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关于2024年度第一批海口市科技计划项目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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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关于2024年度第一批海口市科技计划项目立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 (略) 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促进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略) 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经专家评审、实地考察、行政决策、公示等程序,批准“苯磺酸米诺巴林片的研发”等35个项目立项(详见附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承担单位切实履行责任,认真组织开展项目研发工作,确保项目按计划实施。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要严格按照省、市级财政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有关规定执行,项目经费单独核算,专款专用。

二、项目实施起始时间为2024年8月;请各项目承担单位在立项文件下达后一个 (略) 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签订项目任务书,无正当理由逾期未签订任务书的视为自动放弃。多家单位联合实施的项目,项目牵头承担单位要与参与单位签订合作协议,协议作为项目任务书的附件一并提交。

三、项目承担单位填写完任务合同书后,通过邮箱将电子版文件报送给我局审核,审核通过后于10个工作日内将签章齐全的纸质项目任务书一 (略) 科工信局创新发展与农村科技科。邮箱:*@*63.com,文件命名为“xx公司xx项目任务合同书”。

特此通知。

附件:

1.*年度 (略) 科技计划项目立项及资金安排

2.202 (略) 重大科技计划项目任务合同书

3.202 (略) 重点科技计划项目任务合同书

4.202 (略) 科技计划项目立项须知

(略) 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

2024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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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 (略) 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促进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略) 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经专家评审、实地考察、行政决策、公示等程序,批准“苯磺酸米诺巴林片的研发”等35个项目立项(详见附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承担单位切实履行责任,认真组织开展项目研发工作,确保项目按计划实施。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要严格按照省、市级财政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有关规定执行,项目经费单独核算,专款专用。

二、项目实施起始时间为2024年8月;请各项目承担单位在立项文件下达后一个 (略) 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签订项目任务书,无正当理由逾期未签订任务书的视为自动放弃。多家单位联合实施的项目,项目牵头承担单位要与参与单位签订合作协议,协议作为项目任务书的附件一并提交。

三、项目承担单位填写完任务合同书后,通过邮箱将电子版文件报送给我局审核,审核通过后于10个工作日内将签章齐全的纸质项目任务书一 (略) 科工信局创新发展与农村科技科。邮箱:*@*63.com,文件命名为“xx公司xx项目任务合同书”。

特此通知。

附件:

1.*年度 (略) 科技计划项目立项及资金安排

2.202 (略) 重大科技计划项目任务合同书

3.202 (略) 重点科技计划项目任务合同书

4.202 (略) 科技计划项目立项须知

(略) 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

2024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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