尧都区家居惠民专项活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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尧都区家居惠民专项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恢复和扩大消费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晋政办发〔2023〕65号)和《山西省商务厅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家居惠民专项活动的通知》(晋商消费〔2023〕264号)和《 (略) 商务局 (略) 财政局关于开展家居惠民专项活动的通知》( (略) 〔2024〕3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将在全区开展以家电、家具、家纺、家装消费为重点的家居惠民专项活动。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悦享尧都?家居惠民”专项活动

二、活动目标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安全、高效”的原则,通过“政府补贴、平台支持、商户让利”相结合的方式,采用发放消费券和工会职工补贴的形式开展家居促消费活动,切实助 (略) 场恢复和扩大。

三、活动内容

(一)实施时间

自2024年8月至2024年10月中旬

(二)参与企业和补贴对象

(略) 站发布公告,征集在库限上企业、限下样本企业及2024年准入统家电、家具、家纺、家装销售企业。

补贴分为电子消费劵补贴和职工消费补贴。电子消费劵补贴对象为在尧都区(含临汾开发区)范围消费的个人消费者(含尧都区常住人口及在尧都区工作、学习、旅行等人员);职工消费券补贴对象为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

(三)服务机构

(略) 站发布公告,公开遴选确定 (略) 山西分公司为尧都区家居惠民专项活动服务机构。

四、活动方式

本次家居惠民补贴活动,聚焦中秋、国庆等节假日和“金九银十”等消费旺季,分两种方式进行,补贴资金分别是电子消费券补贴和工会补贴,电子消费劵补贴采用多轮次专场发放。活动期间,每位消费者限领取一张电子消费劵(享受职工优惠补贴的不再享受电子消费补贴)。本次活动按实际情况确定每轮投放资金规模,先到先得,用完为止,未使用部分滚动使用。

五、补贴政策

(一)资金规模

补贴金额拟投入*元(其中区财政资金*元、工会资金*元)。省、市级财政按不超过各县(市、区)实际支出的60%(含60%)给予补贴。

(二)补贴标准和范围

个人消费者在参与企业及其门店购买符合条件的产品,按照剔除所有折扣优惠后成交价格(不含安装、运输、延保等其他相关费用)的10%享受一次立减机会,购买多件补贴产品的立减金额合计最高不超过2000元。家电产品需在中国能效或 (略) 备案,具有统一的国标13位商品编码,能效等级应在二级以上。

(三)领取及使用方式

1.电子消费券补贴使用方法

个人消费者须实名购买符合条件的补贴产品。消费者通过服务机构APP“悦享尧都?家居惠民”活动页面领取电子消费券;消费者领取消费券后,通过服务机构APP付款码完成结账,则享受满减,2000元封顶优惠(即享受剔除所有折扣优惠后成交价格10%,最高不超2000元的补贴)。个人消费者领券核销并完成交易后,参与企业工作人员向服务机构提交消费者相关资料,资料报备通过后,服务机构向参与企业拨付补贴资金。

2.职工消费补贴使用方法

符合条件的职工消费者直接在参与企业购买符合惠民补贴的产品,全额购买完成后,携带发票、公司或单位职工证明、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需为工商银行卡)前往尧都区工会进行现场补贴,补贴金额2000元封顶(即享受剔除所有折扣优惠后发票金额的10%,最高不超2000元的补贴)。

六、资金使用管理

(一)电子消费券资金管理

1.资金使用结算。区财政局负责家居惠民专项活动资金的筹集和下达;区商务局将活动专项资金分批拨付至服务机构。服务机构负责根据审核通过的消费券实际使用结算情况分阶段将资金拨付至参与企业。活动结束后,如仍有剩余资金,则由区商务局退回区财政局。

2.资金审核拨付。消费者享受补贴部分由参与企业先行垫付,每轮次结束后15天内,参与企业通过服务机构APP上传相关资料,服务机构进行审核,由服务机构将资金拨付至参与企业。并将实际应拨付企业明细及消费券使用数据报表等报送至区商务局。

