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大通县油菜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大通县青梦工贸有限公司油菜籽精深加工项目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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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大通县油菜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大通县青梦工贸有限公司油菜籽精深加工项目的公示

一、项目名称:2024年大通县油菜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大 (略) 油菜籽精深加工项目

二、建设性质:新建

三、项目主管单位:青海省农业农村厅

四、项目监管单位: (略) 农业农村局

五、项目建设单位:大通县农村经济经营服务站

六、项目承担主体: (略)

七、项目实施地点:大通县多林镇哈州村

八、项目建设期:2024年--2025年

九、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一)建设规模:新建油菜籽加工车间1栋、灌装车间1栋、配套附属设施建设及设备购置。

(二)建设内容:

1、土建工程建设:新建油菜籽加工车间855㎡,灌装车间855㎡及配套变配电、给排水等。

2、设备购置:购置设备3套,其中日处理30T油菜籽榨油设备1套,10T/d不锈钢精炼油设备1套,自动灌装设备1套。

3、以“企业+合作社+农户”等方式建立优质油菜种植基地*亩,生产油菜籽约2000吨。

4、 (略) 场拓展、品牌推广。

十、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

(一)投资概算

项目总投资1601.*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元,占总投资的24.46%;设备购置费用*元,占总投资的13.11%;二类费用29.*元,撬动社会资本981.*元。

(二)资金筹措

本项目总投资为1601.*元,其中:申请中央财政资金*元,占总投资的24.98%;企业自筹219.*元,占总投资13.87%,撬动社会资本981.*元。

十一、效益评价

项目建成投产后,新增加工油菜籽约6000吨,年增产菜籽油约2400吨、菜籽粕约3300吨。按照出油率40%、副产品菜籽粕55%出饼率计算,年增产浓香食用油约2400吨、菜籽粕约3300吨。按照菜籽油每吨售价1.*元,每年可实现菜籽油销售收入*元;菜籽粕每吨售价按2800元计,可新增菜籽粕销售收入*元。每年共计新增销售收入为 *元。

十二、运行机制

项目主管部门为大通县人民政府,监管单位为大通县农业农村局,建设单位为大通县农村经济经营服务站,实施主体为 (略) 。项目建成后,主管部门组织开展联合验收工作。并按相关规定做好资产确权、资产移交、投入使用、后续管护等工作。项目资产以项目竣工财务决算交付使用资产为准,验收后及时造册登记, (略) ,发挥其功能。

十三、评审情况

2024年8月22日,由大通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组成评审组对《2024年大通县油菜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大 (略) 油菜籽精深加工项目实施方案》进行了评审,通过综合评审,一致认为方案内容完整、科学、措施得当,资金使用计划基本合理,项目方案可行。现将方案主要内容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2024年8月26日-9月4日)。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大通县农经站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 联系人:陈 黎

监督电话:*

大通县农村经济经营服务站

2024年8月27日


一、项目名称:2024年大通县油菜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大 (略) 油菜籽精深加工项目

二、建设性质:新建

三、项目主管单位:青海省农业农村厅

四、项目监管单位: (略) 农业农村局

五、项目建设单位:大通县农村经济经营服务站

六、项目承担主体: (略)

七、项目实施地点:大通县多林镇哈州村

八、项目建设期:2024年--2025年

九、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一)建设规模:新建油菜籽加工车间1栋、灌装车间1栋、配套附属设施建设及设备购置。

(二)建设内容:

1、土建工程建设:新建油菜籽加工车间855㎡,灌装车间855㎡及配套变配电、给排水等。

2、设备购置:购置设备3套,其中日处理30T油菜籽榨油设备1套,10T/d不锈钢精炼油设备1套,自动灌装设备1套。

3、以“企业+合作社+农户”等方式建立优质油菜种植基地*亩,生产油菜籽约2000吨。

4、 (略) 场拓展、品牌推广。

十、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

(一)投资概算

项目总投资1601.*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元,占总投资的24.46%;设备购置费用*元,占总投资的13.11%;二类费用29.*元,撬动社会资本981.*元。

(二)资金筹措

本项目总投资为1601.*元,其中:申请中央财政资金*元,占总投资的24.98%;企业自筹219.*元,占总投资13.87%,撬动社会资本981.*元。

十一、效益评价

项目建成投产后,新增加工油菜籽约6000吨,年增产菜籽油约2400吨、菜籽粕约3300吨。按照出油率40%、副产品菜籽粕55%出饼率计算,年增产浓香食用油约2400吨、菜籽粕约3300吨。按照菜籽油每吨售价1.*元,每年可实现菜籽油销售收入*元;菜籽粕每吨售价按2800元计,可新增菜籽粕销售收入*元。每年共计新增销售收入为 *元。

十二、运行机制

项目主管部门为大通县人民政府,监管单位为大通县农业农村局,建设单位为大通县农村经济经营服务站,实施主体为 (略) 。项目建成后,主管部门组织开展联合验收工作。并按相关规定做好资产确权、资产移交、投入使用、后续管护等工作。项目资产以项目竣工财务决算交付使用资产为准,验收后及时造册登记, (略) ,发挥其功能。

十三、评审情况

2024年8月22日,由大通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组成评审组对《2024年大通县油菜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大 (略) 油菜籽精深加工项目实施方案》进行了评审,通过综合评审,一致认为方案内容完整、科学、措施得当,资金使用计划基本合理,项目方案可行。现将方案主要内容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2024年8月26日-9月4日)。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大通县农经站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 联系人:陈 黎

监督电话:*

大通县农村经济经营服务站

2024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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