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生态环境局关于丘北县红花山光伏电站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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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生态环境局关于丘北县红花山光伏电站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27日-2024年9月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76-*、0876-*(州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受理窗口)

通信地址: (略) (略) 38号文山州生态环境局

邮编:*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丘北县红花山光伏电站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丘北县红花山光伏电站

建设单位:大唐新能源(丘北)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云南省文山州丘北县曰者镇迷达克村、迷达村、牛棚村附近

建设性质:新建

占地面积/长度:197.3hm2(永久占地0.45hm2,临时占地196.85hm2

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光伏站装机容量为115MW,配套建设一座220kV室外升压站、 (略) 、 (略) 、光伏阵列、箱式变压器、电缆分接箱、电缆井、杆塔、临时生产、生活设施及仓库、绿化等工程,本次评价不包含升压 (略) 。

一、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和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

1.生态环境

剩余施工内容已基本不涉及地表开挖,根据现场调查,项目施工已基本执行原环评提出的生态措施,后续加强临时占地的植被恢复后对当地的水土保持和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能够得到恢复补偿。

2.废气

项目剩余施工内容大气污染物主要来自运输车辆。运输车辆产生的废气,其中的污染物主要有烟尘、NOx、CO及CHx等,会对环境空气造成一定影响。运输车辆废气具有间断性产生、产生量较小、产生点相对分散、易被稀释扩散等特点。项目区处于半山坡地形,周边无特别高的山体,有利于大气扩散,一般情况下,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所产生的废气污染在空气中经自然扩散和稀释后,对项目区域的空气环境质量影响不大。同时在运输车辆的选型上考虑相应的环保型产品,主要使用轻质柴油或电作为能源,不得使用劣质燃料。

3.废水

项目剩余施工内容主要为施工生活污水。项目施工期每个阶段的施工人数也不尽相同,本项目按高峰期施工人员20人计,施工场地设旱厕,粪便定期清理用作农肥,生活污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现场,不外排。项目施工期产生废水均经处理后全部回收利用,不外排,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4.声环境

项目剩余施工内容施工期噪声来源于汽车运输等作业行为产生的噪声。根据预测结果,昼间施工机械噪声在距施工场地40m以外可达到标准限值70dB(A)的要求,在距施工场地20m以外可达到标准限值75dB(A)的要求。根据项目场地红线,项目升压站场界50m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点分布,光伏场区20~200m有散户9户,项目距离最近一户散户的距离为20m。项目施工期间应严格控制施工时间,做到夜间及每天12:00-14:00不施工,路过车辆控制车速、严禁鸣笛,严禁超载超速。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施工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较小。

5.固体废物影响

本项目剩余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及施工垃圾。(1)施工垃圾:包装袋、建筑边角料由施工单位回收。(2)生活垃圾:施工人员现场产生的生活垃圾按0.5kg/(人·d)计,施工人数约20人,则施工期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0kg/d。生活垃圾由施工单位集中收集后统一运送至生活垃圾收集点进行处理处置。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有效收集,处置率100%,对周围的环境影响较小。

(二)运营期

1.生态环境

(1)植物植被:项目运行期对植被的影响主要体现在电池面板架设后,在地面产生的阴影对地面植被生长的影响。项目区占地范围内主要为稀树灌木草丛,植物种类较少、生物量较小,同时本项目为农/林光互补复合型项目,光伏电池板间、板下植被将按因地制宜、适地适生的原则选择乡土物种,其他区域进行绿化造林,以当地乡土树种为主,乡土树种如:清香木;草种:车桑子,戟叶酸模,黑麦草等。光伏组件已按最低沿高于地面2.5m、桩基间列间距大于4m、行间距大于6.5m的架设要求建设,不会破坏原有植被生产条件,能满足植被的采光需求,光伏区仅光伏桩基用地硬化,不硬化地面、不破坏表土层,不抛荒、撂荒。

(2)动物:项目运营期间,现场维护和检修等工作均在昼间进行,避免影响周边动物夜间正常活动。项目运行噪声可能会使对声环境敏感的动物迁移至远离光伏电站处,但光伏电站运行噪声影响范围主要为站界外几十米范围内的区域,影响范围较小。项目运营不会对项目所在区域内野生动物的日常迁徙和活动造成明显影响。

