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环境保护局建水分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红河州环境保护局建水分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 我分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73-*、*(建水县政务服务中心州生态环境局建水分局受理窗口)
通讯地址:建水县建水大道647号(县人民政府办公大楼4楼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建水分局)
邮编:*
项目名称 | 建水县顺心空心砖厂混凝土砖生产项目 | 建设地点 |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建水县临安镇杨家庄 (略) 旁 | 建设单位 | 建水县顺心空心砖厂 |
环评文件类型 | 环境影响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云南 (略) | ||
项目概况 | |||||
项目占地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6600平方米,建设原料棚、制砖车间、养护区等。制砖车间内布置2条混凝土砖生产线,1条码垛生产线,设置立式搅拌机、全自动切块成型机、码垛机等设备,使用砂石、建筑垃圾、水泥等为原料生产混凝土砖,设计年产*立方米混凝土砖。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 ①有组织废气 项目破碎废气经过2个集气罩(收集效率70%)进行收集后通过1套布袋除尘器(风量5200m3/h,除尘效率为99%)处理后通过1根15m(内径0.3m)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996)表2中二级≤120mg/m3标准要求,即15m高排气筒最高允许排放速率3.5kg/h,排放浓度120mg/m3的要求。 水泥筒仓粉尘经过水泥筒仓上安装脉冲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排放,除尘效率为99%。排放浓度能够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1标准颗粒物≤20mg/m3的要求。 ②无组织废气 本项目无组织排放主要工序为,破碎车间未收集的粉尘、堆场粉尘、装卸粉尘,上料粉尘、搅拌粉尘通过厂房沉降、喷雾降尘等措施后排放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小。 (2)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区采用雨污分流制排水系统,雨水 (略) (略) (略) ;生活污水 (略) 收集,油水分离器、化粪池处理后委托周边农户清掏作为农肥,不外排。项目区废水不外排进入地表水环境,对评价区域内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其现有水体功能和级别。 (3)声环境影响评价 运营期项目噪声主要为破碎机制砂机、皮带输送机,其源强值一般在65~75dB(A)。本项目只在白天进行生产作业,由预测结果可知,项目厂界噪声值均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要求;敏感点声环境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要求;因此,营运期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弃物环境影响评价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来源于生活垃圾、食堂泔水及浮油,化粪池污泥;不合格砖坯和废泥头、循环沉淀池污泥、布袋除尘器收尘、机修、保养产生的废矿物油。 化粪池污泥定期委托周边农户清掏作为农肥;生活垃圾建设单位运至周边村寨的垃圾收集点暂存,然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食堂泔水及油水分离器浮油收集后按照住建管理部门相关规定处置;分离出来的废旧金属,统一收集后外售废品收购站,除尘系统收集粉尘和沉淀池污泥,不合格砖坯及废泥头回用于生产。废矿物油使用密闭容器统一收集后于危废暂存间储存,并设置泄漏堵截设施(防泄漏托盘),交有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处置。项目固废处置率达到100%,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
公众参与情况 | |||||
无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拟审批意见 |
注:项目基本情况、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 。拟审批意见、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部分由行政审批机关填写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 我分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73-*、*(建水县政务服务中心州生态环境局建水分局受理窗口)
通讯地址:建水县建水大道647号(县人民政府办公大楼4楼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建水分局)
邮编:*
项目名称 | 建水县顺心空心砖厂混凝土砖生产项目 | 建设地点 |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建水县临安镇杨家庄 (略) 旁 | 建设单位 | 建水县顺心空心砖厂 |
环评文件类型 | 环境影响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云南 (略) | ||
项目概况 | |||||
