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风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自动化移动教学支架制造项目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廊坊风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自动化移动教学支架制造项目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廊坊风 (略)
自动化移动教学支架制造项目(阶段验收)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4年8月26日,廊坊风 (略) 组织召开了廊坊风 (略) 自动化移动教学支架制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会议由建设单位、验收检测单位和专业技术专家组成验收组(名单附后)。验收组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项目建设情况以及验收报告内容的介绍,对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项目环评及审批要求,现场组查看了环境保护设施建设运行情况,核查了相关技术资料。经认真讨论,形成如下验收意见: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廊坊风 (略) 自动化移动教学支架制造项目位于 (略) 文安工业新区,厂址中心坐标为东经116°16′11.010″,北纬38°52′10.312″。本次验收实际总投资*元,环保投资*元,占实际投资的0.65%。生产规模为年产*套液晶电视机挂架及*套可伸缩挂架。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廊坊风 (略) 2024年3月委托河北 (略) 编制完成《廊坊风 (略) 自动化移动教学支架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该项目于2024年6月14 (略) 生态环境局文安县分局审批意见,编号为:文环表【2024】044号。廊坊风 (略) 于2024年7月4日首次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登记编号:*MAD1JU349E001W,有效期:2024年7月4日至2029年7月3日。
3、验收范围
本次针对其中已经建成的生产设备及配套环保设备进行验收,验收生产规模为:年产*套液晶电视机挂架及*套可伸缩挂架。为阶段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经现场调查和与核实,企业实际建设内容均与环评及批复意见基本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本项目生产废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用于泼洒地面抑尘,不外排,厂内设化粪池,定期清淘。待文安县新兴污水处理厂具备收水条件后排入文安县新兴污水处理厂。
2、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焊接废气、激光切割废气、抛丸废气、喷粉废气、烘干废气、固化废气。
1#生产车间1#表面处理线抛丸废气:2台抛丸机经各自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1#表面处理线喷粉废气:3个喷室经自带滤芯粉末回收系统处理后进入各自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1#表面处理线烘干废气、固化废气、碳化废气:集气装置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2#生产车间:焊接废气、激光切割废气:集气装置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DA007)排放。
3、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是生产设备噪声,通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降噪。
4、固废
项目固废主要为一般固废、危险废物及职工生活垃圾。
一般固废主要为生产工序产生的金属下脚料、焊接工序、激光切割工序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焊接、激光切割除尘灰、焊接工序产生的焊渣、抛丸工序布袋除尘器收集的抛丸除尘灰砂、抛丸工序产生的废钢丸、废布袋、废滤芯、废包装物集中收集于一般固废间,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活性炭、废催化剂、生产设备维护产生的废机油、废机油桶、喷淋工序产生的废四合一清洗液包装桶、循环用水过滤渣、废过滤棉、水洗废水,集中收集于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目前已与万德斯(唐山曹妃甸) (略) 签订危废合同,有效期自2024年8月22日至2025年8月21日。
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后统一处理,不外排。
四、环保设施监测结果
2024年7月29日至7月30日,真维(廊坊) (略) 对项目进行了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编号:ZWJC[2024]*号)对项目进行了竣工验收检测,监测期间工序运行工况达到90%。满足验收检测技术规范要求。
1、废气
经检测,1#车间抛丸、喷粉工序排气筒排放的颗粒物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碳黑尘、染料尘)标准排放限值要求;1#车间烘干、固化工序排气筒出口中的非*烷总烃浓度均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表面涂装业标准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排放浓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表1、表2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及《 (略) 工业炉窑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廊环[2020]29号)要求,烟气黑度排放浓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标准排放限值要求;2#车间焊接、激光切割工序排气筒排放的颗粒物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其它标准排放限值要求。
经检测,无组织废气非*烷总烃的检测结果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其他企业标准排放限值要求;车间门口无组织废气非*烷总烃的检测结果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3生产车间或生产设备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附录A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总悬浮颗粒物排放浓度的检测结果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限值要求。
2、噪声
经检测,厂界昼间噪声检测结果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3、总量控制
经核算,本项目主要污染物实际排放量满足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五、验收结论及后续工作要求
1、验收结论
验收组认为:廊坊风 (略) 自动化移动教学支架制造项目本次阶段性验收内容基本落实了环评及批复的各项环保要求,建立了相应的环保管理制度,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相关排放标准,项目符合环保验收条件,本次建成的内容及配套环保设施(年产*套液晶电视机挂架及*套可伸缩挂架)可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2、后续工作要求
