1

叶胜龙

生猪

30

900

2

林纯南

家禽

30

300

3

吕瑞霞

50

1500

4

叶周定

家禽

30

300

5

彭国妹

家禽

45

450

6

许德星

生猪

15

450

7

陈光棉

70

2800

8

杨华忠

70

2800

9

高海昆

35

1400

10

杨建国

家禽

30

300

11

陈海粗

家禽

30

300

12

叶学丰

家禽

15

150

合计

450

*

备注:根据《关于鹿城区主要动物疫病监测采样补助标准的通知》温鹿农水[2016]335号文件,采样补助标准:生猪30元/头、家禽10元/羽、羊40元/头、犬、猫30元/头。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