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人民政府关于批准实施尤溪县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年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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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溪县人民政府关于批准实施尤溪县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年的批复

尤溪县民政局:

  你局《关于请求批准尤溪县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24-2035年)的请示》(尤民〔2024〕4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尤溪县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24-2035年)》(以下简称《专项规划》),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专项规划》要按照“统筹兼顾、因地制宜、适度超前”的原则,在符合规划、用地管制等条件下, (略) 场化养老服务设施发展,满足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需求。

  三、相关乡镇和部门应根据《专项规划》确定的指导思想和原则要求,结合实施措施,分阶段落实建设项目。

  四、《专项规划》实施过程中如有重大调整,应按照有关程序和要求报请县政府批准。

  尤溪县人民政府

  2024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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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溪县民政局:

  你局《关于请求批准尤溪县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24-2035年)的请示》(尤民〔2024〕4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尤溪县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24-2035年)》(以下简称《专项规划》),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专项规划》要按照“统筹兼顾、因地制宜、适度超前”的原则,在符合规划、用地管制等条件下, (略) 场化养老服务设施发展,满足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需求。

  三、相关乡镇和部门应根据《专项规划》确定的指导思想和原则要求,结合实施措施,分阶段落实建设项目。

  四、《专项规划》实施过程中如有重大调整,应按照有关程序和要求报请县政府批准。

  尤溪县人民政府

  2024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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