进一步完善环保管理制度及运行台账,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廊坊风 (略)
自动化移动教学支架制造项目(阶段验收)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4年8月26日,廊坊风 (略) 组织召开了廊坊风 (略) 自动化移动教学支架制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会议由建设单位、验收检测单位和专业技术专家组成验收组(名单附后)。验收组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项目建设情况以及验收报告内容的介绍,对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项目环评及审批要求,现场组查看了环境保护设施建设运行情况,核查了相关技术资料。经认真讨论,形成如下验收意见: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廊坊风 (略) 自动化移动教学支架制造项目位于 (略) 文安工业新区,厂址中心坐标为东经116°16′11.010″,北纬38°52′10.312″。本次验收实际总投资*元,环保投资*元,占实际投资的0.65%。生产规模为年产*套液晶电视机挂架及*套可伸缩挂架。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廊坊风 (略) 2024年3月委托河北 (略) 编制完成《廊坊风 (略) 自动化移动教学支架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该项目于2024年6月14 (略) 生态环境局文安县分局审批意见,编号为:文环表【2024】044号。廊坊风 (略) 于2024年7月4日首次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登记编号:*MAD1JU349E001W,有效期:2024年7月4日至2029年7月3日。
3、验收范围
本次针对其中已经建成的生产设备及配套环保设备进行验收,验收生产规模为:年产*套液晶电视机挂架及*套可伸缩挂架。为阶段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经现场调查和与核实,企业实际建设内容均与环评及批复意见基本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本项目生产废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用于泼洒地面抑尘,不外排,厂内设化粪池,定期清淘。待文安县新兴污水处理厂具备收水条件后排入文安县新兴污水处理厂。
2、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焊接废气、激光切割废气、抛丸废气、喷粉废气、烘干废气、固化废气。
1#生产车间1#表面处理线抛丸废气:2台抛丸机经各自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1#表面处理线喷粉废气:3个喷室经自带滤芯粉末回收系统处理后进入各自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1#表面处理线烘干废气、固化废气、碳化废气:集气装置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2#生产车间:焊接废气、激光切割废气:集气装置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DA007)排放。
3、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是生产设备噪声,通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降噪。
4、固废
项目固废主要为一般固废、危险废物及职工生活垃圾。
一般固废主要为生产工序产生的金属下脚料、焊接工序、激光切割工序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焊接、激光切割除尘灰、焊接工序产生的焊渣、抛丸工序布袋除尘器收集的抛丸除尘灰砂、抛丸工序产生的废钢丸、废布袋、废滤芯、废包装物集中收集于一般固废间,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活性炭、废催化剂、生产设备维护产生的废机油、废机油桶、喷淋工序产生的废四合一清洗液包装桶、循环用水过滤渣、废过滤棉、水洗废水,集中收集于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目前已与万德斯(唐山曹妃甸) (略) 签订危废合同,有效期自2024年8月22日至2025年8月21日。
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后统一处理,不外排。
四、环保设施监测结果
2024年7月29日至7月30日,真维(廊坊) (略) 对项目进行了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编号:ZWJC[2024]*号)对项目进行了竣工验收检测,监测期间工序运行工况达到90%。满足验收检测技术规范要求。
1、废气
经检测,1#车间抛丸、喷粉工序排气筒排放的颗粒物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碳黑尘、染料尘)标准排放限值要求;1#车间烘干、固化工序排气筒出口中的非*烷总烃浓度均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表面涂装业标准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排放浓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表1、表2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及《 (略) 工业炉窑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廊环[2020]29号)要求,烟气黑度排放浓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标准排放限值要求;2#车间焊接、激光切割工序排气筒排放的颗粒物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其它标准排放限值要求。
经检测,无组织废气非*烷总烃的检测结果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其他企业标准排放限值要求;车间门口无组织废气非*烷总烃的检测结果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3生产车间或生产设备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附录A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总悬浮颗粒物排放浓度的检测结果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限值要求。
2、噪声
经检测,厂界昼间噪声检测结果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3、总量控制
经核算,本项目主要污染物实际排放量满足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五、验收结论及后续工作要求
1、验收结论
验收组认为:廊坊风 (略) 自动化移动教学支架制造项目本次阶段性验收内容基本落实了环评及批复的各项环保要求,建立了相应的环保管理制度,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相关排放标准,项目符合环保验收条件,本次建成的内容及配套环保设施(年产*套液晶电视机挂架及*套可伸缩挂架)可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2、后续工作要求
进一步完善环保管理制度及运行台账,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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