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划定克东县烈士陵园保护范围的公告
关于划定克东县烈士陵园保护范围的公告
为切实提升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水平,传承弘扬英烈精神和爱国主义精神,充分发挥克东县烈士陵园褒扬先烈、教育后人的爱国主义红色教育基地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褒扬条例》《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克东县人民政府批准,划定克东县烈士陵园保护范围,现公告如下:
一、烈士纪念设施名称:克东县烈士陵园
二、设施地址:二克山东50米
三、保护级别:县级烈士纪念设施
四、保护范围:县烈士陵园南侧以陵园边界为界,东侧、西侧、北侧均以陵园边界外延10米,面积为6719.5平方米,均属于保护范围。
五、保护要求: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英雄烈士陵园保护范围内从事有损纪念英雄烈士环境和氛围的活动,不得侵占英雄烈士纪念陵园保护范围内的土地和设施,不得破坏、污损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侵占、破坏、污损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英雄烈士保护工作的部门责令改正;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被侵占、破坏、污损的纪念设施属于文物保护单位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规定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违反有关规定的,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克东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8月27日??????
为切实提升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水平,传承弘扬英烈精神和爱国主义精神,充分发挥克东县烈士陵园褒扬先烈、教育后人的爱国主义红色教育基地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褒扬条例》《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克东县人民政府批准,划定克东县烈士陵园保护范围,现公告如下:
一、烈士纪念设施名称:克东县烈士陵园
二、设施地址:二克山东50米
三、保护级别:县级烈士纪念设施
四、保护范围:县烈士陵园南侧以陵园边界为界,东侧、西侧、北侧均以陵园边界外延10米,面积为6719.5平方米,均属于保护范围。
五、保护要求: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英雄烈士陵园保护范围内从事有损纪念英雄烈士环境和氛围的活动,不得侵占英雄烈士纪念陵园保护范围内的土地和设施,不得破坏、污损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侵占、破坏、污损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英雄烈士保护工作的部门责令改正;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被侵占、破坏、污损的纪念设施属于文物保护单位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规定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违反有关规定的,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克东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8月27日??????
黑龙江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