2.废气

项目电站光伏场区运行期无大气环境影响产生,仅升压站进出车辆产生一定尾气排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产生一定恶臭影响。本项目运营期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1)汽车废气:项目运行期进入项目区内的车辆较少,主要为项目内的物料运输车辆。汽车排放的废气主要集中于停车场地,为地上停车位,在汽车的启动和停车过程中产生,废气中主要污染物为CO、HC、NOX等,产生量较少,呈无组织排放。

(2)异味:项目异味主要来自垃圾桶、化粪池。生活垃圾主要来自于生活区,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于垃圾桶内。垃圾在临时存放过程中将会产生异味,局部空气臭气浓度增加。主要为无组织排放,一般排放量较小。升压站内设置化粪池处理生活污水,化粪池在清掏时会产生异味,主要为无组织排放,其排放量较小。

3.废水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是光伏电池板清洗废水和检修人员的生活污水。

(1)太阳能电池组件的清洁废水:项目在清洁太阳能电池组件的时候会产生少量清洗废水,每年晴天时一般清洗两次。清洗光伏板时,不添加任何清洗剂,产生的清洗废水无特殊的污染物,废水中主要含有SS。太阳电池板清洗水的使用量按0.5L/m2计算,则每次清洗的用水量约*.6m3,废水在擦拭过程中少量被蒸发,其余清洗废水流在光伏板下的植被上,由植被吸收、土壤吸收或自然蒸发,项目废水不外排。

(2)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来源于检修人员厕所冲洗废水。本项目运营期升压站检修维护人员依托建设单位所属的舍得升压站工作人员。一般检修人员配置2人,则生活污水产生量为0.16m3/d升压站内检修维护人员生活污水经1个容积为8m3的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场地农作物堆肥,不外排。并设置清水水池,容积为18m3,用于雨天暂存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待天晴后用于场地农作物堆肥。

4.声环境

项目运营后,光伏发电场噪声源强主要来源于光伏发电场区各主体设备基本没有机械传动或运动部件,场内仅逆变器、箱式变压器运行时有噪声产生,源强在55~65dB(A)。以及220kV升压站内运行期噪声主要来源于变压器、电抗器和配电装置等电气设备所产生的电磁可听噪声,以及风机、水泵等设备的机械噪声。由于升压站已建成并投入运行,根据2024年7月11日云南 (略) 对升压站四周噪声及光伏区散户声环境进行现状监测的结果,监测点位升压站厂界四周噪声昼夜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散户声环境质量昼夜均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1类标准。

5.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包括危险废物、一般固废和其他固废。危险废物包括箱变液压油、箱变检修废油、箱变事故废油、主变液压油、主变检修废油、主变事故废油、废旧蓄电池,一般固废为废旧太阳能电池板。其他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

(1)危险废物:项目采用的逆变器为10年质保物理逆变器,若损坏不维修直接更换,逆变器使用过程不会产生废油。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箱变液压油、箱变检修废油、箱变事故废油、主变液压油、主变检修废油、主变事故废油和废铅蓄电池。

①主变液压油、主变检修废油、主变事故废油:项目220kV升压站内设置1台150MVA的主变压器,为防止变压器油泄漏至外环境,项目将建设1个集油坑和1个事故油池,并设置事故排油管,事故油池设置为地埋式,位于主变压器南侧,容积为42m3。主变压器正常运行情况下,变压器油大约每10年大修一次,更换所有的变压器油,由专业人员对变压器进行检修,变压器油重约36t,变压器油经检测合格的,过滤处理后回用。由于变压器更换油数量较大,更换时提前预约具有相应资质的危废处理机构进行妥善处置,不在场内暂存;运营期变压器在维修中或事故情况下,将排放变压器废油,产生的废油经排油管排放至事故油池,并经专用容器收集后,在危废暂存间内暂存,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变压器废油产生量约为变压器油重的5%,则产生量为1.8t/次。

