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朗泽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化纤聚酯新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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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朗泽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化纤聚酯新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建设项目拟批准】江西朗泽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化纤聚酯新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江 (略) 年产5000吨化纤聚酯新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27日-2024年9月2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2-*(熊工)

通讯地址:柴桑区江州大道

邮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江 (略) 年产5000吨化纤聚酯新材料项目

(略) 柴桑区赤湖工业园(东经115°45′45.159″,北纬29°46′17.853″)

江 (略)

江西 (略)

项目基本情况:江 (略) (略) 柴桑区赤湖工业园(东经115°45′45.159″,北纬29°46′17.853″)。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项目占地面积3000m2。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5000吨塑料粒子(自用于生产磨光片塑料基体、合金筷子、风叶、茶壶底座产品)、*支磨光片塑料基体、6666.*支塑料筷子(粗品)、*支塑料风叶、166.*支塑料茶壶底座的生产加工能力。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环保工程、公用工程、储运工程、辅助工程等。

项目在工程设计、建设、运行过程中按照环评报告表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营运期废水污染防治

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处理的原则合理设 (略) 、 (略) 。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循环冷却水定期补充,不外排;经化粪池预处理的生活污水,达到赤湖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后,通 (略) 进入赤湖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一级A标准后最终进入长江。

(二)营运期废气污染防治

项目废气污染源主要为破碎、混料搅拌、投料产生的颗粒物,挤出成型、烘干、注塑成型产生的有机废气及臭气异味。破碎、混料搅拌、投料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与挤出成型、烘干、注塑成型产生的有机废气、臭气异味经集气罩收集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最终一并通过一根15米高的排气筒(1#)排放。颗粒物应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含2024年修改单))相关限值;有机废气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4部分:塑料制造业》(DB36/1101.4-2019)相关限值;挥发性有机物厂区内无组织排放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相关限值;臭气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相关限值。

(三)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

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为搅拌机、破碎机等机械设备噪声,经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

(四)营运期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

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规范贮运管理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标准;项目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标准。

项目运营期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废机头料、不合格产品、修边废料、 (略) 及杂质、废包装材料、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循环水池沉渣,废机头料、不合格产品、修边废料、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循环水池沉渣晾干后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材料重复利用, (略) 及杂质由有资质单位回收综合利用;危险废物主要有废活性炭、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废油桶、废含油抹布及手套,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五)清洁生产

选择先进的生产工艺和设备,降低物耗、能耗,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产生和排放,禁止采用落后的属淘汰类的生产设备及生产工艺。

(六)信息公开要求

在工程施工和运行过程中,应建 (略) ,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七)排污口规范要求

按国家和我省排污口规范化整治要求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识,并建立档案。


【建设项目拟批准】江西朗泽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化纤聚酯新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江 (略) 年产5000吨化纤聚酯新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27日-2024年9月2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2-*(熊工)

通讯地址:柴桑区江州大道

邮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江 (略) 年产5000吨化纤聚酯新材料项目

(略) 柴桑区赤湖工业园(东经115°45′45.159″,北纬29°46′17.853″)

江 (略)

江西 (略)

项目基本情况:江 (略) (略) 柴桑区赤湖工业园(东经115°45′45.159″,北纬29°46′17.853″)。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项目占地面积3000m2。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5000吨塑料粒子(自用于生产磨光片塑料基体、合金筷子、风叶、茶壶底座产品)、*支磨光片塑料基体、6666.*支塑料筷子(粗品)、*支塑料风叶、166.*支塑料茶壶底座的生产加工能力。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环保工程、公用工程、储运工程、辅助工程等。

项目在工程设计、建设、运行过程中按照环评报告表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营运期废水污染防治

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处理的原则合理设 (略) 、 (略) 。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循环冷却水定期补充,不外排;经化粪池预处理的生活污水,达到赤湖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后,通 (略) 进入赤湖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一级A标准后最终进入长江。

(二)营运期废气污染防治

项目废气污染源主要为破碎、混料搅拌、投料产生的颗粒物,挤出成型、烘干、注塑成型产生的有机废气及臭气异味。破碎、混料搅拌、投料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与挤出成型、烘干、注塑成型产生的有机废气、臭气异味经集气罩收集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最终一并通过一根15米高的排气筒(1#)排放。颗粒物应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含2024年修改单))相关限值;有机废气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4部分:塑料制造业》(DB36/1101.4-2019)相关限值;挥发性有机物厂区内无组织排放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相关限值;臭气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相关限值。

(三)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

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为搅拌机、破碎机等机械设备噪声,经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

(四)营运期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

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规范贮运管理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标准;项目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标准。

项目运营期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废机头料、不合格产品、修边废料、 (略) 及杂质、废包装材料、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循环水池沉渣,废机头料、不合格产品、修边废料、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循环水池沉渣晾干后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材料重复利用, (略) 及杂质由有资质单位回收综合利用;危险废物主要有废活性炭、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废油桶、废含油抹布及手套,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五)清洁生产

选择先进的生产工艺和设备,降低物耗、能耗,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产生和排放,禁止采用落后的属淘汰类的生产设备及生产工艺。

(六)信息公开要求

在工程施工和运行过程中,应建 (略) ,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七)排污口规范要求

按国家和我省排污口规范化整治要求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识,并建立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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