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贾汪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8月28日受理并拟审查的徐州中联水泥有限公司大蒋门水泥灰岩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徐州市贾汪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8月28日受理并拟审查的徐州中联水泥有限公司大蒋门水泥灰岩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受理 (略) 大蒋门水泥灰岩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拟批准。为保证此次许可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 2024年8月28日-2024年9月3日。
联系电话: 0516-*
邮 箱:*@*26.com
通信地址:贾汪区行政审批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受理并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听证。
项 目 名 称 | 大蒋门水泥灰岩矿项目 |
建 设 地 点 | (略) 贾 (略) 128号 |
建 设 单 位 |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江苏 (略) |
受 理 日 期 | 2024年8月28日 |
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 | 见附件 |
项 目 概 况 | (略) 投资*.*元于 (略) 贾 (略) 128号建设大蒋门水泥灰岩矿项目,项目建成开采深度由+50m至0m标高,生产规模为*t/年扩产为*t/年。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 1、大气环境影响结 1)有组织废气防治措施 本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颗粒物。 项目末端治理技术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水泥工业》(HJ847—2017)中相关技术要求,本项目上料、破碎废气采用“袋式除尘器”为可行性技术。 本项目上料、破碎工序产生颗粒物的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然后经15m 高排气筒(DA163)达标排放。颗粒物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2/4149-2021)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标准要求。 2) 无组织废气防治措施 本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表土剥离粉尘、凿孔爆破粉尘、开采粉尘、运输扬尘、装卸粉尘、破碎分粉尘、清理粉尘、加油设施挥发的非*烷总烃。生产过程中企业采用雾炮车、洒水车洒水降尘,运输过程中运输车辆覆盖篷布减少扬尘。 项目排放的废气可能会对周边敏感目标造成一定影响。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上料、破碎工序产生颗粒物的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然后经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颗粒物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149-202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标准要求。无组织颗粒物经厂区绿化、加强通风后,厂界达标。由于项目无组织颗粒物排放量相对较小,对周围大气环境目标的贡献值也较小,因此,项目运行总体上不会改变区域大气环境质量。 2、废水 本项目不新增废水。 3、噪声环境影响结论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来自生产车间内的生产设备、环保设备风机、空压机等,源强约80~90dB(A)。 本项目建设完成投产后,噪声源对厂界噪声的贡献值范围为昼间dB(A)30.15~44.12dB,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3类标准限值,即昼间65dB(A),夜间55dB。 ①风机在与其基础之间设有减振垫,风机配有消声器,风机设置在密闭风机房内。 ②水处理设施中的大功率水泵设在泵房内,在进出水管处设有减振接头。 ③所有靠近噪声源的操作室需采用隔音降噪材料进行建设;暴露于高噪音环境中的巡检人员配备耳塞。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结论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布袋收集尘、设备养护危废。废布袋收集尘收集的粉尘进水泥窑协同处置。废石回用于水泥生产。设备养护危废集中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集中处置。 |
承诺文件 | 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文公示承诺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受理 (略) 大蒋门水泥灰岩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拟批准。为保证此次许可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 2024年8月28日-2024年9月3日。
联系电话: 0516-*
邮 箱:*@*26.com
通信地址:贾汪区行政审批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受理并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听证。
项 目 名 称 | 大蒋门水泥灰岩矿项目 |
建 设 地 点 | (略) 贾 (略) 128号 |
建 设 单 位 |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江苏 (略) |
受 理 日 期 | 2024年8月28日 |
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 | 见附件 |
项 目 概 况 | (略) 投资*.*元于 (略) 贾 (略) 128号建设大蒋门水泥灰岩矿项目,项目建成开采深度由+50m至0m标高,生产规模为*t/年扩产为*t/年。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 1、大气环境影响结 1)有组织废气防治措施 本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颗粒物。 项目末端治理技术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水泥工业》(HJ847—2017)中相关技术要求,本项目上料、破碎废气采用“袋式除尘器”为可行性技术。 本项目上料、破碎工序产生颗粒物的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然后经15m 高排气筒(DA163)达标排放。颗粒物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2/4149-2021)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标准要求。 2) 无组织废气防治措施 本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表土剥离粉尘、凿孔爆破粉尘、开采粉尘、运输扬尘、装卸粉尘、破碎分粉尘、清理粉尘、加油设施挥发的非*烷总烃。生产过程中企业采用雾炮车、洒水车洒水降尘,运输过程中运输车辆覆盖篷布减少扬尘。 项目排放的废气可能会对周边敏感目标造成一定影响。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上料、破碎工序产生颗粒物的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然后经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颗粒物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149-202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标准要求。无组织颗粒物经厂区绿化、加强通风后,厂界达标。由于项目无组织颗粒物排放量相对较小,对周围大气环境目标的贡献值也较小,因此,项目运行总体上不会改变区域大气环境质量。 2、废水 本项目不新增废水。 3、噪声环境影响结论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来自生产车间内的生产设备、环保设备风机、空压机等,源强约80~90dB(A)。 本项目建设完成投产后,噪声源对厂界噪声的贡献值范围为昼间dB(A)30.15~44.12dB,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3类标准限值,即昼间65dB(A),夜间55dB。 ①风机在与其基础之间设有减振垫,风机配有消声器,风机设置在密闭风机房内。 ②水处理设施中的大功率水泵设在泵房内,在进出水管处设有减振接头。 ③所有靠近噪声源的操作室需采用隔音降噪材料进行建设;暴露于高噪音环境中的巡检人员配备耳塞。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结论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布袋收集尘、设备养护危废。废布袋收集尘收集的粉尘进水泥窑协同处置。废石回用于水泥生产。设备养护危废集中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集中处置。 |
承诺文件 | 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文公示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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