②箱变液压油、箱变检修废油、事故废油:项目共安装41台箱式变压器,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每台箱变油量约1360kg,体积约1.52m3(箱变油密度约为895kg/m3),则光伏站区箱变中箱变油总量为55.76t。箱变在检修变压器等时有可能发生变压器油泄漏事故,厂区内箱式变压器下面均配备有事故池并铺设卵石层,每个事故池约2.5m3,若箱变油泄漏则直接进入事故池,事故池容积满足事故状态下事故废油的存储。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箱变事故及检修废油年产生量为0.05t,事故状态进入事故池废油经专用容器收集后,在危废暂存间内暂存,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本项目拟于220kV升压站区设置一间危废暂存间,检修废油及事故废油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后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对环境影响小。

③废旧蓄电池:升压站内拟配置2组铅蓄电池,每组铅蓄电池104只,每个铅蓄电池重量约为17.5kg,则每次更换产生废铅蓄电池3.64t。项目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相应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2)一般固废: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弃物主要为需要更换或修理的废光伏组件,由单晶硅双玻材料组成,25年需要更换,本项目所使用的光伏组件报废后属于第Ⅰ类一般工业固废。在运营期维修护理中可能会产生需要更换的组件。项目拟在升压站设置1间一般废物暂存间1个,面积10m2,收集暂存项目更换下来的组件废弃物的产生率为0.16%~0.2%,本项目废旧电池板产生率取0.2%,本项目共采用540Wp规格双面光伏组件数量为*块,单块电池板重约32.6kg,产生废旧电池板的量约为16.53t。本项目更换下来的组件在检修更换下来后直接由工作人员送至升压站一般固废暂存间中进行统一暂存,后期由厂家统一回收。

(3)其他固废

①生活垃圾:升压站内不设置生活区,员工均不在项目内食宿,生活垃圾主要来自升压站检修人员,生活垃圾产生量以1kg/(人·d)计,则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2kg/d,年产生量为0.73t/a。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主要为平时检修工作人员用的生活品包装袋,项目内的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分类收集后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②化粪池污泥:生活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少量的污泥约0.1t/a,污泥中无特殊的污染物,化粪池污泥自行清掏后用于项目周围植物施肥,对环境的影响小。

6.光污染

太阳电池组件由钢化玻璃、EVA膜、太阳电池片和背膜等组成。其中主要会产生反光的是表面的钢化玻璃,此外太阳电池片也具有一定的反光特性。基于光能利用的需要,太阳能电池组件产品在设计时要求最大程度地减少对太阳光的反射,增加光的吸收,以提高光能利用效率。单晶硅太阳电池片为深色吸光材料,光谱响应波长范围为320~1l00nm,只对大于1200nm的红外光有较高的反射率,对可见光和近红外光(波长400~1050nn)则以吸收为主,光反射率为4%-11%,反射率远远低于国家规定的30%,对周围环境产生光污染较小。项目建成光伏阵列面倾角为23°,光伏场区20~120m有散户9户,项目距离最近一户散户的距离为20m,和周边光伏阵列最大高差为2米,中间有围墙、植被相隔,加强距离较近的散户周边光伏阵列区域边缘植被绿化,光伏阵列面对周边居民产生光污染影响小。

7.电磁环境

项目整体已投入运行,根据云南 (略) 于2024年7月11日对升压站四周进行的电磁环境监测结果,本项目220kV升压站围墙外电场强度及磁感应强度均可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中电场强度4000V/m、磁感应强度100μT的限值要求。

8.环境风险

本项目涉及的主要风险物质为矿物油及废铅酸蓄电池,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事故主要是风险物质在储存过程中发生泄漏和燃烧爆炸,以及废铅酸蓄电池电解液泄露。风险事故发生后物质直接泄漏和燃烧爆炸产生次生污染物,不仅会对项目内的员工及周围居住人群的生命健康造成危害,也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建设单位要引起高度重视,采取严格的风险防范措施,建立有效的应急预案,加强风险管理,防止事故的发生,将事故影响程度减少到最低。在建设单位严格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和风险应急预案的前提下,工程环境风险可防可控,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项目污染防渗分区、防渗标准及要求见下表。