项目占地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6600平方米,建设原料棚、制砖车间、养护区等。制砖车间内布置2条混凝土砖生产线,1条码垛生产线,设置立式搅拌机、全自动切块成型机、码垛机等设备,使用砂石、建筑垃圾、水泥等为原料生产混凝土砖,设计年产*立方米混凝土砖。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 ①有组织废气 项目破碎废气经过2个集气罩(收集效率70%)进行收集后通过1套布袋除尘器(风量5200m3/h,除尘效率为99%)处理后通过1根15m(内径0.3m)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996)表2中二级≤120mg/m3标准要求,即15m高排气筒最高允许排放速率3.5kg/h,排放浓度120mg/m3的要求。 水泥筒仓粉尘经过水泥筒仓上安装脉冲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排放,除尘效率为99%。排放浓度能够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1标准颗粒物≤20mg/m3的要求。 ②无组织废气 本项目无组织排放主要工序为,破碎车间未收集的粉尘、堆场粉尘、装卸粉尘,上料粉尘、搅拌粉尘通过厂房沉降、喷雾降尘等措施后排放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小。 (2)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区采用雨污分流制排水系统,雨水 (略) (略) (略) ;生活污水 (略) 收集,油水分离器、化粪池处理后委托周边农户清掏作为农肥,不外排。项目区废水不外排进入地表水环境,对评价区域内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其现有水体功能和级别。 (3)声环境影响评价 运营期项目噪声主要为破碎机制砂机、皮带输送机,其源强值一般在65~75dB(A)。本项目只在白天进行生产作业,由预测结果可知,项目厂界噪声值均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要求;敏感点声环境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要求;因此,营运期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弃物环境影响评价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来源于生活垃圾、食堂泔水及浮油,化粪池污泥;不合格砖坯和废泥头、循环沉淀池污泥、布袋除尘器收尘、机修、保养产生的废矿物油。 化粪池污泥定期委托周边农户清掏作为农肥;生活垃圾建设单位运至周边村寨的垃圾收集点暂存,然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食堂泔水及油水分离器浮油收集后按照住建管理部门相关规定处置;分离出来的废旧金属,统一收集后外售废品收购站,除尘系统收集粉尘和沉淀池污泥,不合格砖坯及废泥头回用于生产。废矿物油使用密闭容器统一收集后于危废暂存间储存,并设置泄漏堵截设施(防泄漏托盘),交有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处置。项目固废处置率达到100%,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
公众参与情况 | |||||
无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拟审批意见 |
注:项目基本情况、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 。拟审批意见、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部分由行政审批机关填写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 我分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73-*、*(建水县政务服务中心州生态环境局建水分局受理窗口)
通讯地址:建水县建水大道647号(县人民政府办公大楼4楼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建水分局)
邮编:*
项目名称 | 建水县顺心空心砖厂混凝土砖生产项目 | 建设地点 |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建水县临安镇杨家庄 (略) 旁 | 建设单位 | 建水县顺心空心砖厂 |
环评文件类型 | 环境影响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云南 (略) | ||
项目概况 | |||||
项目占地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6600平方米,建设原料棚、制砖车间、养护区等。制砖车间内布置2条混凝土砖生产线,1条码垛生产线,设置立式搅拌机、全自动切块成型机、码垛机等设备,使用砂石、建筑垃圾、水泥等为原料生产混凝土砖,设计年产*立方米混凝土砖。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 ①有组织废气 项目破碎废气经过2个集气罩(收集效率70%)进行收集后通过1套布袋除尘器(风量5200m3/h,除尘效率为99%)处理后通过1根15m(内径0.3m)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996)表2中二级≤120mg/m3标准要求,即15m高排气筒最高允许排放速率3.5kg/h,排放浓度120mg/m3的要求。 水泥筒仓粉尘经过水泥筒仓上安装脉冲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排放,除尘效率为99%。排放浓度能够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1标准颗粒物≤20mg/m3的要求。 ②无组织废气 本项目无组织排放主要工序为,破碎车间未收集的粉尘、堆场粉尘、装卸粉尘,上料粉尘、搅拌粉尘通过厂房沉降、喷雾降尘等措施后排放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小。 (2)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区采用雨污分流制排水系统,雨水 (略) (略) (略) ;生活污水 (略) 收集,油水分离器、化粪池处理后委托周边农户清掏作为农肥,不外排。项目区废水不外排进入地表水环境,对评价区域内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其现有水体功能和级别。 (3)声环境影响评价 运营期项目噪声主要为破碎机制砂机、皮带输送机,其源强值一般在65~75dB(A)。