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阳县钒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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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阳县钒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公告

为进一步提 (略) 建设、治理水平,指导山阳县中村镇钒产业园区的开发建设,统筹安排规划范围内土地使用和各项建设,中村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山阳县钒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陕西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山阳县钒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予以公告,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一、区位及规划范围

规划区位于山阳县中村镇东部, (略) (北), (略) (东), (略) ,西至 (略) 。

二、功能定位

本规划旨在建设完备的基础设施,抢抓战略性新兴产业新材料发展机遇,依托丰富的钒矿资源,大力发展高端金属材料产业,将规划片区打造成引领山阳县新质生产力发展的钒产业园。

三、土地利用规划

规划范围总面积约19.48公顷(合292.2亩),均纳入中村镇城镇开发边界,其中:

1、居住用地

规划居住用地2.57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13.19%,主要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27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1.39%,为现状机关团体用地。

3、商业服务业用地

规划商业服务业用地0.33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1.69%,主要为商务金融用地。

4、工业用地

规划工业用地13.19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67.71%,主要为二类工业用地。

5、公用设施用地

规划公用设施用地1.19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6.11%,为现状供电用地。

6、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规划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1.93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9.91%,主要为公园绿地、防护绿地。

(1)公园绿地

规划公园绿地0.15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0.77%。

(2)防护绿地

规划防护绿地1.78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9.14%,主 (略) 、重要防护地块周边分布。

四、道路交通规划

规划 (略) 均 (略) 。分 (略) 、 (略) 、 (略) ,红线宽分别为16米、11米、11米。

五、地块强度控制指标

从周边建设环境条件、规划用地性质、道路交通可达性、土地 (略) 空间形态等方面综合考虑,对地块的开发建设强度进行分类管控。

1、容积率≤0.1

规划公园绿地容积率≤0.1。

2、容积率≥0.8

规划二类工业用地容积率≥0.8。

3、容积率≤1.0

规划供电用地≤1.0。

4、容积率≤1.5

规划二类城镇住宅用地与机关团体办公用地容积率≤1.5。

5、容积率≤2.5

规划商务金融用地容积率≤2.5。

六、建筑高度控制

综合考虑环境容量指标与建筑高度的相关性,结合用地性质、开发需求等因素,将规划片区内的建筑高度指标分为3级。

1、建筑高度≤24米

建筑高度控制在24米以下,为规划办公类建筑及工业厂房建筑。

2、建筑高度≤21米

建筑高度控制在21米以下,为规划居住用地。

3、建筑高度≤6米

建筑高度控制在6米以下,为公园绿地内配套设施建筑。

具体内容详见附图:山阳县钒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公告附件.pdf


特此公告

公告时间为:2024年8月6日至2024年9月4日,共计30日。

公告期内未提交意见的视为无意见。

公告地点: (略) 站

提交意见方式:须采用传真、邮件、信函等书面方式

联系单位:中村镇人民政府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914—*

传 真:0914—*

邮 箱:*@*q.com


为进一步提 (略) 建设、治理水平,指导山阳县中村镇钒产业园区的开发建设,统筹安排规划范围内土地使用和各项建设,中村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山阳县钒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陕西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山阳县钒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予以公告,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一、区位及规划范围

规划区位于山阳县中村镇东部, (略) (北), (略) (东), (略) ,西至 (略) 。

二、功能定位

本规划旨在建设完备的基础设施,抢抓战略性新兴产业新材料发展机遇,依托丰富的钒矿资源,大力发展高端金属材料产业,将规划片区打造成引领山阳县新质生产力发展的钒产业园。

三、土地利用规划

规划范围总面积约19.48公顷(合292.2亩),均纳入中村镇城镇开发边界,其中:

1、居住用地

规划居住用地2.57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13.19%,主要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27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1.39%,为现状机关团体用地。

3、商业服务业用地

规划商业服务业用地0.33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1.69%,主要为商务金融用地。

4、工业用地

规划工业用地13.19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67.71%,主要为二类工业用地。

5、公用设施用地

规划公用设施用地1.19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6.11%,为现状供电用地。

6、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规划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1.93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9.91%,主要为公园绿地、防护绿地。

(1)公园绿地

规划公园绿地0.15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0.77%。

(2)防护绿地

规划防护绿地1.78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9.14%,主 (略) 、重要防护地块周边分布。

四、道路交通规划

规划 (略) 均 (略) 。分 (略) 、 (略) 、 (略) ,红线宽分别为16米、11米、11米。

五、地块强度控制指标

从周边建设环境条件、规划用地性质、道路交通可达性、土地 (略) 空间形态等方面综合考虑,对地块的开发建设强度进行分类管控。

1、容积率≤0.1

规划公园绿地容积率≤0.1。

2、容积率≥0.8

规划二类工业用地容积率≥0.8。

3、容积率≤1.0

规划供电用地≤1.0。

4、容积率≤1.5

规划二类城镇住宅用地与机关团体办公用地容积率≤1.5。

5、容积率≤2.5

规划商务金融用地容积率≤2.5。

六、建筑高度控制

综合考虑环境容量指标与建筑高度的相关性,结合用地性质、开发需求等因素,将规划片区内的建筑高度指标分为3级。

1、建筑高度≤24米

建筑高度控制在24米以下,为规划办公类建筑及工业厂房建筑。

2、建筑高度≤21米

建筑高度控制在21米以下,为规划居住用地。

3、建筑高度≤6米

建筑高度控制在6米以下,为公园绿地内配套设施建筑。

具体内容详见附图:山阳县钒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公告附件.pdf


特此公告

公告时间为:2024年8月6日至2024年9月4日,共计30日。

公告期内未提交意见的视为无意见。

公告地点: (略) 站

提交意见方式:须采用传真、邮件、信函等书面方式

联系单位:中村镇人民政府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914—*

传 真:0914—*

邮 箱:*@*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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