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信局关于对2023年度国家级、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工业设计中心研究院进行奖励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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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信局关于对2023年度国家级、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工业设计中心研究院进行奖励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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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信局关于对2023年度国家级、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工业设计中心(研究院)进行奖励的公示
信息来源: (略) 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2024-08-27

按照《 (略) 支持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稳增长若干政策措施》(沈工信发〔2022〕16号)和《 (略) 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沈委办发〔2023〕20号)要求,根据工信部和省工信厅2023年度“国家级、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认定名单”和“2023年国家、省级工业设计中心( (略) )认定名单”,拟对本次符合政策支持的23户企业兑现政策奖励,现予以公示(企业名单见附件)。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8月27日至2024年9月2日)。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反映。反映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邮箱:*@*26.com

通讯地址: (略) 浑南区二十一世纪大厦A座512

附件:拟实施2023年度服务型制造示范和工业设计中心( (略) )奖励名单

附件:拟实施2023年度服务型制造示范和工业设计中心.wps


(略) 工业和信息局

2024年8月27日


版权所有 (略) 工业和信息化局 地址: (略) 浑南产业开 (略) 1号 邮编:*

电话:024-*  传真:024—*  E-mail:*@*ttp://**

网站地图 | 许可证号:辽ICP备*号-1 网站标识码:* 公安备案号:*

技术支持单位: (略) 大数据管理中心( (略) 信息中心、 (略) 信用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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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 (略) 支持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稳增长若干政策措施》(沈工信发〔2022〕16号)和《 (略) 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沈委办发〔2023〕20号)要求,根据工信部和省工信厅2023年度“国家级、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认定名单”和“2023年国家、省级工业设计中心( (略) )认定名单”,拟对本次符合政策支持的23户企业兑现政策奖励,现予以公示(企业名单见附件)。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8月27日至2024年9月2日)。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反映。反映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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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 (略) 支持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稳增长若干政策措施》(沈工信发〔2022〕16号)和《 (略) 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沈委办发〔2023〕20号)要求,根据工信部和省工信厅2023年度“国家级、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认定名单”和“2023年国家、省级工业设计中心( (略) )认定名单”,拟对本次符合政策支持的23户企业兑现政策奖励,现予以公示(企业名单见附件)。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8月27日至2024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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