项目厂区污染防渗分区、防渗标准及要求一览表

污染防渗区类别

防渗区名称

防渗标准及要求

重点防渗区

升压站集油坑、事故油池、危废暂存间及光伏场区箱变集油池

危废暂存间参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执行,其他重点防渗区等效黏土防渗层厚度Mb>6m,渗透系数K<1.0x10-7cm/s;或参照GB*执行

一般防渗区

化粪池、一般固废暂存间

等效黏土防渗层厚度Mb≥1.5m,渗透系数K≤1.0×10-7cm/s;或参照*执行

简单防渗区

(略) 、装配式箱泵一体化消防给水泵站、预制舱等

地面采用混凝土硬化

9.服务期满后的环境影响

项目光伏系统使用寿命25年,其中组件寿命25年,逆变器寿命25年。服务期满后,按国家相关要求,将对电池组件及支架、变压器等进行拆除或者更换。光伏电站服务期满后的环境影响主要为拆除的太阳能电池板、蓄电池、变压器等固体废物的影响以及基础拆除产生的生态环境影响。

(1)拆除的固体废物:本项目服务期满后需对拆除的废弃物进行安全处置,太阳电池板由生产商回收资源化利用,变压器、蓄电池等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处理;支架等钢材 (略) 。

(2)基础拆除产生的生态环境影响:光伏组件支架基础、箱变等基础在服务期满后拆除、清理过程中会造成局部地表扰动和植被破坏。拆除过程中应尽量减小对土地的扰动范围,对场地进行平整后覆土植树,对场地内进行全面复垦,植树绿化。

二、评估结论

(一)《报告表》编制质量

《报告表》编制达到相关规范要求,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基本可行,评价结论可信。《报告表》基本满足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可作为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依据。

(二)项目建设的环境可行性

项目已取得丘北县发展和改革局的投资备案证,项目代码:2110-*-04-05-*。项目的选址避让国家级公益林、省级公益林、基本农田、生态红线、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地等生态环境敏感区。

项目符合《云南省主体功能区划》《云南省生态功能区划》《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24-2030年)》《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等相关产业政策。项目建设和运营将对当地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在认真落实《报告表》及评估意见、加强项目环境措施后,不利影响将得到有效降低,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丘北县红花山光伏电站建设是可行的。

文山州生态环境局

2024年8月27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27日-2024年9月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76-*、0876-*(州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受理窗口)

通信地址: (略) (略) 38号文山州生态环境局

邮编:*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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丘北县红花山光伏电站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丘北县红花山光伏电站

建设单位:大唐新能源(丘北)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云南省文山州丘北县曰者镇迷达克村、迷达村、牛棚村附近

建设性质:新建

占地面积/长度:197.3hm2(永久占地0.45hm2,临时占地196.85hm2

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光伏站装机容量为115MW,配套建设一座220kV室外升压站、 (略) 、 (略) 、光伏阵列、箱式变压器、电缆分接箱、电缆井、杆塔、临时生产、生活设施及仓库、绿化等工程,本次评价不包含升压 (略) 。

一、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和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

1.生态环境

剩余施工内容已基本不涉及地表开挖,根据现场调查,项目施工已基本执行原环评提出的生态措施,后续加强临时占地的植被恢复后对当地的水土保持和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能够得到恢复补偿。

2.废气

项目剩余施工内容大气污染物主要来自运输车辆。运输车辆产生的废气,其中的污染物主要有烟尘、NOx、CO及CHx等,会对环境空气造成一定影响。运输车辆废气具有间断性产生、产生量较小、产生点相对分散、易被稀释扩散等特点。项目区处于半山坡地形,周边无特别高的山体,有利于大气扩散,一般情况下,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所产生的废气污染在空气中经自然扩散和稀释后,对项目区域的空气环境质量影响不大。同时在运输车辆的选型上考虑相应的环保型产品,主要使用轻质柴油或电作为能源,不得使用劣质燃料。

3.废水

项目剩余施工内容主要为施工生活污水。项目施工期每个阶段的施工人数也不尽相同,本项目按高峰期施工人员20人计,施工场地设旱厕,粪便定期清理用作农肥,生活污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现场,不外排。项目施工期产生废水均经处理后全部回收利用,不外排,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4.声环境

