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8月27日对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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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玛依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8月27日对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27日—2024年9月2日。通讯地址: (略) (略) 33号,邮编*,电话:099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略) 克拉玛依区城区防涝通道建设工程

克拉玛依区

(略) 克拉玛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新疆创 (略)

拟建项目位 (略) 克拉玛依区。主要建设内容:对克拉玛依区防涝行洪 (略) 、 (略) 、会展中心、黑油山区域防涝行洪通道疏通改造,防涝通道总长约31.99公里,其中,新建暗渠2.42公里,明渠25.67公里,改造现有渠道3.9公里,建设排涝沟渠面积约*平方米;新建提升截排水管线总长19.89公里,黑油山防洪提升工程泄水管780米;新建堤防185.5米,清淤7.*平方米等工程。

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一)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车辆、机械及施工人员的活动范围,尽可能减少工程占地;严格按照施工总体布置方案布设临时设施,加强施工人员管理,禁止施工人员、施工车辆和机械进入非施工占地区域;施工结束后及时拆除临建设施,对施工迹地进行恢复。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严禁大风天气土方施工作业,物料临时堆放和运输需遮盖,采取分段施工,定期洒水等有效措施抑制扬尘。

(三)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不设施工营地,无生活污水产生。混凝土养护废水自然蒸发;管道试压废水回用于施工降尘用水;基坑排水排至栖鹭湖承泄区。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基础减振等噪声防治措施,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11)相关标准要求。

(五)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建筑垃圾集中收集,优先回收利用,不可利用的定期清运;清淤污泥晾干后,优先用于岸坡植被恢复用土,剩余部分与剩余土石方均填至低洼处。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 (略) 生态环境局

2024年8月27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27日—2024年9月2日。通讯地址: (略) (略) 33号,邮编*,电话:099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略) 克拉玛依区城区防涝通道建设工程

克拉玛依区

(略) 克拉玛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新疆创 (略)

拟建项目位 (略) 克拉玛依区。主要建设内容:对克拉玛依区防涝行洪 (略) 、 (略) 、会展中心、黑油山区域防涝行洪通道疏通改造,防涝通道总长约31.99公里,其中,新建暗渠2.42公里,明渠25.67公里,改造现有渠道3.9公里,建设排涝沟渠面积约*平方米;新建提升截排水管线总长19.89公里,黑油山防洪提升工程泄水管780米;新建堤防185.5米,清淤7.*平方米等工程。

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一)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车辆、机械及施工人员的活动范围,尽可能减少工程占地;严格按照施工总体布置方案布设临时设施,加强施工人员管理,禁止施工人员、施工车辆和机械进入非施工占地区域;施工结束后及时拆除临建设施,对施工迹地进行恢复。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严禁大风天气土方施工作业,物料临时堆放和运输需遮盖,采取分段施工,定期洒水等有效措施抑制扬尘。

(三)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不设施工营地,无生活污水产生。混凝土养护废水自然蒸发;管道试压废水回用于施工降尘用水;基坑排水排至栖鹭湖承泄区。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基础减振等噪声防治措施,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11)相关标准要求。

(五)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建筑垃圾集中收集,优先回收利用,不可利用的定期清运;清淤污泥晾干后,优先用于岸坡植被恢复用土,剩余部分与剩余土石方均填至低洼处。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 (略) 生态环境局

2024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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