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江山分局关于2024年8月29日拟对江山市周文善生猪养殖场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准意见的公告/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江山分局关于2024年8月29日拟对江山市周文善生猪养殖场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准意见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 (略) 周文善生猪养殖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8月29日至2024年9月5日(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 (略) 周文善生猪养殖场
建设地点: (略) (略) 上村量桶坞
建设单位: (略) 周文善生猪养殖场
项目概况:项 (略) (略) 上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168.28亩,其中用于生猪养殖的养殖用地50.53亩,项目建成后,形成年出栏*头商品猪的生产规模。
公众参与情况:环评编制期间,按规定以张贴公告公示、网上公示等形式开展了公众参与。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 | 控制对象 | 环境保护措施 | 预期治理效果 |
废气 | 猪舍废气、堆肥废气 | 采用DTS杀菌除臭系统处理,收集效率按100%计,废气的净化效率按85%计 | 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593-2005)(表7)中的相应标准 |
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 | 集水池、固液分离间、初沉池、水解池、好氧池、二沉池、高效反应沉淀池均密闭,废气收集后经DTS杀菌除臭系统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设1套除臭系统,废气的收集效率按95%计,净化效率按85%计,配套的风机风量为4000m3/h | ||
油烟废气 | 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专用烟道通至所在建筑屋顶排放,油烟净化器的净化效率达60%以上,配套的风机风量为4000m3/h |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中的标准限值要求 | |
废水 | 初期雨水 | 项目初期雨水经沉淀处理后作为猪舍冲洗用水使用,不外排 | / |
养殖废水、 生活污水 | 养殖废水、生活污水经“固液分离+A/O生化+加药除磷”处理后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相应标准后用于农灌。 | 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相应标准 | |
噪声 | 设备运行及猪只噪声 | (1)设备采购阶段优先选用节能低噪声设备。 (2)对各种因振动而引起噪声的设备基础下设置减振垫等设施。 (3)对风机进行有效的隔声处理,进出风管均采用可曲挠橡胶接头与设备连接用以阻断声桥。 (4)猪舍四周加强绿化,厂界四周种植高大乔木,加强对噪声的阻隔效果。 (5)入场运输车辆进行限速、禁鸣等控制措施。 | 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类标准 |
固体废物 | 猪粪 | 送有机肥车间加工成有机肥半成品,外售给浙江 (略) 加工为有机肥成品 | 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
饲料残渣 | |||
污泥 | |||
废包装材料 | 外售综合利用 | ||
病死猪 | (略) 菲 (略) 统一无害化处理 | ||
医疗固废 | 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 ||
生活垃圾 | 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
土壤、地下水 | 环境风险物质泄漏 | ①将有机肥车间、危废暂存间、污水处理站、初期雨水池、事故应急池作为重点防渗渠,猪舍、仓库、储液池、辅助用房作为一般防渗区,根据不同的防渗要求做好分区防控措施;②加强生产巡查,从生产、储存、运输等全过程控制物料跑、冒、滴、漏,一旦发现防渗层破损立即应急响应 | 杜绝污染地下水 |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江山分局
联系电话:0570-*
通讯地址: (略) 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 (略) 周文善生猪养殖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8月29日至2024年9月5日(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 (略) 周文善生猪养殖场
建设地点: (略) (略) 上村量桶坞
建设单位: (略) 周文善生猪养殖场
项目概况:项 (略) (略) 上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168.28亩,其中用于生猪养殖的养殖用地50.53亩,项目建成后,形成年出栏*头商品猪的生产规模。
公众参与情况:环评编制期间,按规定以张贴公告公示、网上公示等形式开展了公众参与。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 | 控制对象 | 环境保护措施 | 预期治理效果 |
废气 | 猪舍废气、堆肥废气 | 采用DTS杀菌除臭系统处理,收集效率按100%计,废气的净化效率按85%计 | 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593-2005)(表7)中的相应标准 |
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 | 集水池、固液分离间、初沉池、水解池、好氧池、二沉池、高效反应沉淀池均密闭,废气收集后经DTS杀菌除臭系统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设1套除臭系统,废气的收集效率按95%计,净化效率按85%计,配套的风机风量为4000m3/h | ||
油烟废气 | 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专用烟道通至所在建筑屋顶排放,油烟净化器的净化效率达60%以上,配套的风机风量为4000m3/h |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中的标准限值要求 | |
废水 | 初期雨水 | 项目初期雨水经沉淀处理后作为猪舍冲洗用水使用,不外排 | / |
养殖废水、 生活污水 | 养殖废水、生活污水经“固液分离+A/O生化+加药除磷”处理后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相应标准后用于农灌。 | 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相应标准 | |
噪声 | 设备运行及猪只噪声 | (1)设备采购阶段优先选用节能低噪声设备。 (2)对各种因振动而引起噪声的设备基础下设置减振垫等设施。 (3)对风机进行有效的隔声处理,进出风管均采用可曲挠橡胶接头与设备连接用以阻断声桥。 (4)猪舍四周加强绿化,厂界四周种植高大乔木,加强对噪声的阻隔效果。 (5)入场运输车辆进行限速、禁鸣等控制措施。 | 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类标准 |
固体废物 | 猪粪 | 送有机肥车间加工成有机肥半成品,外售给浙江 (略) 加工为有机肥成品 | 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
饲料残渣 | |||
污泥 | |||
废包装材料 | 外售综合利用 | ||
病死猪 | (略) 菲 (略) 统一无害化处理 | ||
医疗固废 | 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 ||
生活垃圾 | 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
土壤、地下水 | 环境风险物质泄漏 | ①将有机肥车间、危废暂存间、污水处理站、初期雨水池、事故应急池作为重点防渗渠,猪舍、仓库、储液池、辅助用房作为一般防渗区,根据不同的防渗要求做好分区防控措施;②加强生产巡查,从生产、储存、运输等全过程控制物料跑、冒、滴、漏,一旦发现防渗层破损立即应急响应 | 杜绝污染地下水 |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江山分局
联系电话:0570-*
通讯地址: (略) 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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