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山西中津铝业科技有限公司精品铝业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相关信息的公示
关于拟对山西中津铝业科技有限公司精品铝业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相关信息的公示
项目名称 | 精品铝业生产加工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盂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秀水双创智造园2#厂房 |
建设单位 | 山西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山西 (略) |
建设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盂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秀水双创智造园的2#标准厂房,项目总投资*万元,生产车间面积为9086.06m2。本项目年生产*平方米铝单板,包括钣金加工生产线一条、自动化喷涂生产线一条;其中喷涂生产线包括喷粉和喷漆两种工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本项目租赁现有的标准厂房,其厂房主体建筑及供电、供暖、供水等公用工程均已建成,本次工程建设内容主要是生产设施及配套环保设施等的安装调试,在设施安装期间大气污染物主要为一些切割和焊接废气,产生量较小。 运营期:本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切割烟尘,焊接烟尘,打磨粉尘,喷粉粉尘,喷漆流平废气,固化烘干室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切割烟尘、焊接烟尘和打磨粉尘经集气管道合并进入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废气可以满足《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 2801-2023)中金属制造行业准限值要求;自动喷塑房喷塑粉尘采用1套大旋风+滤芯式后过滤器治理。大旋风收集后塑粉重复利用,不能重复利用的细粉末由厂家回收。同时要求喷塑房要密闭,人员及工件出入口设置风幕、软帘或双重门等阻隔设施,减少废气逸散;喷漆流平废气中主要污染物为漆雾、有机废气,固化烘干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从固化烘干室两侧排出。采用满足《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GB/T*-2020)要求的低VOCs含量溶剂型涂料。本项目在封闭式喷漆房进行喷涂作业,在治理设施达到正常运行条件后方可启动生产设备,在生产设备停止、残留VOCs废气收集处理完毕后,方可停运治理设施。喷漆流平废气首先经过水帘漆雾捕捉装置对漆雾进行净化,经初步处理的废气进入干式过滤装置,干式过滤通过物理过滤形式去除粒径>5μm的颗粒物。喷漆、流平有机废气进入活性炭吸附装置,通过控制活性炭吸附装置的流速及停留时间使有机物在活性炭微孔中发生极性物理吸附,吸附后的废气经引风机作用达标排放至排气筒。固化废气经固化烘干室两侧集气罩收集后进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吸附后的废气经引风机作用达标排放至排气筒。本项目烘干燃料采用天然气,污染物产生量本身较小,燃烧废气中颗粒物、SO2和NOx排放浓度满足《山西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别不高于30、200、300毫克/立方米的排放限值。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本项目施工期工程量较小,施工过程中无生产废水产生;施工人员主要为附近居民,不设置施工营地,无生活废水产生。 运营期: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前处理废水、漆雾处理废水。食堂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进入化粪池处理,达标 (略) (略) ,最终排入盂县污水处理厂处理;前处理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废水达标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漆雾处理废水进入循环水池,定期添加专用漆雾絮凝剂增加漆渣上浮率,废水循环使用,待无法使用后作为危废外委处置。 (三)严格落实固体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施工期主要为施工废料、生活垃圾。废弃的彩钢板、钢管及包装废弃物等,统一收集后由资源回收单位回收利用,禁止长时间堆放在施工现场。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运营期: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为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收运处置;食堂油污及餐厨垃圾定时处理给回收单位,综合利用;废边角料、铝屑、废气包装物等外售废品回收站;除尘灰收集后环卫部门收运处置;废塑粉厂家回收;危险废物包括污泥、蒸发结晶、漆渣、漆雾处理废水,有机废气治理过程中产生的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催化剂、机械维护废机油、油漆、稀释剂等,暂存于车间内的危废贮存库,交由资质单位定期处置。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于施工现场使用的切割机、焊接机等。要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午间及夜间不施工,合理安排进度,缩短施工时间;要做好劳动保护工作,在噪声源附近操作的作业人员佩戴防护耳塞。 运营期:噪声污染源主要来自生产过程中由于设备的撞击、摩擦、转动等运动而引起的机械噪声,主要的高噪声设备包括剪板机、打磨机等。设备选用噪声限值要求达标的设备;剪板机、折弯机、冲床、雕刻机、空压机均设置减振基础;风机采用柔性连接减振;产噪设备设置于室内。 (五)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做好厂区绿化措施,加强生态管理,并制定落实有效的环境保护管理措施。 |