3.资金监管。加强家居惠民专项活动资金管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财政、财务规章制度和财经纪律,保障资金安全合规使用,严防恶意套补、骗补财政补贴资金行为。服务机构和参与企业要自觉接受政府部门、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和第三方审计部门的审计。

4.资金审计。活动结束后,参与企业和服务机构按要求将相关销售数据台账等报区商务局,由区商务局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进行审计。重点对参与企业核销订单情况、退货退券情况、 (略) 交易数据及补贴资金使用情况等进行审核,并按一定比例抽查核实消费券使用记录;对财政补贴资金使用效果、存在问题及建议等及时总结分析,出具审计报告。

5.责任追究。对发现存在消费券发放核销不规范、违反申报承诺行为的参与企业,视情节轻重,采取责令整改、退回补贴资金、取消参与活动资格等措施。对于提供虚假信息,进行虚假交易,截留、挪用、骗取、套取补贴资金等行为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二)工会职工消费补贴资金管理

工会职工消费补贴资金由尧都区总工会进行资金审核拨付,对资金进行监管。

七、工作要求

(一)区商务局、区总工会要广泛利用各类媒体发布本次家居惠民专项活动时间、使用范围、使用规则等内容,动员消费者参加,提高政策覆盖面,做好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二)活动开展期间,区商务局对参与企业、服务机构进行不定期抽查,对发现违规违法的消费者、参与企业、服务机构,一经查实,追究相关责任。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督促参与企业贯彻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切实保障促消费活动稳妥开展。

(三)参与活动的职工应如实提供相关材料。本次活动严格执行补贴到消费者的原则,任何商家、个人不得虚报或套现,一经发现,区商务局、区总工会将联合税务、市场监管等执法部门予以公开曝光和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四)各行业企业门店自行推出的消费优惠措施与消费补贴政策不冲突,不抵消,可叠加优惠使用,最终补贴金额以发票金额为准。职工消费补贴在活动期间实行“先到先得、补完为止”的原则,由区总工会负责解释。

为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恢复和扩大消费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晋政办发〔2023〕65号)和《山西省商务厅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家居惠民专项活动的通知》(晋商消费〔2023〕264号)和《 (略) 商务局 (略) 财政局关于开展家居惠民专项活动的通知》( (略) 〔2024〕3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将在全区开展以家电、家具、家纺、家装消费为重点的家居惠民专项活动。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悦享尧都?家居惠民”专项活动

二、活动目标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安全、高效”的原则,通过“政府补贴、平台支持、商户让利”相结合的方式,采用发放消费券和工会职工补贴的形式开展家居促消费活动,切实助 (略) 场恢复和扩大。

三、活动内容

(一)实施时间

自2024年8月至2024年10月中旬

(二)参与企业和补贴对象

(略) 站发布公告,征集在库限上企业、限下样本企业及2024年准入统家电、家具、家纺、家装销售企业。

补贴分为电子消费劵补贴和职工消费补贴。电子消费劵补贴对象为在尧都区(含临汾开发区)范围消费的个人消费者(含尧都区常住人口及在尧都区工作、学习、旅行等人员);职工消费券补贴对象为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

(三)服务机构

(略) 站发布公告,公开遴选确定 (略) 山西分公司为尧都区家居惠民专项活动服务机构。

四、活动方式

本次家居惠民补贴活动,聚焦中秋、国庆等节假日和“金九银十”等消费旺季,分两种方式进行,补贴资金分别是电子消费券补贴和工会补贴,电子消费劵补贴采用多轮次专场发放。活动期间,每位消费者限领取一张电子消费劵(享受职工优惠补贴的不再享受电子消费补贴)。本次活动按实际情况确定每轮投放资金规模,先到先得,用完为止,未使用部分滚动使用。

