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古夫镇深渡河村商铺改造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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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古夫镇深渡河村商铺改造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古夫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申请批准<古夫镇深渡河村商铺改造项目建议书>的函》(古政函〔2024〕25号)及县人民政府批示等资料收悉。经研究,同意古夫镇深渡河村商铺改造项目立项。现就该项目建议书有关内容批复如下:项目建设必要性项目建设有利于改善深渡河村整体风貌,消除安全隐患。

  二、项目名称及代码

  项目名称:古夫镇深渡河村商铺改造项目。

  项目代码:2408-*-04-01-*。

  三、项目建设单位

  兴山县古夫镇人民政府。

  四、项目建设地址

  兴山县古夫镇深渡河村。

  五、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对位于古夫镇深渡 (略) 的农副产品销售点商铺进行改造,改造面积约3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平整场地260平方米、砖基础16立方米、实心砖墙44.89立方米、青瓦屋面235.7平方米、陶瓷地砖地面248.04平方米、块料墙面68.28平方米、金属卷帘(闸)门144.05平方米等。

  六、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元,其中:建安工程*元,工程建设其他费3.*元,预备费2.*元。资金来源为县水利局三峡水库库区资金和帮扶单位帮扶资金。

  七、项目建设工期

  本项目建设工期2个月。

  因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根据相关规定,该项目需重新立项,原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兴发改审批〔2024〕181号)同时废止。

  项目自批复文件印发之日起两年内未开工建设,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根据《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第712号)和《兴山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兴政办发〔2024〕22号)等文件要求,请接文后抓紧开展下一阶段工作,严格按照批准的项目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开工建设。严格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规定,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依法开展招标投标工作。严格设计变更管理,防止人为变更情况发生。请项目主管部门、行业监管部门和项目建设单位按照各自项目管理职责,加强项目日常监管,做好项目日常监管台账,控制工程投资,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项目竣工后,请及时报行业主管部门依法组织项目竣工验收。

  兴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8月20日

古夫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申请批准<古夫镇深渡河村商铺改造项目建议书>的函》(古政函〔2024〕25号)及县人民政府批示等资料收悉。经研究,同意古夫镇深渡河村商铺改造项目立项。现就该项目建议书有关内容批复如下:项目建设必要性项目建设有利于改善深渡河村整体风貌,消除安全隐患。

  二、项目名称及代码

  项目名称:古夫镇深渡河村商铺改造项目。

  项目代码:2408-*-04-01-*。

  三、项目建设单位

  兴山县古夫镇人民政府。

  四、项目建设地址

  兴山县古夫镇深渡河村。

  五、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对位于古夫镇深渡 (略) 的农副产品销售点商铺进行改造,改造面积约3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平整场地260平方米、砖基础16立方米、实心砖墙44.89立方米、青瓦屋面235.7平方米、陶瓷地砖地面248.04平方米、块料墙面68.28平方米、金属卷帘(闸)门144.05平方米等。

  六、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元,其中:建安工程*元,工程建设其他费3.*元,预备费2.*元。资金来源为县水利局三峡水库库区资金和帮扶单位帮扶资金。

  七、项目建设工期

  本项目建设工期2个月。

  因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根据相关规定,该项目需重新立项,原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兴发改审批〔2024〕181号)同时废止。

  项目自批复文件印发之日起两年内未开工建设,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根据《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第712号)和《兴山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兴政办发〔2024〕22号)等文件要求,请接文后抓紧开展下一阶段工作,严格按照批准的项目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开工建设。严格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规定,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依法开展招标投标工作。严格设计变更管理,防止人为变更情况发生。请项目主管部门、行业监管部门和项目建设单位按照各自项目管理职责,加强项目日常监管,做好项目日常监管台账,控制工程投资,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项目竣工后,请及时报行业主管部门依法组织项目竣工验收。

  兴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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