项目名称 | 精品铝业生产加工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盂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秀水双创智造园2#厂房 |
建设单位 | 山西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山西 (略) |
建设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盂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秀水双创智造园的2#标准厂房,项目总投资*万元,生产车间面积为9086.06m2。本项目年生产*平方米铝单板,包括钣金加工生产线一条、自动化喷涂生产线一条;其中喷涂生产线包括喷粉和喷漆两种工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本项目租赁现有的标准厂房,其厂房主体建筑及供电、供暖、供水等公用工程均已建成,本次工程建设内容主要是生产设施及配套环保设施等的安装调试,在设施安装期间大气污染物主要为一些切割和焊接废气,产生量较小。 运营期:本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切割烟尘,焊接烟尘,打磨粉尘,喷粉粉尘,喷漆流平废气,固化烘干室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切割烟尘、焊接烟尘和打磨粉尘经集气管道合并进入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废气可以满足《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 2801-2023)中金属制造行业准限值要求;自动喷塑房喷塑粉尘采用1套大旋风+滤芯式后过滤器治理。大旋风收集后塑粉重复利用,不能重复利用的细粉末由厂家回收。同时要求喷塑房要密闭,人员及工件出入口设置风幕、软帘或双重门等阻隔设施,减少废气逸散;喷漆流平废气中主要污染物为漆雾、有机废气,固化烘干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从固化烘干室两侧排出。采用满足《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GB/T*-2020)要求的低VOCs含量溶剂型涂料。本项目在封闭式喷漆房进行喷涂作业,在治理设施达到正常运行条件后方可启动生产设备,在生产设备停止、残留VOCs废气收集处理完毕后,方可停运治理设施。喷漆流平废气首先经过水帘漆雾捕捉装置对漆雾进行净化,经初步处理的废气进入干式过滤装置,干式过滤通过物理过滤形式去除粒径>5μm的颗粒物。喷漆、流平有机废气进入活性炭吸附装置,通过控制活性炭吸附装置的流速及停留时间使有机物在活性炭微孔中发生极性物理吸附,吸附后的废气经引风机作用达标排放至排气筒。固化废气经固化烘干室两侧集气罩收集后进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吸附后的废气经引风机作用达标排放至排气筒。本项目烘干燃料采用天然气,污染物产生量本身较小,燃烧废气中颗粒物、SO2和NOx排放浓度满足《山西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别不高于30、200、300毫克/立方米的排放限值。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本项目施工期工程量较小,施工过程中无生产废水产生;施工人员主要为附近居民,不设置施工营地,无生活废水产生。 运营期: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前处理废水、漆雾处理废水。食堂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进入化粪池处理,达标 (略) (略) ,最终排入盂县污水处理厂处理;前处理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废水达标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漆雾处理废水进入循环水池,定期添加专用漆雾絮凝剂增加漆渣上浮率,废水循环使用,待无法使用后作为危废外委处置。 (三)严格落实固体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施工期主要为施工废料、生活垃圾。废弃的彩钢板、钢管及包装废弃物等,统一收集后由资源回收单位回收利用,禁止长时间堆放在施工现场。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运营期: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为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收运处置;食堂油污及餐厨垃圾定时处理给回收单位,综合利用;废边角料、铝屑、废气包装物等外售废品回收站;除尘灰收集后环卫部门收运处置;废塑粉厂家回收;危险废物包括污泥、蒸发结晶、漆渣、漆雾处理废水,有机废气治理过程中产生的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催化剂、机械维护废机油、油漆、稀释剂等,暂存于车间内的危废贮存库,交由资质单位定期处置。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于施工现场使用的切割机、焊接机等。要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午间及夜间不施工,合理安排进度,缩短施工时间;要做好劳动保护工作,在噪声源附近操作的作业人员佩戴防护耳塞。 运营期:噪声污染源主要来自生产过程中由于设备的撞击、摩擦、转动等运动而引起的机械噪声,主要的高噪声设备包括剪板机、打磨机等。设备选用噪声限值要求达标的设备;剪板机、折弯机、冲床、雕刻机、空压机均设置减振基础;风机采用柔性连接减振;产噪设备设置于室内。 (五)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做好厂区绿化措施,加强生态管理,并制定落实有效的环境保护管理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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