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20日-2024年8月27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2024年8月20日-2024年8月27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25-* 通信地址: (略) 民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联系人: (略) 溧水生态环境局环污科 | |||
序号 | 批复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1 | 关于南京我乐 (略) 铝框门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宁环(溧)建〔2024〕44号 | 2024.8.20 |
2 | 关于南京 (略) 鞋底及军品通用作训靴生产线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宁环(溧)建〔2024〕45号 | 2024.8.20 |
3 | 关于南京艾 (略) 电子元器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宁环(溧)建〔2024〕46号 | 2024.8.20 |
4 | 关于南京 (略) 年新增5000吨玻璃钢制品生产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宁环(溧)建〔2024〕47号 | 2024.8.20 |
5 | 关于南京小洋人 (略) 新建年产2000吨辣椒酱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宁环(溧)建〔2024〕48号 | 2024.8.27 |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25-* 通信地址: (略) 民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联系人: (略) 溧水生态环境局环污科 | |||
序号 | 批复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1 | 关于南京我乐 (略) 铝框门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宁环(溧)建〔2024〕44号 | 2024.8.20 |
2 | 关于南京 (略) 鞋底及军品通用作训靴生产线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宁环(溧)建〔2024〕45号 | 2024.8.20 |
3 | 关于南京艾 (略) 电子元器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宁环(溧)建〔2024〕46号 | 2024.8.20 |
4 | 关于南京 (略) 年新增5000吨玻璃钢制品生产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宁环(溧)建〔2024〕47号 | 2024.8.20 |
5 | 关于南京小洋人 (略) 新建年产2000吨辣椒酱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宁环(溧)建〔2024〕48号 | 2024.8.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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