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武县自然资源局《平武县控制性详细规划》PWPLB-e-02片区规划修改方案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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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武县自然资源局《平武县控制性详细规划》PWPLB-e-02片区规划修改方案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现就《平武县控制性详细规划》PW(PLB)-e-02片区规划修改方案予以公示。

一、规划修改范围

本次调整的范围位于平武县中心城区,报恩寺街以东、飞龙桥以西,城湾巷以南, (略) 中段以北;即《平武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PW(PLB)-e-02片区(单元),面积*.73平方米(约合87.62亩)。

二、规划修改内容

依据《平武县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现状使用情况及发展建设的实际需求,对PW(PLB)-e-02片区(单元)做如下调整:

(一)重新划分《平武县控制性详细规划》W(PLB)-e-02片区地块,优化用地边界;

(二)优化用地性质和规划指标。

调整前后主要控制指标对比表

地块编码

用地性质

用地代码

用地面积(㎡)

容积率

建筑密度(%)

建筑限高(m)

绿地率(%)

备注

调整前

PW(PLB)-e-02-01

图书展览用地

C34

5538

2

40

16

30

博物馆

PW(PLB)-e-02-02

市属办公用地

C11

5655

1.8

30

21

30

——

PW(PLB)-e-02-03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R22

*

0.8

20

13

30

小学

PW(PLB)-e-02-04

商业用地

C21

990

改善现状

PW(PLB)-e-02-05

旅馆业用地

C25

1621

2.1

35

21

25

——

PW(PLB)-e-02-06

二类住宅用地

R21

*

1.5

30

16

30

——

PW(PLB)-e-02-07

商业用地

C21

5580

2.8

70

21

25

——

调整后

PW(PLB)-e-02-01

图书与展览用地

*

4638

1.2

40

9

35

现状博物馆

PW(PLB)-e-02-02A

社会停车场用地

*

3219

按相关规范执行

PW(PLB)-e-02-02B

文化用地

0803

910

1.2

9

按相关规范执行

PW(PLB)-e-02-02C

机关团体用地

0801

2176

1.2

30

9

30

——

PW(PLB)-e-02-03A

中小学用地

*

9628

0.8

20

9

35

现状小学

PW(PLB)-e-02-03B

图书与展览用地

*

4099

1.2

40

9

35

现状图书馆

PW(PLB)-e-02-04

商业用地

0901

990

保留现状

PW(PLB)-e-02-05

娱乐用地

0903

1621

1.2

35

9

25

——

PW(PLB)-e-02-06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

*

1.2

30

9

30

按《 (略) 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6版)》,兼容商业用地,兼容比例:商业建筑面积≤计容建筑面积的15%

PW(PLB)-e-02-07

商业用地

0901

5580

1.2

50

9

25

按《 (略) 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6版)》,兼容居住用地,兼容比例:商业建筑面积>计容建筑面积的50%

三、公示内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县政府第19届63次常务会同意启动该片区规划调整,县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了规划修改方案,该方案已完成规划条件论证方案编制、专家评审等程序,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8月28日—2024年9月26日。公示期间如有意见请于2024年9月26日前以书面形式反馈至县自然资源局。联系电话:0816-*,邮箱:*@*q.com。


附件1:调整片区位置示意图


附件2:《平武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PW(PLB)-e-02片区(单元)调整前后对比规划图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现就《平武县控制性详细规划》PW(PLB)-e-02片区规划修改方案予以公示。

一、规划修改范围

本次调整的范围位于平武县中心城区,报恩寺街以东、飞龙桥以西,城湾巷以南, (略) 中段以北;即《平武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PW(PLB)-e-02片区(单元),面积*.73平方米(约合87.62亩)。

二、规划修改内容

依据《平武县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现状使用情况及发展建设的实际需求,对PW(PLB)-e-02片区(单元)做如下调整:

(一)重新划分《平武县控制性详细规划》W(PLB)-e-02片区地块,优化用地边界;

(二)优化用地性质和规划指标。

调整前后主要控制指标对比表

地块编码

用地性质

用地代码

用地面积(㎡)

容积率

建筑密度(%)

建筑限高(m)

绿地率(%)

备注

调整前

PW(PLB)-e-02-01

图书展览用地

C34

5538

2

40

16

30

博物馆

PW(PLB)-e-02-02

市属办公用地

C11

5655

1.8

30

21

30

——

PW(PLB)-e-02-03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R22

*

0.8

20

13

30

小学

PW(PLB)-e-02-04

商业用地

C21

990

改善现状

PW(PLB)-e-02-05

旅馆业用地

C25

1621

2.1

35

21

25

——

PW(PLB)-e-02-06

二类住宅用地

R21

*

1.5

30

16

30

——

PW(PLB)-e-02-07

商业用地

C21

5580

2.8

70

21

25

——

调整后

PW(PLB)-e-02-01

图书与展览用地

*

4638

1.2

40

9

35

现状博物馆

PW(PLB)-e-02-02A

社会停车场用地

*

3219

按相关规范执行

PW(PLB)-e-02-02B

文化用地

0803

910

1.2

9

按相关规范执行

PW(PLB)-e-02-02C

机关团体用地

0801

2176

1.2

30

9

30

——

PW(PLB)-e-02-03A

中小学用地

*

9628

0.8

20

9

35

现状小学

PW(PLB)-e-02-03B

图书与展览用地

*

4099

1.2

40

9

35

现状图书馆

PW(PLB)-e-02-04

商业用地

0901

990

保留现状

PW(PLB)-e-02-05

娱乐用地

0903

1621

1.2

35

9

25

——

PW(PLB)-e-02-06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

*

1.2

30

9

30

按《 (略) 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6版)》,兼容商业用地,兼容比例:商业建筑面积≤计容建筑面积的15%

PW(PLB)-e-02-07

商业用地

0901

5580

1.2

50

9

25

按《 (略) 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6版)》,兼容居住用地,兼容比例:商业建筑面积>计容建筑面积的50%

三、公示内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县政府第19届63次常务会同意启动该片区规划调整,县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了规划修改方案,该方案已完成规划条件论证方案编制、专家评审等程序,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8月28日—2024年9月26日。公示期间如有意见请于2024年9月26日前以书面形式反馈至县自然资源局。联系电话:0816-*,邮箱:*@*q.com。


附件1:调整片区位置示意图


附件2:《平武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PW(PLB)-e-02片区(单元)调整前后对比规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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