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新沂生态环境局2024年8月28日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情况的公示
徐州市新沂生态环境局2024年8月28日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8月28日-2024年9月2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6-*
邮箱:*@*63.com
邮编:*
通讯地址: (略) (略) 17号行政审批局三楼东环保窗口
1、
项目名称 | *吨半导体和光伏高纯石英制品项目 |
建设单位 | 鑫隆晶材料(新沂)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新沂经济开发区开放大道南、科创大道西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江苏环保产 (略) |
环评等级 | 报告表 |
项目概况 | 购置扩管机、退火炉、酸洗、清洗机、喷砂设备、纯水设备、切割机、破碎机、水淬炉、磁选机、浮选剂、纯化炉、制砣炉等相关生产设备,建设石英玻璃器件生产线,生产规模为年产*吨石英玻璃器件。项目已取得江苏新沂经济开发区经发局出具的《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新经开备〔2023〕111号),项目代码为:2309-*-89-01-*。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项目须全过程贯彻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理念,加强生产管理和环保管理,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和污染物排放量应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 2、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污水处理措施,按“雨污分流”的原则,建设完善厂 (略) 。营运期生产废水主要为含氟废水、不含氟废水、其余废水(水洗废水、水淬废水、浮选废水、脱水废水)。综合含氟废水处理采用“两级混凝沉淀+除氟剂深度除氟”工艺处理,浮选废水、脱水废水、水洗废水处理工艺为中和沉淀,经处理后与其余废水、生活污水、食堂废水一并接入新沂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执行新沂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其中氟化物接管浓度为1.5mg/L。纯水制备环节一级RO浓水经过厂区中水回用设施处理后(超滤+反渗透),回用于纯水制备设备原水进水或二级RO进水。 3、严格落实《报告表》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的处理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有效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破碎、电选、磁选、色选产生的颗粒物经过设备自带的“布袋除尘+水激除尘”处理后均通过排气筒DA001排放;制砂酸洗废气(氟化物、氯化物)、污水处理站废气(氟化物、氯化物)经“二级酸雾吸收塔(1#)”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2排放;制砂纯化废气(氯化物)经“二级酸雾吸收塔(2#)”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3排放;热加工车间1酸洗废气(氟化物)经“二级酸雾吸收塔(3#)”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4排放;热加工车间2酸洗废气(氟化物)经“二级酸雾吸收塔(4#)”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5排放;热加工车间1喷砂废气(颗粒物)经“布袋除尘(1#)”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6排放;热加工车间2喷砂废气(颗粒物)经“布袋除尘(2#)”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7排放;制砣废气(颗粒物)经“布袋除尘(3#)”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8排放。 本项目以热加工车间1、热加工车间2、热加工车间3为边界,设置50m卫生防护距离;以制砂车间(含浮选车间、污水处理站)、罐区为边界,设置100m卫生防护距离;以实验室为边界,设置200m卫生防护距离,该范围内目前无环境敏感目标,今后也 (略) 、学校、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目标。 4、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噪声防治措施,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采取隔声、消声、减震、加强厂区绿化等降噪措施,确保施工期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11),营运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中3类标准。 5、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和安全处置措施。危险废物贮存设施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关于做好江苏省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上线运行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0〕401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等标准规范实施后危险废物环境管理衔接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3〕154号)等要求。废油、废包装桶、废包装袋、含油废手套及抹布等危险废物应妥善收集、及时处置,危险废物应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理并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实施转移。 进一步确定项目污水处理站污泥属性,待项目实际运行后,需根据《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 298-2019)以及相关危险废物鉴别技术标准对污泥进行危险特性鉴别。若为危险废物,则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且性质鉴别明确前,应按照危险废物的收集和贮存规范要求在厂内暂存。 6、严格执行《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按照《江苏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建设、安装在线自动监控设施。废水、废气及固废储存场所设置环保标志牌。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制定和实施自行监测计划,建立污染源监测数据台账。牌。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制定和实施自行监测计划,建立污染源监测数据台账。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8月28日-2024年9月2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6-*
