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吉县公共卫生应急保障中心疾控中心迁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二次环境影响信息公示
关于“安吉县公共卫生应急保障中心疾控中心迁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二次环境影响信息公示
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安吉县公共卫生应急保障中心(疾控中心)迁建工程;
(2)项目性质:新建(迁建)
(3)行业代码:Q8431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4)建设单位:安吉县卫生健康局;
(5)建设地点:安吉县递铺 (略) 东侧、 (略) 北侧;
(6)投资总额:总投资约*万元,环保投资约*元,占1.5%;
(7)建设周期:项目建设周期为36个月,无分期建设;
(8)职工人数:职工65人(其他单位人员75人),后勤10人,合计150人;
(9)工作制度:一班制,每班8小时,节假日及夜间安排值班人员值班,全年工作280天。
2、项目环境可行性
(1)规划符合性
本项目位于安吉县递铺 (略) 东侧、 (略) 北侧,根据规划内容,地块规划为医疗卫生用地。根据《关于安吉县递铺街道2021-100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评审结果的函》(安环函〔2022〕133号),本项目地块满足医疗卫生用地需求。项目建设符合《安吉县县城总体规划研究(2012-2030》、《太湖流域管理条例》等相关要求。
根据《安吉县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项目所在区 (略) 安吉县中心城区城镇生活重点管控单元(ZH*),根据环评分析,项目建设符合该管控单元分类管控要求。
(2)产业政策
项目属于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鼓励类”中的“三十七、卫生健康”的“医疗卫生服务设施建设”,根据《 (略) 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12年本)》,本项目属于其鼓励类“十七、文化、卫生、体育、社区服务等”的”预防保健、卫生应急、卫生监督服务设施建设”。 (略) 安吉县发展改革委已出具了投资项目备案证(安发改投〔2021〕46号),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
3、污染物排放防治措施
(1)废气
微生物实验室废气通过高效空气过滤器将排气中的病原微生物被彻底去除后经专用烟道引至楼顶排气筒排放;理化实验室废气通过专用烟道引至楼顶经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经紫外线消毒+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食堂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管道于楼顶排气筒排放;地面汽车尾气以无组织的形式散失,地下室汽车尾气通过换气设备抽至屋顶排烟井排放;备用柴油发电机组废气通过预留烟道通至楼顶排气口排放。
(2)废水
项目废水经过污水处理站处理(设计处理能力100m3/d,工艺为“格栅+预处理调节池+A2O+沉淀池+MBR+消毒池”),各主要污染物浓度能够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1要求,处理达标 (略) (略) 接入安吉县城北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排入西苕溪。
(3)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设备运行噪声,项目噪声经减振等措施治理后,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的1类声环境功能区类别要求,敏感点噪声预测值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的1类标准要求。
(4)固废
本项目产生固废分为实验室废物、废水污泥及格栅渣、废过滤介质、废活性炭、废试剂瓶、废消毒剂包装桶、废UV灯管、废离子交换树脂、生活垃圾、食堂废物。实验室废物、废水污泥及格栅渣、废过滤介质、废活性炭废试剂瓶、废消毒剂包装桶、废UV灯管和废离子交换树脂,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项目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收集,由环卫部门负责清运;食堂废物委托餐厨垃圾处理单位处置。
(5)环境风险
项目涉及主要危险物质为含氯消毒液、次氯酸钠、三氯*烷、四氯*烯、*醚、*醇、硫酸(98%)、硝酸(69.2%)、盐酸(38%)、醋酸(38%)、氨水(25%)、柴油、危险废物等。项目风险主要来源于食堂天然气不当使用可能造成的火灾风险,实验室化学用品的储存和使用过程可能发生的泄露事故造成局部环境污染,医疗废物等危险废物的储存和转运过程可能发生的泄露事故造成局部环境污染,污水处理设施发生事故时无法达标排放而造成的水污染事故和微生物实验室、标本暂存室病源微生物泄露导致的环境风险。营运期间发生以上环境风险事故的概率极小,本环评提出了多项风险防范措施,运营单位应加强内部管理,建立环境风险应急机制,加强化学品室监视力度,强化风险管理,强化对员工的职业素质教育,杜绝违章作业;并配备防毒面具等应急器材。在此前提下,在采取相应防范措施的基础上可将风险事故造成的危害降至最低,从环境风险角度分析,本项目是可行的。
4、结论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环保政策,用地为医疗用地选址符合区域规划;采取的污染治理措施技术经济可行,可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可维持环境质量现状;具有一定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项目建设能得到公众的支持。
本项目在设计、建设、运行全过程中满足消防、安全、职业卫生等相关管理要求,进行规范化的设计、施工和运行管理。
因此,建设单位在严格落实本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及各级环保主管部门管理要求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
5、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范围、期限及公众反馈意见的途径
征求意见对象:本项目选址地周边村庄、社区、企业、团体单位、相关政府部门、相关单位等。
征求意见的范围: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的设计、施工和营运期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
征求意见的期限: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公众意见反馈途径:您可以电话、传真、信函等方式(以书面形式为佳)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馈您的环保意见,也可以同样的方式直接向环评审批单位反馈。反馈意见请留下您的联系方式,如姓名、地址、电话、Email等,以便反馈您的意见处理情况。
6、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安吉县卫生健康局
联系人:沈工
电话:0572-*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浙江 (略)
地址: (略) 拱 (略) 30号乐富智汇园12-803
