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8月2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劲松电镀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8月2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劲松电镀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略) 年产*套电镀件技改项目

台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洋 (略) 1号

(略) (略)

浙江 (略)

企业拟将2条垂直升降式Cu-Ni-Cr电镀生产线技改为1条垂直升降式Cu-Ni-Cr(或枪灰、青铜)电镀生产线、1条垂直升降式Ni-Cr电镀生产线;将1条垂直升降式ABS镀Cu-Ni-Cr电镀生产线技改为1条龙门式ABS(或五金件)Cu-Ni-Cr电镀生产线;将1条全自动龙门滚镀锌电镀生产线并调整车间位置。本次技改项目达产情况合计生产规模为*套电镀件/年。

(略) 网站公示等形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在公示过程中未收到反对意见。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企业废水设 (略) 电镀污水集中处理工程处理,厂区仅含镍废水在线离子交换吸附回收装置保留运行,原废水处理设施改造为暂存备用池(应急状态下暂存)。

本次技改的电镀线产生的废水 (略) 电镀污水集中处理工程分质要求进行分质收集。

2、废气:技改项目电镀线要求密闭,氯化氢、硫酸雾、铬酸雾、氰化氢采用槽边侧吸+顶吸收集,进入喷淋装置(氯化氢为碱液喷淋装置、铬酸雾为回收格栅+碱喷淋、氰化氢为次氯酸钠+碱液喷淋)处理后通过30m高排气筒排放;电泳废气收集后经碱液喷淋处理后经30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喷漆废气收集后经水喷淋+吸附棉+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30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3、固废:分类收集,规范处置。固废须在规范的固废堆场暂存,地面防渗,防风吹、日晒、雨淋。危险废物主要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其中部分废液由厂内废液焚烧炉处理,一般固废委托相关单位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4、对设备进行合理布置,并采取一定的隔音降噪措施。

5、环境风险防范: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定期进行应急预案演练。

环评结论表明,该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可以做到达标排放,对周边的环境影响在可承受范围之内,建成后能维持当地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8月28日至2024年9月8日(7个工作日)。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处

联系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 (略) 经济开发区 (略) 108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略) 年产*套电镀件技改项目

台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洋 (略) 1号

(略) (略)

浙江 (略)

企业拟将2条垂直升降式Cu-Ni-Cr电镀生产线技改为1条垂直升降式Cu-Ni-Cr(或枪灰、青铜)电镀生产线、1条垂直升降式Ni-Cr电镀生产线;将1条垂直升降式ABS镀Cu-Ni-Cr电镀生产线技改为1条龙门式ABS(或五金件)Cu-Ni-Cr电镀生产线;将1条全自动龙门滚镀锌电镀生产线并调整车间位置。本次技改项目达产情况合计生产规模为*套电镀件/年。

(略) 网站公示等形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在公示过程中未收到反对意见。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企业废水设 (略) 电镀污水集中处理工程处理,厂区仅含镍废水在线离子交换吸附回收装置保留运行,原废水处理设施改造为暂存备用池(应急状态下暂存)。

本次技改的电镀线产生的废水 (略) 电镀污水集中处理工程分质要求进行分质收集。

2、废气:技改项目电镀线要求密闭,氯化氢、硫酸雾、铬酸雾、氰化氢采用槽边侧吸+顶吸收集,进入喷淋装置(氯化氢为碱液喷淋装置、铬酸雾为回收格栅+碱喷淋、氰化氢为次氯酸钠+碱液喷淋)处理后通过30m高排气筒排放;电泳废气收集后经碱液喷淋处理后经30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喷漆废气收集后经水喷淋+吸附棉+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30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3、固废:分类收集,规范处置。固废须在规范的固废堆场暂存,地面防渗,防风吹、日晒、雨淋。危险废物主要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其中部分废液由厂内废液焚烧炉处理,一般固废委托相关单位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4、对设备进行合理布置,并采取一定的隔音降噪措施。

5、环境风险防范: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定期进行应急预案演练。

环评结论表明,该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可以做到达标排放,对周边的环境影响在可承受范围之内,建成后能维持当地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8月28日至2024年9月8日(7个工作日)。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处

联系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 (略) 经济开发区 (略) 108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