邮箱:*@*63.com
邮编:*
通讯地址: (略) (略) 17号行政审批局三楼东环保窗口
1、
项目名称 | *吨半导体和光伏高纯石英制品项目 |
建设单位 | 鑫隆晶材料(新沂)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新沂经济开发区开放大道南、科创大道西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江苏环保产 (略) |
环评等级 | 报告表 |
项目概况 | 购置扩管机、退火炉、酸洗、清洗机、喷砂设备、纯水设备、切割机、破碎机、水淬炉、磁选机、浮选剂、纯化炉、制砣炉等相关生产设备,建设石英玻璃器件生产线,生产规模为年产*吨石英玻璃器件。项目已取得江苏新沂经济开发区经发局出具的《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新经开备〔2023〕111号),项目代码为:2309-*-89-01-*。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项目须全过程贯彻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理念,加强生产管理和环保管理,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和污染物排放量应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 2、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污水处理措施,按“雨污分流”的原则,建设完善厂 (略) 。营运期生产废水主要为含氟废水、不含氟废水、其余废水(水洗废水、水淬废水、浮选废水、脱水废水)。综合含氟废水处理采用“两级混凝沉淀+除氟剂深度除氟”工艺处理,浮选废水、脱水废水、水洗废水处理工艺为中和沉淀,经处理后与其余废水、生活污水、食堂废水一并接入新沂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执行新沂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其中氟化物接管浓度为1.5mg/L。纯水制备环节一级RO浓水经过厂区中水回用设施处理后(超滤+反渗透),回用于纯水制备设备原水进水或二级RO进水。 3、严格落实《报告表》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的处理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有效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破碎、电选、磁选、色选产生的颗粒物经过设备自带的“布袋除尘+水激除尘”处理后均通过排气筒DA001排放;制砂酸洗废气(氟化物、氯化物)、污水处理站废气(氟化物、氯化物)经“二级酸雾吸收塔(1#)”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2排放;制砂纯化废气(氯化物)经“二级酸雾吸收塔(2#)”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3排放;热加工车间1酸洗废气(氟化物)经“二级酸雾吸收塔(3#)”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4排放;热加工车间2酸洗废气(氟化物)经“二级酸雾吸收塔(4#)”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5排放;热加工车间1喷砂废气(颗粒物)经“布袋除尘(1#)”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6排放;热加工车间2喷砂废气(颗粒物)经“布袋除尘(2#)”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7排放;制砣废气(颗粒物)经“布袋除尘(3#)”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8排放。 本项目以热加工车间1、热加工车间2、热加工车间3为边界,设置50m卫生防护距离;以制砂车间(含浮选车间、污水处理站)、罐区为边界,设置100m卫生防护距离;以实验室为边界,设置200m卫生防护距离,该范围内目前无环境敏感目标,今后也 (略) 、学校、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目标。 4、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噪声防治措施,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采取隔声、消声、减震、加强厂区绿化等降噪措施,确保施工期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11),营运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中3类标准。 5、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和安全处置措施。危险废物贮存设施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关于做好江苏省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上线运行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0〕401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等标准规范实施后危险废物环境管理衔接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3〕154号)等要求。废油、废包装桶、废包装袋、含油废手套及抹布等危险废物应妥善收集、及时处置,危险废物应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理并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实施转移。 进一步确定项目污水处理站污泥属性,待项目实际运行后,需根据《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 298-2019)以及相关危险废物鉴别技术标准对污泥进行危险特性鉴别。若为危险废物,则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且性质鉴别明确前,应按照危险废物的收集和贮存规范要求在厂内暂存。 6、严格执行《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按照《江苏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建设、安装在线自动监控设施。废水、废气及固废储存场所设置环保标志牌。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制定和实施自行监测计划,建立污染源监测数据台账。牌。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制定和实施自行监测计划,建立污染源监测数据台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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