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生态环境局龙游分局关于拟对浙江肯特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年产20万只前桥、15万只后桥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查的公告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龙游分局关于拟对浙江肯特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年产20万只前桥、15万只后桥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查的公告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浙江肯 (略) 年产*只前桥、*只后桥生产线技改项目 | 浙江龙游经济开 (略) 3号 | 浙江肯 (略) | 利用浙江龙游经济开 (略) 3号自有厂房及场地,并新增70平方米配电房,利用冷轧板、酸洗板、A3板、无缝钢管、铁板、钢丸、液压油、脱脂剂、润滑油、除锈剂、焊接材料、电泳漆、表调剂、磷化剂等原材料,项目采用加工中心、钻孔、攻丝、装配、调试、下料、液压、冲压、抛丸、焊接、机加工、电泳、压装、酸洗除锈、清洗、除油、表调、磷化等生产工艺,新增台式钻床、摇臂钻床、激光三维切割机、四柱液压机、自动液压弯管机、冲床、二氧化碳气体保护焊、凸焊机、工业机器人焊机、全自动磷化等设备,用于前桥、后桥生产、销售,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只前桥、*只后桥的生产技改能力。 | 已按照要求信息公开。 | 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文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 | 一、电泳废气:依托现有的旋流喷淋塔吸收处理后排放;烘干废气:依托现有活性炭吸附设备处理后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收集后排放;抛丸粉尘:经自带布袋除尘设备处理后排放;切割、焊接烟尘:收集后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酸洗除锈废气:加强车间通风换气,降低影响;二、生产废水依托现有的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纳管排放;制纯水废水:用于厂区绿化;三、噪声:设备选用低噪声型,对功率较大的高噪声设备应集中布置并设于室内,对各主要噪声源采取消声、隔声等积极有效的降噪措施。合理制定生产计划,严格控制生产作业时间。加强设备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而产生的高噪声现象。车间出入口在进行生产活动时应尽可能保持关闭。四、固废:危险废包装材料、废水处理污泥(含槽渣)、废液压油、废气处理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废包装材料、废边角料、焊渣、废钢丸、收集的粉尘、制纯水废活性炭、废树脂:外售综合利用。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时间:2024年8月28日
联 系 人: (略) 生态环境局龙游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电话:0570-*
通讯地址:龙游县龙洲 (略) 18号(龙游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审批服务窗口)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复决定可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浙江肯 (略) 年产*只前桥、*只后桥生产线技改项目 | 浙江龙游经济开 (略) 3号 | 浙江肯 (略) | 利用浙江龙游经济开 (略) 3号自有厂房及场地,并新增70平方米配电房,利用冷轧板、酸洗板、A3板、无缝钢管、铁板、钢丸、液压油、脱脂剂、润滑油、除锈剂、焊接材料、电泳漆、表调剂、磷化剂等原材料,项目采用加工中心、钻孔、攻丝、装配、调试、下料、液压、冲压、抛丸、焊接、机加工、电泳、压装、酸洗除锈、清洗、除油、表调、磷化等生产工艺,新增台式钻床、摇臂钻床、激光三维切割机、四柱液压机、自动液压弯管机、冲床、二氧化碳气体保护焊、凸焊机、工业机器人焊机、全自动磷化等设备,用于前桥、后桥生产、销售,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只前桥、*只后桥的生产技改能力。 | 已按照要求信息公开。 | 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文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 | 一、电泳废气:依托现有的旋流喷淋塔吸收处理后排放;烘干废气:依托现有活性炭吸附设备处理后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收集后排放;抛丸粉尘:经自带布袋除尘设备处理后排放;切割、焊接烟尘:收集后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酸洗除锈废气:加强车间通风换气,降低影响;二、生产废水依托现有的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纳管排放;制纯水废水:用于厂区绿化;三、噪声:设备选用低噪声型,对功率较大的高噪声设备应集中布置并设于室内,对各主要噪声源采取消声、隔声等积极有效的降噪措施。合理制定生产计划,严格控制生产作业时间。加强设备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而产生的高噪声现象。车间出入口在进行生产活动时应尽可能保持关闭。四、固废:危险废包装材料、废水处理污泥(含槽渣)、废液压油、废气处理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废包装材料、废边角料、焊渣、废钢丸、收集的粉尘、制纯水废活性炭、废树脂:外售综合利用。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时间:2024年8月28日
联 系 人: (略) 生态环境局龙游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电话:0570-*
通讯地址:龙游县龙洲 (略) 18号(龙游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审批服务窗口)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复决定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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