本项目只在白天进行生产作业,由预测结果可知,项目厂界噪声值均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要求;敏感点声环境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要求;因此,营运期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弃物环境影响评价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来源于生活垃圾、食堂泔水及浮油,化粪池污泥;不合格砖坯和废泥头、循环沉淀池污泥、布袋除尘器收尘、机修、保养产生的废矿物油。 化粪池污泥定期委托周边农户清掏作为农肥;生活垃圾建设单位运至周边村寨的垃圾收集点暂存,然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食堂泔水及油水分离器浮油收集后按照住建管理部门相关规定处置;分离出来的废旧金属,统一收集后外售废品收购站,除尘系统收集粉尘和沉淀池污泥,不合格砖坯及废泥头回用于生产。废矿物油使用密闭容器统一收集后于危废暂存间储存,并设置泄漏堵截设施(防泄漏托盘),交有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处置。项目固废处置率达到100%,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
公众参与情况 | |||||
无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拟审批意见 |
注:项目基本情况、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 。拟审批意见、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部分由行政审批机关填写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 我分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73-*、*(建水县政务服务中心州生态环境局建水分局受理窗口)
通讯地址:建水县建水大道647号(县人民政府办公大楼4楼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建水分局)
邮编:*
项目名称 | 建水县顺心空心砖厂混凝土砖生产项目 | 建设地点 |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建水县临安镇杨家庄 (略) 旁 | 建设单位 | 建水县顺心空心砖厂 |
环评文件类型 | 环境影响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云南 (略) | ||
项目概况 | |||||
项目占地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6600平方米,建设原料棚、制砖车间、养护区等。制砖车间内布置2条混凝土砖生产线,1条码垛生产线,设置立式搅拌机、全自动切块成型机、码垛机等设备,使用砂石、建筑垃圾、水泥等为原料生产混凝土砖,设计年产*立方米混凝土砖。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 ①有组织废气 项目破碎废气经过2个集气罩(收集效率70%)进行收集后通过1套布袋除尘器(风量5200m3/h,除尘效率为99%)处理后通过1根15m(内径0.3m)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996)表2中二级≤120mg/m3标准要求,即15m高排气筒最高允许排放速率3.5kg/h,排放浓度120mg/m3的要求。 水泥筒仓粉尘经过水泥筒仓上安装脉冲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排放,除尘效率为99%。排放浓度能够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1标准颗粒物≤20mg/m3的要求。 ②无组织废气 本项目无组织排放主要工序为,破碎车间未收集的粉尘、堆场粉尘、装卸粉尘,上料粉尘、搅拌粉尘通过厂房沉降、喷雾降尘等措施后排放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小。 (2)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区采用雨污分流制排水系统,雨水 (略) (略) (略) ;生活污水 (略) 收集,油水分离器、化粪池处理后委托周边农户清掏作为农肥,不外排。项目区废水不外排进入地表水环境,对评价区域内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其现有水体功能和级别。 (3)声环境影响评价 运营期项目噪声主要为破碎机制砂机、皮带输送机,其源强值一般在65~75dB(A)。本项目只在白天进行生产作业,由预测结果可知,项目厂界噪声值均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要求;敏感点声环境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要求;因此,营运期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弃物环境影响评价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来源于生活垃圾、食堂泔水及浮油,化粪池污泥;不合格砖坯和废泥头、循环沉淀池污泥、布袋除尘器收尘、机修、保养产生的废矿物油。 化粪池污泥定期委托周边农户清掏作为农肥;生活垃圾建设单位运至周边村寨的垃圾收集点暂存,然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食堂泔水及油水分离器浮油收集后按照住建管理部门相关规定处置;分离出来的废旧金属,统一收集后外售废品收购站,除尘系统收集粉尘和沉淀池污泥,不合格砖坯及废泥头回用于生产。废矿物油使用密闭容器统一收集后于危废暂存间储存,并设置泄漏堵截设施(防泄漏托盘),交有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处置。项目固废处置率达到100%,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
公众参与情况 | |||||
无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拟审批意见 |
注:项目基本情况、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 。拟审批意见、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部分由行政审批机关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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