项目剩余施工内容施工期噪声来源于汽车运输等作业行为产生的噪声。根据预测结果,昼间施工机械噪声在距施工场地40m以外可达到标准限值70dB(A)的要求,在距施工场地20m以外可达到标准限值75dB(A)的要求。根据项目场地红线,项目升压站场界50m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点分布,光伏场区20~200m有散户9户,项目距离最近一户散户的距离为20m。项目施工期间应严格控制施工时间,做到夜间及每天12:00-14:00不施工,路过车辆控制车速、严禁鸣笛,严禁超载超速。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施工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较小。

5.固体废物影响

本项目剩余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及施工垃圾。(1)施工垃圾:包装袋、建筑边角料由施工单位回收。(2)生活垃圾:施工人员现场产生的生活垃圾按0.5kg/(人·d)计,施工人数约20人,则施工期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0kg/d。生活垃圾由施工单位集中收集后统一运送至生活垃圾收集点进行处理处置。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有效收集,处置率100%,对周围的环境影响较小。

(二)运营期

1.生态环境

(1)植物植被:项目运行期对植被的影响主要体现在电池面板架设后,在地面产生的阴影对地面植被生长的影响。项目区占地范围内主要为稀树灌木草丛,植物种类较少、生物量较小,同时本项目为农/林光互补复合型项目,光伏电池板间、板下植被将按因地制宜、适地适生的原则选择乡土物种,其他区域进行绿化造林,以当地乡土树种为主,乡土树种如:清香木;草种:车桑子,戟叶酸模,黑麦草等。光伏组件已按最低沿高于地面2.5m、桩基间列间距大于4m、行间距大于6.5m的架设要求建设,不会破坏原有植被生产条件,能满足植被的采光需求,光伏区仅光伏桩基用地硬化,不硬化地面、不破坏表土层,不抛荒、撂荒。

(2)动物:项目运营期间,现场维护和检修等工作均在昼间进行,避免影响周边动物夜间正常活动。项目运行噪声可能会使对声环境敏感的动物迁移至远离光伏电站处,但光伏电站运行噪声影响范围主要为站界外几十米范围内的区域,影响范围较小。项目运营不会对项目所在区域内野生动物的日常迁徙和活动造成明显影响。

2.废气

项目电站光伏场区运行期无大气环境影响产生,仅升压站进出车辆产生一定尾气排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产生一定恶臭影响。本项目运营期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1)汽车废气:项目运行期进入项目区内的车辆较少,主要为项目内的物料运输车辆。汽车排放的废气主要集中于停车场地,为地上停车位,在汽车的启动和停车过程中产生,废气中主要污染物为CO、HC、NOX等,产生量较少,呈无组织排放。

(2)异味:项目异味主要来自垃圾桶、化粪池。生活垃圾主要来自于生活区,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于垃圾桶内。垃圾在临时存放过程中将会产生异味,局部空气臭气浓度增加。主要为无组织排放,一般排放量较小。升压站内设置化粪池处理生活污水,化粪池在清掏时会产生异味,主要为无组织排放,其排放量较小。

3.废水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是光伏电池板清洗废水和检修人员的生活污水。

(1)太阳能电池组件的清洁废水:项目在清洁太阳能电池组件的时候会产生少量清洗废水,每年晴天时一般清洗两次。清洗光伏板时,不添加任何清洗剂,产生的清洗废水无特殊的污染物,废水中主要含有SS。太阳电池板清洗水的使用量按0.5L/m2计算,则每次清洗的用水量约*.6m3,废水在擦拭过程中少量被蒸发,其余清洗废水流在光伏板下的植被上,由植被吸收、土壤吸收或自然蒸发,项目废水不外排。

(2)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来源于检修人员厕所冲洗废水。本项目运营期升压站检修维护人员依托建设单位所属的舍得升压站工作人员。一般检修人员配置2人,则生活污水产生量为0.16m3/d升压站内检修维护人员生活污水经1个容积为8m3的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场地农作物堆肥,不外排。并设置清水水池,容积为18m3,用于雨天暂存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待天晴后用于场地农作物堆肥。