五、补贴政策

(一)资金规模

补贴金额拟投入*元(其中区财政资金*元、工会资金*元)。省、市级财政按不超过各县(市、区)实际支出的60%(含60%)给予补贴。

(二)补贴标准和范围

个人消费者在参与企业及其门店购买符合条件的产品,按照剔除所有折扣优惠后成交价格(不含安装、运输、延保等其他相关费用)的10%享受一次立减机会,购买多件补贴产品的立减金额合计最高不超过2000元。家电产品需在中国能效或 (略) 备案,具有统一的国标13位商品编码,能效等级应在二级以上。

(三)领取及使用方式

1.电子消费券补贴使用方法

个人消费者须实名购买符合条件的补贴产品。消费者通过服务机构APP“悦享尧都?家居惠民”活动页面领取电子消费券;消费者领取消费券后,通过服务机构APP付款码完成结账,则享受满减,2000元封顶优惠(即享受剔除所有折扣优惠后成交价格10%,最高不超2000元的补贴)。个人消费者领券核销并完成交易后,参与企业工作人员向服务机构提交消费者相关资料,资料报备通过后,服务机构向参与企业拨付补贴资金。

2.职工消费补贴使用方法

符合条件的职工消费者直接在参与企业购买符合惠民补贴的产品,全额购买完成后,携带发票、公司或单位职工证明、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需为工商银行卡)前往尧都区工会进行现场补贴,补贴金额2000元封顶(即享受剔除所有折扣优惠后发票金额的10%,最高不超2000元的补贴)。

六、资金使用管理

(一)电子消费券资金管理

1.资金使用结算。区财政局负责家居惠民专项活动资金的筹集和下达;区商务局将活动专项资金分批拨付至服务机构。服务机构负责根据审核通过的消费券实际使用结算情况分阶段将资金拨付至参与企业。活动结束后,如仍有剩余资金,则由区商务局退回区财政局。

2.资金审核拨付。消费者享受补贴部分由参与企业先行垫付,每轮次结束后15天内,参与企业通过服务机构APP上传相关资料,服务机构进行审核,由服务机构将资金拨付至参与企业。并将实际应拨付企业明细及消费券使用数据报表等报送至区商务局。

3.资金监管。加强家居惠民专项活动资金管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财政、财务规章制度和财经纪律,保障资金安全合规使用,严防恶意套补、骗补财政补贴资金行为。服务机构和参与企业要自觉接受政府部门、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和第三方审计部门的审计。

4.资金审计。活动结束后,参与企业和服务机构按要求将相关销售数据台账等报区商务局,由区商务局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进行审计。重点对参与企业核销订单情况、退货退券情况、 (略) 交易数据及补贴资金使用情况等进行审核,并按一定比例抽查核实消费券使用记录;对财政补贴资金使用效果、存在问题及建议等及时总结分析,出具审计报告。

5.责任追究。对发现存在消费券发放核销不规范、违反申报承诺行为的参与企业,视情节轻重,采取责令整改、退回补贴资金、取消参与活动资格等措施。对于提供虚假信息,进行虚假交易,截留、挪用、骗取、套取补贴资金等行为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二)工会职工消费补贴资金管理

工会职工消费补贴资金由尧都区总工会进行资金审核拨付,对资金进行监管。

七、工作要求

(一)区商务局、区总工会要广泛利用各类媒体发布本次家居惠民专项活动时间、使用范围、使用规则等内容,动员消费者参加,提高政策覆盖面,做好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二)活动开展期间,区商务局对参与企业、服务机构进行不定期抽查,对发现违规违法的消费者、参与企业、服务机构,一经查实,追究相关责任。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督促参与企业贯彻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切实保障促消费活动稳妥开展。

(三)参与活动的职工应如实提供相关材料。本次活动严格执行补贴到消费者的原则,任何商家、个人不得虚报或套现,一经发现,区商务局、区总工会将联合税务、市场监管等执法部门予以公开曝光和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四)各行业企业门店自行推出的消费优惠措施与消费补贴政策不冲突,不抵消,可叠加优惠使用,最终补贴金额以发票金额为准。职工消费补贴在活动期间实行“先到先得、补完为止”的原则,由区总工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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