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名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16亿立方米燃气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征求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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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名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16亿立方米燃气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征求公众...

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等四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内稳发[2016]1号)和《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内党办发〔2021〕7号)等文件要求,为切实履行公众参与、征求公众对重大事项实施的意见和诉求,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赤峰 (略) 年产2.16亿立方米燃气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赤峰巴林左工业园区化工园区

3、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拟建年产2.16亿立方米燃气生产线,配套辅助装置和公用工程等。

二、项目可能存在的影响

项目建设可能存在对经济与社会发展方面的影响;对环境、交通、安全等方面的影响;对项目区内及周边居民、企业生产生活方面的影响等。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方式及期限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项目建设区域内及周边可能受项目建设影响的居民和企事业单位人员等。

2、征求公众意见的方式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通过书面意见、电话等方式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及评估主体联系,发表对拟建项目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及建议,以及其他相关诉求。

3、公示起止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5日。

四、评估主体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

评估单位:内蒙古天利技术 (略)

联系人:刘经理 联系电话:*



内蒙古赤峰有色金属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林东产业园管理办公室

2024年8月27日

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等四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内稳发[2016]1号)和《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内党办发〔2021〕7号)等文件要求,为切实履行公众参与、征求公众对重大事项实施的意见和诉求,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赤峰 (略) 年产2.16亿立方米燃气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赤峰巴林左工业园区化工园区

3、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拟建年产2.16亿立方米燃气生产线,配套辅助装置和公用工程等。

二、项目可能存在的影响

项目建设可能存在对经济与社会发展方面的影响;对环境、交通、安全等方面的影响;对项目区内及周边居民、企业生产生活方面的影响等。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方式及期限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项目建设区域内及周边可能受项目建设影响的居民和企事业单位人员等。

2、征求公众意见的方式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通过书面意见、电话等方式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及评估主体联系,发表对拟建项目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及建议,以及其他相关诉求。

3、公示起止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5日。

四、评估主体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

评估单位:内蒙古天利技术 (略)

联系人:刘经理 联系电话:*



内蒙古赤峰有色金属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林东产业园管理办公室

2024年8月27日

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等四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内稳发[2016]1号)和《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内党办发〔2021〕7号)等文件要求,为切实履行公众参与、征求公众对重大事项实施的意见和诉求,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赤峰 (略) 年产2.16亿立方米燃气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赤峰巴林左工业园区化工园区

3、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拟建年产2.16亿立方米燃气生产线,配套辅助装置和公用工程等。

二、项目可能存在的影响

项目建设可能存在对经济与社会发展方面的影响;对环境、交通、安全等方面的影响;对项目区内及周边居民、企业生产生活方面的影响等。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方式及期限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项目建设区域内及周边可能受项目建设影响的居民和企事业单位人员等。

2、征求公众意见的方式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通过书面意见、电话等方式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及评估主体联系,发表对拟建项目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及建议,以及其他相关诉求。

3、公示起止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5日。

四、评估主体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

评估单位:内蒙古天利技术 (略)

联系人:刘经理 联系电话:*



内蒙古赤峰有色金属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林东产业园管理办公室

2024年8月27日

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等四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内稳发[2016]1号)和《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内党办发〔2021〕7号)等文件要求,为切实履行公众参与、征求公众对重大事项实施的意见和诉求,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赤峰 (略) 年产2.16亿立方米燃气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赤峰巴林左工业园区化工园区

3、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拟建年产2.16亿立方米燃气生产线,配套辅助装置和公用工程等。

二、项目可能存在的影响

项目建设可能存在对经济与社会发展方面的影响;对环境、交通、安全等方面的影响;对项目区内及周边居民、企业生产生活方面的影响等。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方式及期限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项目建设区域内及周边可能受项目建设影响的居民和企事业单位人员等。

2、征求公众意见的方式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通过书面意见、电话等方式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及评估主体联系,发表对拟建项目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及建议,以及其他相关诉求。

3、公示起止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5日。

四、评估主体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

评估单位:内蒙古天利技术 (略)

联系人:刘经理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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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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