4.声环境

项目运营后,光伏发电场噪声源强主要来源于光伏发电场区各主体设备基本没有机械传动或运动部件,场内仅逆变器、箱式变压器运行时有噪声产生,源强在55~65dB(A)。以及220kV升压站内运行期噪声主要来源于变压器、电抗器和配电装置等电气设备所产生的电磁可听噪声,以及风机、水泵等设备的机械噪声。由于升压站已建成并投入运行,根据2024年7月11日云南 (略) 对升压站四周噪声及光伏区散户声环境进行现状监测的结果,监测点位升压站厂界四周噪声昼夜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散户声环境质量昼夜均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1类标准。

5.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包括危险废物、一般固废和其他固废。危险废物包括箱变液压油、箱变检修废油、箱变事故废油、主变液压油、主变检修废油、主变事故废油、废旧蓄电池,一般固废为废旧太阳能电池板。其他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

(1)危险废物:项目采用的逆变器为10年质保物理逆变器,若损坏不维修直接更换,逆变器使用过程不会产生废油。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箱变液压油、箱变检修废油、箱变事故废油、主变液压油、主变检修废油、主变事故废油和废铅蓄电池。

①主变液压油、主变检修废油、主变事故废油:项目220kV升压站内设置1台150MVA的主变压器,为防止变压器油泄漏至外环境,项目将建设1个集油坑和1个事故油池,并设置事故排油管,事故油池设置为地埋式,位于主变压器南侧,容积为42m3。主变压器正常运行情况下,变压器油大约每10年大修一次,更换所有的变压器油,由专业人员对变压器进行检修,变压器油重约36t,变压器油经检测合格的,过滤处理后回用。由于变压器更换油数量较大,更换时提前预约具有相应资质的危废处理机构进行妥善处置,不在场内暂存;运营期变压器在维修中或事故情况下,将排放变压器废油,产生的废油经排油管排放至事故油池,并经专用容器收集后,在危废暂存间内暂存,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变压器废油产生量约为变压器油重的5%,则产生量为1.8t/次。

②箱变液压油、箱变检修废油、事故废油:项目共安装41台箱式变压器,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每台箱变油量约1360kg,体积约1.52m3(箱变油密度约为895kg/m3),则光伏站区箱变中箱变油总量为55.76t。箱变在检修变压器等时有可能发生变压器油泄漏事故,厂区内箱式变压器下面均配备有事故池并铺设卵石层,每个事故池约2.5m3,若箱变油泄漏则直接进入事故池,事故池容积满足事故状态下事故废油的存储。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箱变事故及检修废油年产生量为0.05t,事故状态进入事故池废油经专用容器收集后,在危废暂存间内暂存,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本项目拟于220kV升压站区设置一间危废暂存间,检修废油及事故废油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后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对环境影响小。

③废旧蓄电池:升压站内拟配置2组铅蓄电池,每组铅蓄电池104只,每个铅蓄电池重量约为17.5kg,则每次更换产生废铅蓄电池3.64t。项目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相应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2)一般固废: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弃物主要为需要更换或修理的废光伏组件,由单晶硅双玻材料组成,25年需要更换,本项目所使用的光伏组件报废后属于第Ⅰ类一般工业固废。在运营期维修护理中可能会产生需要更换的组件。项目拟在升压站设置1间一般废物暂存间1个,面积10m2,收集暂存项目更换下来的组件废弃物的产生率为0.16%~0.2%,本项目废旧电池板产生率取0.2%,本项目共采用540Wp规格双面光伏组件数量为*块,单块电池板重约32.6kg,产生废旧电池板的量约为16.53t。本项目更换下来的组件在检修更换下来后直接由工作人员送至升压站一般固废暂存间中进行统一暂存,后期由厂家统一回收。

(3)其他固废

①生活垃圾:升压站内不设置生活区,员工均不在项目内食宿,生活垃圾主要来自升压站检修人员,生活垃圾产生量以1kg/(人·d)计,则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2kg/d,年产生量为0.73t/a。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主要为平时检修工作人员用的生活品包装袋,项目内的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分类收集后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②化粪池污泥:生活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少量的污泥约0.1t/a,污泥中无特殊的污染物,化粪池污泥自行清掏后用于项目周围植物施肥,对环境的影响小。

