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惠农区正义关矿山生态恢复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惠农区正义关矿山生态恢复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惠审管批字〔2024〕147号
(略) 惠农区自然资源局:
你局报来《关于报送<惠农区正义关矿山生态恢复工程初步设计>的立项申请》(惠自然资发〔2024〕134号)及其附件收悉。经惠农区五届人民政府第76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该初步设计,现将相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惠农区正义关矿山生态恢复工程(项目代码 2408-*-15-05-*)
二、项目建设地点
宁夏回族自 (略) 惠农区贺兰山东麓正义关沟附近,划分为2个治理点,东接西线大道、南起惠农区公墓、西靠贺兰山、北至正义关沟。
三、项目建设单位
(略) 惠农区自然资源局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区涉及治理点2处,建设规模382.79公顷,总图斑面积31.66公顷;其中1号治理点建设规模39.37公顷(包括1个国家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图斑,图斑面积23.41公顷;2号治理点建设规模343.42公顷(包括1个国家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图斑,图斑面积8.25公顷。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地形地貌整治工程、 (略) 工程及首部工程、生态恢复工程。
(一)地形地貌整治工程
1.表土剥离与回填:对项目区2号治理点局部区域进行表土剥离*.84m3,表土回填*.09m3。
2.边坡治理:对治理点边坡进行治理,挖方和填方*m3。
3.场地平整:对治理点凹凸不平区域进行土地整理,场地平整*.80m3。
4.土方转运:以挖高填低、随坡就势的原则进行整体平整,土方转运*.40m3。
5. (略) :根据地势在1、2号治理点范围内 (略) 面*㎡。其中1号治 (略) 2346米,宽4米;2号治 (略) *米,10米宽。
(二) (略) 工程及首部工程:
正义关片区涉及灌溉区域2处,灌区面积345.35h㎡。其中1号治理点1号坑灌区面积1.93h㎡,需水0.*m3,包括输配水工程、灌水器工程、附属构筑物工程及相应配套设施等。2号治理点灌区面积343.42h㎡。年需水71.*m3,包括水源工程、首部工程、输配水工程附属构筑物工程及相应配套设施等。
(三)生态恢复工程:
选择抗逆植物,对整治后的地貌进行生态恢复,主要包括栽植灌木林1.93公顷、酸枣产业林68.58公顷、穴播草籽283.12公顷(灌草混交245.68公顷)、设置围栏5444米。
五、工程设计
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提出的地形地貌整治工程、 (略) 及首部工程、生态恢复等工程设计方案。
六、项目建设工期
建设期:2024年9月—2025年5月
养护期:2025年6月—2027年7月
七、概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概算总投资为5133.*元,其中工程费4448.*元,其他费535.*元,预备费149.*元。
资金来源:争取中央预算内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不足部分地方配套。
八、有关要求
1.项目推进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第71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惠农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试行)》(惠政发〔2023〕10号)的规定执行。
2.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实施建设,不得随意提高建设标准、改变建设内容、扩大投资规模。为确保工程质量及进度,该工程必须实行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管理和安全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如期投入使用。
3.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本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有效期一般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请据此批复,尽快办理相关手续,待项目资金全部落实后方可开工建设。
附件:《惠农区正义关矿山生态恢复工程》审定概算表
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年8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惠审管批字〔2024〕147号
(略) 惠农区自然资源局:
你局报来《关于报送<惠农区正义关矿山生态恢复工程初步设计>的立项申请》(惠自然资发〔2024〕134号)及其附件收悉。经惠农区五届人民政府第76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该初步设计,现将相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惠农区正义关矿山生态恢复工程(项目代码 2408-*-15-05-*)
二、项目建设地点
宁夏回族自 (略) 惠农区贺兰山东麓正义关沟附近,划分为2个治理点,东接西线大道、南起惠农区公墓、西靠贺兰山、北至正义关沟。
三、项目建设单位
(略) 惠农区自然资源局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区涉及治理点2处,建设规模382.79公顷,总图斑面积31.66公顷;其中1号治理点建设规模39.37公顷(包括1个国家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图斑,图斑面积23.41公顷;2号治理点建设规模343.42公顷(包括1个国家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图斑,图斑面积8.25公顷。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地形地貌整治工程、 (略) 工程及首部工程、生态恢复工程。
(一)地形地貌整治工程
1.表土剥离与回填:对项目区2号治理点局部区域进行表土剥离*.84m3,表土回填*.09m3。
2.边坡治理:对治理点边坡进行治理,挖方和填方*m3。
3.场地平整:对治理点凹凸不平区域进行土地整理,场地平整*.80m3。
4.土方转运:以挖高填低、随坡就势的原则进行整体平整,土方转运*.40m3。
5. (略) :根据地势在1、2号治理点范围内 (略) 面*㎡。其中1号治 (略) 2346米,宽4米;2号治 (略) *米,10米宽。
(二) (略) 工程及首部工程:
正义关片区涉及灌溉区域2处,灌区面积345.35h㎡。其中1号治理点1号坑灌区面积1.93h㎡,需水0.*m3,包括输配水工程、灌水器工程、附属构筑物工程及相应配套设施等。2号治理点灌区面积343.42h㎡。年需水71.*m3,包括水源工程、首部工程、输配水工程附属构筑物工程及相应配套设施等。
(三)生态恢复工程:
选择抗逆植物,对整治后的地貌进行生态恢复,主要包括栽植灌木林1.93公顷、酸枣产业林68.58公顷、穴播草籽283.12公顷(灌草混交245.68公顷)、设置围栏5444米。
五、工程设计
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提出的地形地貌整治工程、 (略) 及首部工程、生态恢复等工程设计方案。
六、项目建设工期
建设期:2024年9月—2025年5月
养护期:2025年6月—2027年7月
七、概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概算总投资为5133.*元,其中工程费4448.*元,其他费535.*元,预备费149.*元。
资金来源:争取中央预算内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不足部分地方配套。
八、有关要求
1.项目推进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第71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惠农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试行)》(惠政发〔2023〕10号)的规定执行。
2.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实施建设,不得随意提高建设标准、改变建设内容、扩大投资规模。为确保工程质量及进度,该工程必须实行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管理和安全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如期投入使用。
3.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本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有效期一般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请据此批复,尽快办理相关手续,待项目资金全部落实后方可开工建设。
附件:《惠农区正义关矿山生态恢复工程》审定概算表
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年8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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