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大通县油菜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的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关于2024年大通县油菜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的公示

一、项目名称:2024年大通县油菜优势特色产业集群

二、建设性质:改扩建

三、项目主管单位:青海省农业农村厅

四、项目监管单位: (略) 农业农村局

五、项目建设单位:大通县农村经济经营服务站

六、项目承担主体:青海禾丰 (略)

七、项目建设地点: (略) 大通县长宁镇东村

八、项目建设期:2024年--2025年

九、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一)建设规模:通过油菜产业集群项目建设,推动大通地区油菜全产业链融合发展,对项目实施主体原有灌装车间、灌装生产线等进行升级改造,助力油菜产业集群提档升级,增强企业竞争力,延长产业链,提高产品附加值。升级灌装生产线3条,灌装能力由20吨提升至80吨,年新增压榨油菜籽5300吨,新增菜籽油2000吨、菜籽饼2900吨。

(二)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土建工程、设备购置及油菜籽收购。

1.菜籽油灌装及包装车间改建:菜籽油灌装及包装车间改建:拆除1处占地面积816㎡的原有砖混+钢结构的灌装车间,原址新建地上2层钢结构灌装车间1栋,建筑面积1840.03㎡。

2.设备购置:在新建的菜籽油灌装及包装车间内配备新生产线3条,购置设备共计52台(套)。

3.油菜籽收购:收购油菜籽2901.79吨。

十、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

(一)投资概算

项目总投资2186.*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535.*元(含拆除费用),占总投资的24.47%;菜籽收购费用1625.*元,占总投资的74.31%;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6.*元,占总投资的1.22%。

(二)资金筹措

项目总投资2186.*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535.*元(菜籽油灌装及包装车间320.*元,设备购置214.*元),撬动社会资本1625.*元,企业自筹26.*元。

十一、效益评价

通过项目实施,企业在原有1.*吨油菜籽灌装量的基础上可新增灌装量0.*吨,新增产量2000吨菜籽油、菜籽饼2900吨,带动片区种植户增收。项目的实施加大对长期固定联结合同关系的种植专业合作社的培育力度,扩充固定联结合同关系种植专业合作社2-3个;龙头企业通过加工、销售,以每吨38%出油率可出浓香菜籽油2000吨左右,以每吨1.*元计可新增销售收入*元,以出副产品菜籽饼每吨55%出饼率,可出菜籽饼2900吨左右,以每吨3600元计,可增收入*元,新增总收入为*元;油菜籽收购及生产加工总成本*元,净利润*元左右。

十二、运行机制

项目主管部门为大通县人民政府,监管单位为大通县农业农村局,建设单位为大通县农村经济经营服务站,实施主体为青海禾丰 (略) 。项目建成后,主管部门组织开展联合验收工作。并按相关规定做好资产确权、资产移交、投入使用、后续管护等工作。项目资产以项目竣工财务决算交付使用资产为准,验收后及时造册登记, (略) ,发挥其功能。

十三、评审情况

2024年8月22日,由大通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组成评审组对《2024年大通县油菜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实施方案》进行了评审,通过综合评审,一致认为方案内容完整、科学、措施得当,资金使用计划基本合理,项目方案可行。现将方案主要内容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2024年8月26日-9月4日)。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大通县农经站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 联系人:陈 黎

监督电话:*

大通县农村经济经营服务站

2024年8月27日


一、项目名称:2024年大通县油菜优势特色产业集群

二、建设性质:改扩建

三、项目主管单位:青海省农业农村厅

四、项目监管单位: (略) 农业农村局

五、项目建设单位:大通县农村经济经营服务站

六、项目承担主体:青海禾丰 (略)

七、项目建设地点: (略) 大通县长宁镇东村

八、项目建设期:2024年--2025年

九、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一)建设规模:通过油菜产业集群项目建设,推动大通地区油菜全产业链融合发展,对项目实施主体原有灌装车间、灌装生产线等进行升级改造,助力油菜产业集群提档升级,增强企业竞争力,延长产业链,提高产品附加值。升级灌装生产线3条,灌装能力由20吨提升至80吨,年新增压榨油菜籽5300吨,新增菜籽油2000吨、菜籽饼2900吨。

(二)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土建工程、设备购置及油菜籽收购。

1.菜籽油灌装及包装车间改建:菜籽油灌装及包装车间改建:拆除1处占地面积816㎡的原有砖混+钢结构的灌装车间,原址新建地上2层钢结构灌装车间1栋,建筑面积1840.03㎡。

2.设备购置:在新建的菜籽油灌装及包装车间内配备新生产线3条,购置设备共计52台(套)。

3.油菜籽收购:收购油菜籽2901.79吨。

十、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

(一)投资概算

项目总投资2186.*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535.*元(含拆除费用),占总投资的24.47%;菜籽收购费用1625.*元,占总投资的74.31%;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6.*元,占总投资的1.22%。

(二)资金筹措

项目总投资2186.*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535.*元(菜籽油灌装及包装车间320.*元,设备购置214.*元),撬动社会资本1625.*元,企业自筹26.*元。

十一、效益评价

通过项目实施,企业在原有1.*吨油菜籽灌装量的基础上可新增灌装量0.*吨,新增产量2000吨菜籽油、菜籽饼2900吨,带动片区种植户增收。项目的实施加大对长期固定联结合同关系的种植专业合作社的培育力度,扩充固定联结合同关系种植专业合作社2-3个;龙头企业通过加工、销售,以每吨38%出油率可出浓香菜籽油2000吨左右,以每吨1.*元计可新增销售收入*元,以出副产品菜籽饼每吨55%出饼率,可出菜籽饼2900吨左右,以每吨3600元计,可增收入*元,新增总收入为*元;油菜籽收购及生产加工总成本*元,净利润*元左右。

十二、运行机制

项目主管部门为大通县人民政府,监管单位为大通县农业农村局,建设单位为大通县农村经济经营服务站,实施主体为青海禾丰 (略) 。项目建成后,主管部门组织开展联合验收工作。并按相关规定做好资产确权、资产移交、投入使用、后续管护等工作。项目资产以项目竣工财务决算交付使用资产为准,验收后及时造册登记, (略) ,发挥其功能。

十三、评审情况

2024年8月22日,由大通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组成评审组对《2024年大通县油菜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实施方案》进行了评审,通过综合评审,一致认为方案内容完整、科学、措施得当,资金使用计划基本合理,项目方案可行。现将方案主要内容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2024年8月26日-9月4日)。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大通县农经站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 联系人:陈 黎

监督电话:*

大通县农村经济经营服务站

2024年8月27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