6.光污染

太阳电池组件由钢化玻璃、EVA膜、太阳电池片和背膜等组成。其中主要会产生反光的是表面的钢化玻璃,此外太阳电池片也具有一定的反光特性。基于光能利用的需要,太阳能电池组件产品在设计时要求最大程度地减少对太阳光的反射,增加光的吸收,以提高光能利用效率。单晶硅太阳电池片为深色吸光材料,光谱响应波长范围为320~1l00nm,只对大于1200nm的红外光有较高的反射率,对可见光和近红外光(波长400~1050nn)则以吸收为主,光反射率为4%-11%,反射率远远低于国家规定的30%,对周围环境产生光污染较小。项目建成光伏阵列面倾角为23°,光伏场区20~120m有散户9户,项目距离最近一户散户的距离为20m,和周边光伏阵列最大高差为2米,中间有围墙、植被相隔,加强距离较近的散户周边光伏阵列区域边缘植被绿化,光伏阵列面对周边居民产生光污染影响小。

7.电磁环境

项目整体已投入运行,根据云南 (略) 于2024年7月11日对升压站四周进行的电磁环境监测结果,本项目220kV升压站围墙外电场强度及磁感应强度均可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中电场强度4000V/m、磁感应强度100μT的限值要求。

8.环境风险

本项目涉及的主要风险物质为矿物油及废铅酸蓄电池,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事故主要是风险物质在储存过程中发生泄漏和燃烧爆炸,以及废铅酸蓄电池电解液泄露。风险事故发生后物质直接泄漏和燃烧爆炸产生次生污染物,不仅会对项目内的员工及周围居住人群的生命健康造成危害,也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建设单位要引起高度重视,采取严格的风险防范措施,建立有效的应急预案,加强风险管理,防止事故的发生,将事故影响程度减少到最低。在建设单位严格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和风险应急预案的前提下,工程环境风险可防可控,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项目污染防渗分区、防渗标准及要求见下表。

项目厂区污染防渗分区、防渗标准及要求一览表

污染防渗区类别

防渗区名称

防渗标准及要求

重点防渗区

升压站集油坑、事故油池、危废暂存间及光伏场区箱变集油池

危废暂存间参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执行,其他重点防渗区等效黏土防渗层厚度Mb>6m,渗透系数K<1.0x10-7cm/s;或参照GB*执行

一般防渗区

化粪池、一般固废暂存间

等效黏土防渗层厚度Mb≥1.5m,渗透系数K≤1.0×10-7cm/s;或参照*执行

简单防渗区

(略) 、装配式箱泵一体化消防给水泵站、预制舱等

地面采用混凝土硬化

9.服务期满后的环境影响

项目光伏系统使用寿命25年,其中组件寿命25年,逆变器寿命25年。服务期满后,按国家相关要求,将对电池组件及支架、变压器等进行拆除或者更换。光伏电站服务期满后的环境影响主要为拆除的太阳能电池板、蓄电池、变压器等固体废物的影响以及基础拆除产生的生态环境影响。

(1)拆除的固体废物:本项目服务期满后需对拆除的废弃物进行安全处置,太阳电池板由生产商回收资源化利用,变压器、蓄电池等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处理;支架等钢材 (略) 。

(2)基础拆除产生的生态环境影响:光伏组件支架基础、箱变等基础在服务期满后拆除、清理过程中会造成局部地表扰动和植被破坏。拆除过程中应尽量减小对土地的扰动范围,对场地进行平整后覆土植树,对场地内进行全面复垦,植树绿化。

二、评估结论

(一)《报告表》编制质量

《报告表》编制达到相关规范要求,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基本可行,评价结论可信。《报告表》基本满足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可作为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依据。

(二)项目建设的环境可行性

项目已取得丘北县发展和改革局的投资备案证,项目代码:2110-*-04-05-*。项目的选址避让国家级公益林、省级公益林、基本农田、生态红线、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地等生态环境敏感区。

项目符合《云南省主体功能区划》《云南省生态功能区划》《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24-2030年)》《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等相关产业政策。项目建设和运营将对当地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在认真落实《报告表》及评估意见、加强项目环境措施后,不利影响将得到有效降低,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丘北县红花山光伏电站建设是可行的。

文山州生态环境局

2024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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