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元洪医院项目地块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福清元洪医院项目地块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福建省污染地块开发利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闽环保土[2018]22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元洪两国双园(福建) (略) 于2023年12月委托福建 (略) 对项目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通过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可知,调查地块地块不需要进行下一步的详细采样调查工作,满足当前项目用地需求,现将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略) 项目地块(以下简称“调查地块”)位于 (略) 元洪投资区西部片区,总体规划面积约*m2。调查地块北至峰前村废弃鱼塘、玄天上帝宫, (略) ,南至洪嘉大道,西至元洪食品工业园区空地。
二、调查内容
通过开展对调查地块环境调查评价工作,确认场地内土壤是否存在污染,地下水是否存在污染,为后续工作开展提供数据支撑。选择调查地块及周边作为调查范围,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的要求,根据现场调查、人员访谈、历史卫星图斑和现场快筛等,采用《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等标准,分析现场踏勘、访谈、快筛、采样、检测的结果并撰写报告。
三、调查结果
根据第二阶段初步调查结果,认为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该地块符合医疗卫生用地标准,不需要进行下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可以结束。
四、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元洪两国双园(福建) (略)
通讯地址: (略) (略) 福清功能区管委会18楼1810
联系人:王子嘉 电话:*
五、报告编写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福建 (略)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高新区乌龙江南大道30号福州清华紫光科技园-海峡科技研发区1-5#研发楼第9-12层
联系人:黄翰卿 联系电话:*
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福建省污染地块开发利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闽环保土[2018]22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元洪两国双园(福建) (略) 于2023年12月委托福建 (略) 对项目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通过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可知,调查地块地块不需要进行下一步的详细采样调查工作,满足当前项目用地需求,现将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略) 项目地块(以下简称“调查地块”)位于 (略) 元洪投资区西部片区,总体规划面积约*m2。调查地块北至峰前村废弃鱼塘、玄天上帝宫, (略) ,南至洪嘉大道,西至元洪食品工业园区空地。
二、调查内容
通过开展对调查地块环境调查评价工作,确认场地内土壤是否存在污染,地下水是否存在污染,为后续工作开展提供数据支撑。选择调查地块及周边作为调查范围,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的要求,根据现场调查、人员访谈、历史卫星图斑和现场快筛等,采用《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等标准,分析现场踏勘、访谈、快筛、采样、检测的结果并撰写报告。
三、调查结果
根据第二阶段初步调查结果,认为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该地块符合医疗卫生用地标准,不需要进行下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可以结束。
四、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元洪两国双园(福建) (略)
通讯地址: (略) (略) 福清功能区管委会18楼1810
联系人:王子嘉 电话:*
五、报告编写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福建 (略)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高新区乌龙江南大道30号福州清华紫光科技园-海峡科技研发区1-5#研发楼第9-12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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