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海市农业农村局关于遴选2024年共享农庄大会乡村音乐会项目执行单位的公告
琼海市农业农村局关于遴选2024年共享农庄大会乡村音乐会项目执行单位的公告
琼海市农业农村局关于遴选2024年共享农庄大会乡村音乐会项目执行单位的公告
为促进海南共享农庄高质量发展和品牌塑造,将“共享农庄大会”构建成一个可持续、高规格的知名品牌。通过2024年共享农庄大会乡村音乐会展示年度发展成果。现向社会公开遴选该项目的执行单位,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2024年共享农庄大会乡村音乐会。
(二)项目预算:*.00元。
(三)项目内容:承办2024年共享农庄大会乡村音乐会活动策划、舞台设计、灯光设计、音响效果、会场布置、节目编排、工作人员劳务、活动录播等服务。
(四)活动日期:2024年12月11日(暂定)。
(五)活动地点:盛大共享农庄石塘水库。
二、报名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必须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 (略) ”失信被执行人,“ (略)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 (略)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报名需提供材料
1、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如系授权委托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2023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4、2023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缴费记录和完税证明复印件。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承诺函)。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声明函)。
7、由 (略) 站出具的信用报告。
8、资质证明材料。
9、近3年内的工作业绩证明材料等相关资料。
10、报价函(报价注明报价金额及下浮率,下浮率浮动为0-5%,超出区间为无效报价,格式自拟)。
以上材料均加盖公章,除报价函外其他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报价函单独装订并密封,再与其他材料放入密封袋中加贴封条密封,并在封套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封套上写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四、遴选办法
1、有意愿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将报名材料提交本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拆封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报价函。
2、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报价为2家及以上供应商时,由本单位根据供应商的报价、信誉、业务能力和工作业绩等情况综合评定,择优选取一家成交候选供应商。
3、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报价只有1家供应商时,该供应商直接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
4、成交候选供 (略) (略) 上公示2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本次遴选成交供应商。
五、报名时间及地址
报名时间:2024年9月1日至9月8日(法定工作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逾期送达或者不按要求报送报名资料将予以拒收。
报名地点: (略) (略) 大春 (略) 农业农村局二楼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室。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
(略) 农业农村局
2024年8月27日
琼海市农业农村局关于遴选2024年共享农庄大会乡村音乐会项目执行单位的公告
为促进海南共享农庄高质量发展和品牌塑造,将“共享农庄大会”构建成一个可持续、高规格的知名品牌。通过2024年共享农庄大会乡村音乐会展示年度发展成果。现向社会公开遴选该项目的执行单位,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2024年共享农庄大会乡村音乐会。
(二)项目预算:*.00元。
(三)项目内容:承办2024年共享农庄大会乡村音乐会活动策划、舞台设计、灯光设计、音响效果、会场布置、节目编排、工作人员劳务、活动录播等服务。
(四)活动日期:2024年12月11日(暂定)。
(五)活动地点:盛大共享农庄石塘水库。
二、报名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必须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 (略) ”失信被执行人,“ (略)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 (略)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报名需提供材料
1、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如系授权委托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2023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4、2023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缴费记录和完税证明复印件。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承诺函)。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声明函)。
7、由 (略) 站出具的信用报告。
8、资质证明材料。
9、近3年内的工作业绩证明材料等相关资料。
10、报价函(报价注明报价金额及下浮率,下浮率浮动为0-5%,超出区间为无效报价,格式自拟)。
以上材料均加盖公章,除报价函外其他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报价函单独装订并密封,再与其他材料放入密封袋中加贴封条密封,并在封套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封套上写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四、遴选办法
1、有意愿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将报名材料提交本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拆封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报价函。
2、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报价为2家及以上供应商时,由本单位根据供应商的报价、信誉、业务能力和工作业绩等情况综合评定,择优选取一家成交候选供应商。
3、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报价只有1家供应商时,该供应商直接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
4、成交候选供 (略) (略) 上公示2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本次遴选成交供应商。
五、报名时间及地址
报名时间:2024年9月1日至9月8日(法定工作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逾期送达或者不按要求报送报名资料将予以拒收。
报名地点: (略) (略) 大春 (略) 农业农村局二楼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室。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
(略) 农业农村局
2024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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