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8月1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示
关于2024年8月1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19日-2024年8月23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23-*
通讯地址: (略) 海陵生态环境局204室
联系部门: (略) 海陵生态环境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年产*套移动式快速升降系统篮球架、*套智能体育装备项目
建设地点 | (略) 海陵工业 (略) 8号厂房 |
建设单位 | 泰州 (略) |
环评机构 | 苏州 (略) |
建设项目概况 | 项目利用现有厂房,购置全自动UV印刷机、自动包装流水线、机器人焊接流水线、仓储立库、全自动激光切管机等主要设备,新建年产*套移动式快速升降系统篮球架、*套智能体育装备项目。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项目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8-2022)表1标准;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厂界非*烷总烃、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厂内非*烷总烃排放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8-2022)表3标准。 (2)废水: 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及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排入启迪浦华(泰州) (略) 集中深度处理。 (3)噪声: 噪声源经隔声、减振措施处理后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较小,各厂界噪声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的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和环境管理要求,落实各类固废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 |
2、新型高效单晶组件产品升级和智能化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 | (略) 海陵区海陵工业 (略) 8号 |
建设单位 | 泰州 (略) |
环评机构 | 江苏 (略) |
建设项目概况 | 项目购置EVA裁切机、叠焊机等高效组件生产设备和辅助设备,对原有组件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和智能化提升,通过引入一批性能更优化的生产设备,优化生产工艺,提高生产效率,减少硅胶等原辅料使用。项目建成后,将实现新型高效组件的自动化生产,提升生产线的产品兼容性,全厂生产线数量不发生改变,全厂总生产能力不变。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项目非*烷总烃、二*苯、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1标准,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厂区内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2标准,天然气燃烧废气SO2、NOx、颗粒物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中表1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2)废水: 项目不新增废水排放。 (3)噪声: 噪声源经隔声、减振措施处理后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较小,各厂界噪声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的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和环境管理要求,落实各类固废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19日-2024年8月23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23-*
通讯地址: (略) 海陵生态环境局204室
联系部门: (略) 海陵生态环境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年产*套移动式快速升降系统篮球架、*套智能体育装备项目
建设地点 | (略) 海陵工业 (略) 8号厂房 |
建设单位 | 泰州 (略) |
环评机构 | 苏州 (略) |
建设项目概况 | 项目利用现有厂房,购置全自动UV印刷机、自动包装流水线、机器人焊接流水线、仓储立库、全自动激光切管机等主要设备,新建年产*套移动式快速升降系统篮球架、*套智能体育装备项目。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项目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8-2022)表1标准;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厂界非*烷总烃、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厂内非*烷总烃排放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8-2022)表3标准。 (2)废水: 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及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排入启迪浦华(泰州) (略) 集中深度处理。 (3)噪声: 噪声源经隔声、减振措施处理后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较小,各厂界噪声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的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和环境管理要求,落实各类固废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 |
2、新型高效单晶组件产品升级和智能化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 | (略) 海陵区海陵工业 (略) 8号 |
建设单位 | 泰州 (略) |
环评机构 | 江苏 (略) |
建设项目概况 | 项目购置EVA裁切机、叠焊机等高效组件生产设备和辅助设备,对原有组件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和智能化提升,通过引入一批性能更优化的生产设备,优化生产工艺,提高生产效率,减少硅胶等原辅料使用。项目建成后,将实现新型高效组件的自动化生产,提升生产线的产品兼容性,全厂生产线数量不发生改变,全厂总生产能力不变。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项目非*烷总烃、二*苯、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1标准,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厂区内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2标准,天然气燃烧废气SO2、NOx、颗粒物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中表1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2)废水: 项目不新增废水排放。 (3)噪声: 噪声源经隔声、减振措施处理后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较小,各厂界噪声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的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和环境管理要求,落实各类固废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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