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盂县2024年度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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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盂县2024年度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的公告

根据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农发(2024)97号) (略) 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阳农局字[2024]96号)要求文件精神,2024年下达盂县高素质农民培训资金*元,培训高素质农民783人,要求在2024年12月30日前完成全部培训任务。为能高质量地完成该项培育任务,计划按照遵循整合优质资源、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遴选4个培训机构,现将我县2024年度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遴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4年培育计划

1、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主体带头人培训行动

2024年培训57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主体带头人,面向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小微农企)、专业型社会化服务企业和农业集体经济组织骨干开展培育。资金标准为每人5000元,共计28.*元。

2、乡村治理及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带头人培训行动

2024年培训乡村治理及农村社会事业带头人126人。面向从事农村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村“两委”成员和农民中的热心人、明白人,结合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开展培育工作。资金标准为每人2500元,共计31.*元。

3、种养加能手技能培训计划

2024年生产技能提升培训农民600人,面向从事种养加的农业劳动者、脱贫农民、农业专业技术服务人员,开展专业知识、操作技能培育,提升专业化服务能力。资金标准为每人1000元,共计*元。

二、申报条件

1、具有培训资质(办学许可或培训、推广职能),能提供合理的实施方案、培训方案和资金使用计划;

2、具有必要的培训场所、专业教师、现代教学设备和实践实训场所或合作实训基地,且有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专兼职教师队*,及培训目标所要求的其他软硬件条件,对精品课程具有做好课件、录像、编辑等整理能力,能建立真实、完整、规范的培训档案;

3、具备与培训内容相适应的培训能力和跟踪服务能力等;

4、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部门和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要有足够的培训资金保障能力;

5、能够按照培训时间和课程设置的要求,组织学员到涉农高校、省级电商基地(企业)、省级实训基地学习、参观和交流;

6、愿意在高素质农民培育主管部门指导下承担高素质农民培训任务,遵守高素质农民培训项目及资金管理规定,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检查、审核和监督;

7、熟悉农民教育培训特点,并取得较好业绩,培训经验丰富的优先遴选为培训机构。

三、申报对象

盂县县域内 (略) 校、 (略) 所、职业培训学校、农技推广机构、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农民专业技术协会等。

四、申报材料

1、申请报告(包括机构简介、师资情况、培训场所设施设备、合作基地情况、开展培训情况、保障措施);

2、工商营业执照、办学许可证、企业登记证、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3、涉农技术师资证明;

4、培训场地、实训基地、教学设施设备等相片资料;

5、开展农民培训的相关证明材料;

6、其它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封面内容为“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申报材料、申报单位:申报时间:X年X月X日”),一式3份,并盖上鲜章。

五、相关要求

1、申报时间:2024年9月6日18时止,逾期不再受理

2、材料报送: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咨询电话:*

3、未按规定形式和逾期报送的申报材料,视为无效申报材料。


盂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8月27日


根据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农发(2024)97号) (略) 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阳农局字[2024]96号)要求文件精神,2024年下达盂县高素质农民培训资金*元,培训高素质农民783人,要求在2024年12月30日前完成全部培训任务。为能高质量地完成该项培育任务,计划按照遵循整合优质资源、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遴选4个培训机构,现将我县2024年度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遴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4年培育计划

1、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主体带头人培训行动

2024年培训57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主体带头人,面向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小微农企)、专业型社会化服务企业和农业集体经济组织骨干开展培育。资金标准为每人5000元,共计28.*元。

2、乡村治理及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带头人培训行动

2024年培训乡村治理及农村社会事业带头人126人。面向从事农村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村“两委”成员和农民中的热心人、明白人,结合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开展培育工作。资金标准为每人2500元,共计31.*元。

3、种养加能手技能培训计划

2024年生产技能提升培训农民600人,面向从事种养加的农业劳动者、脱贫农民、农业专业技术服务人员,开展专业知识、操作技能培育,提升专业化服务能力。资金标准为每人1000元,共计*元。

二、申报条件

1、具有培训资质(办学许可或培训、推广职能),能提供合理的实施方案、培训方案和资金使用计划;

2、具有必要的培训场所、专业教师、现代教学设备和实践实训场所或合作实训基地,且有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专兼职教师队*,及培训目标所要求的其他软硬件条件,对精品课程具有做好课件、录像、编辑等整理能力,能建立真实、完整、规范的培训档案;

3、具备与培训内容相适应的培训能力和跟踪服务能力等;

4、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部门和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要有足够的培训资金保障能力;

5、能够按照培训时间和课程设置的要求,组织学员到涉农高校、省级电商基地(企业)、省级实训基地学习、参观和交流;

6、愿意在高素质农民培育主管部门指导下承担高素质农民培训任务,遵守高素质农民培训项目及资金管理规定,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检查、审核和监督;

7、熟悉农民教育培训特点,并取得较好业绩,培训经验丰富的优先遴选为培训机构。

三、申报对象

盂县县域内 (略) 校、 (略) 所、职业培训学校、农技推广机构、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农民专业技术协会等。

四、申报材料

1、申请报告(包括机构简介、师资情况、培训场所设施设备、合作基地情况、开展培训情况、保障措施);

2、工商营业执照、办学许可证、企业登记证、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3、涉农技术师资证明;

4、培训场地、实训基地、教学设施设备等相片资料;

5、开展农民培训的相关证明材料;

6、其它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封面内容为“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申报材料、申报单位:申报时间:X年X月X日”),一式3份,并盖上鲜章。

五、相关要求

1、申报时间:2024年9月6日18时止,逾期不再受理

2、材料报送: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咨询电话:*

3、未按规定形式和逾期报送的申报材料,视为无效申报材料。


盂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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