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尤溪县汤川乡2024年度第二批次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农用地转用和使用土地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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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尤溪县汤川乡2024年度第二批次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农用地转用和使用土地的批复

汤川乡人民政府:

  你乡《关于尤溪县汤川乡2024年度第二批次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农用地转用的请示》(尤汤政〔2024〕13号)已收悉, (略) 人民政府委托,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实施《尤溪县汤川乡山兜村村庄规划(2022-2035年)》,同意将农用地0.056公顷(耕地0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二、同意使用尤溪县汤川乡山兜村农用地0.0560公顷(林地0.0560公顷),合计使用汤川乡山兜村集体土地0.0560公顷,作为你乡2024年度第二批次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不得改变土地用途,同时应按照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书》要求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三、同意呈报的使用土地方案。你乡必须按照法定程序和相关要求组织实施用地,落实耕地补充方案和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切实做好被用地单位和农民的生产、生活安置工作。

  四、该批次建设项目农用地转用、土地使用及供地的具体手续,由你乡依法办理。

  尤溪县人民政府

  2024年7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汤川乡人民政府:

  你乡《关于尤溪县汤川乡2024年度第二批次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农用地转用的请示》(尤汤政〔2024〕13号)已收悉, (略) 人民政府委托,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实施《尤溪县汤川乡山兜村村庄规划(2022-2035年)》,同意将农用地0.056公顷(耕地0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二、同意使用尤溪县汤川乡山兜村农用地0.0560公顷(林地0.0560公顷),合计使用汤川乡山兜村集体土地0.0560公顷,作为你乡2024年度第二批次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不得改变土地用途,同时应按照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书》要求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三、同意呈报的使用土地方案。你乡必须按照法定程序和相关要求组织实施用地,落实耕地补充方案和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切实做好被用地单位和农民的生产、生活安置工作。

  四、该批次建设项目农用地转用、土地使用及供地的具体手续,由你乡依法办理。

  尤溪县人民政府

  2024年7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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