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8月19日-8月23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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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8月19日-8月23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8月19日-8月23日我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8月26日-2024年9月1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91-*

传 真:0591-*

通讯地址:马 (略) 27号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州片区服务大厅

邮 编:*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项目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福建 (略) 永合联科混凝土

用新材料混合分装项目

榕马环评〔2024〕22号

2024年8月20日    

2

福州 (略) 福科塑料包装盒生产项目

榕马环评〔2024〕23号

2024年8月20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8月19日-8月23日我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8月26日-2024年9月1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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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项目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福建 (略) 永合联科混凝土

用新材料混合分装项目

榕马环评〔2024〕22号

2024年8月20日    

2

福州 (略) 福科塑料包装盒生产项目

榕马环评〔2024〕23号

2024年8月20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8月19日-8月23日我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8月26日-2024年9月1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91-*

传 真:0591-*

通讯地址:马 (略) 27号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州片区服务大厅

邮 编:*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项目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福建 (略) 永合联科混凝土

用新材料混合分装项目

榕马环评〔2024〕22号

2024年8月20日    

2

福州 (略) 福科塑料包装盒生产项目

榕马环评〔2024〕23号

2024年8月20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8月19日-8月23日我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8月26日-2024年9月1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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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项目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福建 (略) 永合联科混凝土

用新材料混合分装项目

榕马环评〔2024〕22号

2024年8月20日    

2

福州 (略) 福科塑料包装盒生产项目

榕马环评〔2024〕23号

2024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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