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病房综合改造及能力提升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关于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病房综合改造及能力提升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银审服(批)发〔2024〕118号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
你单位《关于申 (略) (略) 病房综合改造及能力提升项目建议书的函》(银卫建函发〔2024〕33号)收悉。根据分类管理政府投资项目的相关要求、 (略) 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4年5月22日) (略) 人民政府2024年6月4日专题会议精神,同意该项目开展前期工作,但在落实项目建设资金筹措方案前,不得开工建设。 (略) (略) 病房综合改造及能力提升(项目代码:2405-*-23-01-*)项目建议书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
本项 (略) 兴庆区。
二、建设内容
(略) (略) 现有耳鼻咽喉 (略) 进行适老化改造,对部分科室进行智慧化改造、适儿化改造等。
三、有关要求
项目推进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 第71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 (略) 政府投资管理实施细则》(银政办发〔2020〕66号)相关精神执行。项目要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专项资金支持。项目实施前,要将项目资金筹 (略) 人民政府研究决策或取得财政部门资金筹措意见并争取列入年度投资计划。
请你单位进一步核实拟建项目内容、规模、投资等内容,按照《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大纲及说明的通知》(发改投资规〔2023〕304号)编写可研报告报我局审批。
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此批复不作为项目施工招标依据。
(略) 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年6月6日
银审服(批)发〔2024〕118号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
你单位《关于申 (略) (略) 病房综合改造及能力提升项目建议书的函》(银卫建函发〔2024〕33号)收悉。根据分类管理政府投资项目的相关要求、 (略) 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4年5月22日) (略) 人民政府2024年6月4日专题会议精神,同意该项目开展前期工作,但在落实项目建设资金筹措方案前,不得开工建设。 (略) (略) 病房综合改造及能力提升(项目代码:2405-*-23-01-*)项目建议书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
本项 (略) 兴庆区。
二、建设内容
(略) (略) 现有耳鼻咽喉 (略) 进行适老化改造,对部分科室进行智慧化改造、适儿化改造等。
三、有关要求
项目推进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 第71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 (略) 政府投资管理实施细则》(银政办发〔2020〕66号)相关精神执行。项目要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专项资金支持。项目实施前,要将项目资金筹 (略) 人民政府研究决策或取得财政部门资金筹措意见并争取列入年度投资计划。
请你单位进一步核实拟建项目内容、规模、投资等内容,按照《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大纲及说明的通知》(发改投资规〔2023〕304号)编写可研报告报我局审批。
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此批复不作为项目施工招标依据。
(略) 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年6月6日
银审服(批)发〔2024〕118号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
你单位《关于申 (略) (略) 病房综合改造及能力提升项目建议书的函》(银卫建函发〔2024〕33号)收悉。根据分类管理政府投资项目的相关要求、 (略) 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4年5月22日) (略) 人民政府2024年6月4日专题会议精神,同意该项目开展前期工作,但在落实项目建设资金筹措方案前,不得开工建设。 (略) (略) 病房综合改造及能力提升(项目代码:2405-*-23-01-*)项目建议书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
本项 (略) 兴庆区。
二、建设内容
(略) (略) 现有耳鼻咽喉 (略) 进行适老化改造,对部分科室进行智慧化改造、适儿化改造等。
三、有关要求
项目推进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 第71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 (略) 政府投资管理实施细则》(银政办发〔2020〕66号)相关精神执行。项目要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专项资金支持。项目实施前,要将项目资金筹 (略) 人民政府研究决策或取得财政部门资金筹措意见并争取列入年度投资计划。
请你单位进一步核实拟建项目内容、规模、投资等内容,按照《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大纲及说明的通知》(发改投资规〔2023〕304号)编写可研报告报我局审批。
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此批复不作为项目施工招标依据。
(略) 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年6月6日
银审服(批)发〔2024〕118号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
你单位《关于申 (略) (略) 病房综合改造及能力提升项目建议书的函》(银卫建函发〔2024〕33号)收悉。根据分类管理政府投资项目的相关要求、 (略) 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4年5月22日) (略) 人民政府2024年6月4日专题会议精神,同意该项目开展前期工作,但在落实项目建设资金筹措方案前,不得开工建设。 (略) (略) 病房综合改造及能力提升(项目代码:2405-*-23-01-*)项目建议书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
本项 (略) 兴庆区。
二、建设内容
(略) (略) 现有耳鼻咽喉 (略) 进行适老化改造,对部分科室进行智慧化改造、适儿化改造等。
三、有关要求
项目推进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 第71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 (略) 政府投资管理实施细则》(银政办发〔2020〕66号)相关精神执行。项目要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专项资金支持。项目实施前,要将项目资金筹 (略) 人民政府研究决策或取得财政部门资金筹措意见并争取列入年度投资计划。
请你单位进一步核实拟建项目内容、规模、投资等内容,按照《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大纲及说明的通知》(发改投资规〔2023〕304号)编写可研报告报我局审批。
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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