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8月2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开北郭村引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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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8月2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开北郭村引渠

关于2024年8月2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8月28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开,期限为2024年8月28日-2024年9月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318-*

通讯地址:安平县行政审批局 邮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安平县北郭村引渠整治提升项目

(略) 安平县马店镇北郭村

安平县水利局

河北山清 (略)

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引水渠混凝土衬砌、沿渠建设10个引水点、新增6个警示牌。

1、施工期采取表土剥离,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等周边扰动区进行植被恢复。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不得随意排入附近水体;施工材料的堆放远离水源,选择暴雨径流难以冲刷的地方;在工程施工时,禁止将污水、垃圾和其他施工污染物抛入水体,应收集后统一处理。

2、施工机械、运输车辆冲洗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项目不设施工生活区,施工人员租用附近民房,设置防渗旱厕,定期由清洁人员清掏用作农肥。 (略) 及沉淀池设置于河道外。

3、设立围挡;禁止夜间施工;加强机械设备的维修和保养;合理 (略) 段、时间,合理布局施工现场确保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4、施工场地设置围挡;人力洒水车定时洒水抑尘;临时堆料场用苫布覆盖;车辆密闭运输;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台和冲洗设备;选用尾气排放达标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严格控制运输时 (略) 线;施工现场不设混凝土拌和站,全部使用商品混凝土;加强机械车辆维护管理确保满足《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 13/2934-2019)。

5、施工期建筑垃圾运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场,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河道整治产生的弃土运至弃土场统一处置。渠道内打捞的漂浮物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6、项目已在安平县行政审批局审批(安审投资投资[2024]8号),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关于2024年8月2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8月28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开,期限为2024年8月28日-2024年9月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318-*

通讯地址:安平县行政审批局 邮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安平县北郭村引渠整治提升项目

(略) 安平县马店镇北郭村

安平县水利局

河北山清 (略)

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引水渠混凝土衬砌、沿渠建设10个引水点、新增6个警示牌。

1、施工期采取表土剥离,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等周边扰动区进行植被恢复。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不得随意排入附近水体;施工材料的堆放远离水源,选择暴雨径流难以冲刷的地方;在工程施工时,禁止将污水、垃圾和其他施工污染物抛入水体,应收集后统一处理。

2、施工机械、运输车辆冲洗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项目不设施工生活区,施工人员租用附近民房,设置防渗旱厕,定期由清洁人员清掏用作农肥。 (略) 及沉淀池设置于河道外。

3、设立围挡;禁止夜间施工;加强机械设备的维修和保养;合理 (略) 段、时间,合理布局施工现场确保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4、施工场地设置围挡;人力洒水车定时洒水抑尘;临时堆料场用苫布覆盖;车辆密闭运输;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台和冲洗设备;选用尾气排放达标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严格控制运输时 (略) 线;施工现场不设混凝土拌和站,全部使用商品混凝土;加强机械车辆维护管理确保满足《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 13/2934-2019)。

5、施工期建筑垃圾运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场,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河道整治产生的弃土运至弃土场统一处置。渠道内打捞的漂浮物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6、项目已在安平县行政审批局审批(安审投资投资[2024]8号),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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