联系人:许工
电话:0571-*
安吉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8月28日
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安吉县公共卫生应急保障中心(疾控中心)迁建工程;
(2)项目性质:新建(迁建)
(3)行业代码:Q8431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4)建设单位:安吉县卫生健康局;
(5)建设地点:安吉县递铺 (略) 东侧、 (略) 北侧;
(6)投资总额:总投资约*万元,环保投资约*元,占1.5%;
(7)建设周期:项目建设周期为36个月,无分期建设;
(8)职工人数:职工65人(其他单位人员75人),后勤10人,合计150人;
(9)工作制度:一班制,每班8小时,节假日及夜间安排值班人员值班,全年工作280天。
2、项目环境可行性
(1)规划符合性
本项目位于安吉县递铺 (略) 东侧、 (略) 北侧,根据规划内容,地块规划为医疗卫生用地。根据《关于安吉县递铺街道2021-100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评审结果的函》(安环函〔2022〕133号),本项目地块满足医疗卫生用地需求。项目建设符合《安吉县县城总体规划研究(2012-2030》、《太湖流域管理条例》等相关要求。
根据《安吉县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项目所在区 (略) 安吉县中心城区城镇生活重点管控单元(ZH*),根据环评分析,项目建设符合该管控单元分类管控要求。
(2)产业政策
项目属于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鼓励类”中的“三十七、卫生健康”的“医疗卫生服务设施建设”,根据《 (略) 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12年本)》,本项目属于其鼓励类“十七、文化、卫生、体育、社区服务等”的”预防保健、卫生应急、卫生监督服务设施建设”。 (略) 安吉县发展改革委已出具了投资项目备案证(安发改投〔2021〕46号),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
3、污染物排放防治措施
(1)废气
微生物实验室废气通过高效空气过滤器将排气中的病原微生物被彻底去除后经专用烟道引至楼顶排气筒排放;理化实验室废气通过专用烟道引至楼顶经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经紫外线消毒+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食堂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管道于楼顶排气筒排放;地面汽车尾气以无组织的形式散失,地下室汽车尾气通过换气设备抽至屋顶排烟井排放;备用柴油发电机组废气通过预留烟道通至楼顶排气口排放。
(2)废水
项目废水经过污水处理站处理(设计处理能力100m3/d,工艺为“格栅+预处理调节池+A2O+沉淀池+MBR+消毒池”),各主要污染物浓度能够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1要求,处理达标 (略) (略) 接入安吉县城北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排入西苕溪。
(3)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设备运行噪声,项目噪声经减振等措施治理后,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的1类声环境功能区类别要求,敏感点噪声预测值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的1类标准要求。
(4)固废
本项目产生固废分为实验室废物、废水污泥及格栅渣、废过滤介质、废活性炭、废试剂瓶、废消毒剂包装桶、废UV灯管、废离子交换树脂、生活垃圾、食堂废物。实验室废物、废水污泥及格栅渣、废过滤介质、废活性炭废试剂瓶、废消毒剂包装桶、废UV灯管和废离子交换树脂,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项目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收集,由环卫部门负责清运;食堂废物委托餐厨垃圾处理单位处置。
(5)环境风险
项目涉及主要危险物质为含氯消毒液、次氯酸钠、三氯*烷、四氯*烯、*醚、*醇、硫酸(98%)、硝酸(69.2%)、盐酸(38%)、醋酸(38%)、氨水(25%)、柴油、危险废物等。项目风险主要来源于食堂天然气不当使用可能造成的火灾风险,实验室化学用品的储存和使用过程可能发生的泄露事故造成局部环境污染,医疗废物等危险废物的储存和转运过程可能发生的泄露事故造成局部环境污染,污水处理设施发生事故时无法达标排放而造成的水污染事故和微生物实验室、标本暂存室病源微生物泄露导致的环境风险。营运期间发生以上环境风险事故的概率极小,本环评提出了多项风险防范措施,运营单位应加强内部管理,建立环境风险应急机制,加强化学品室监视力度,强化风险管理,强化对员工的职业素质教育,杜绝违章作业;并配备防毒面具等应急器材。在此前提下,在采取相应防范措施的基础上可将风险事故造成的危害降至最低,从环境风险角度分析,本项目是可行的。
4、结论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环保政策,用地为医疗用地选址符合区域规划;采取的污染治理措施技术经济可行,可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可维持环境质量现状;具有一定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项目建设能得到公众的支持。
本项目在设计、建设、运行全过程中满足消防、安全、职业卫生等相关管理要求,进行规范化的设计、施工和运行管理。
因此,建设单位在严格落实本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及各级环保主管部门管理要求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
5、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范围、期限及公众反馈意见的途径
征求意见对象:本项目选址地周边村庄、社区、企业、团体单位、相关政府部门、相关单位等。
征求意见的范围: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的设计、施工和营运期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
征求意见的期限: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公众意见反馈途径:您可以电话、传真、信函等方式(以书面形式为佳)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馈您的环保意见,也可以同样的方式直接向环评审批单位反馈。反馈意见请留下您的联系方式,如姓名、地址、电话、Email等,以便反馈您的意见处理情况。
6、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安吉县卫生健康局
联系人:沈工
电话:0572-*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浙江 (略)
地址: (略) 拱 (略) 30号乐富智汇园12-803
联系人:许工
电话:0571-*
安吉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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