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吉安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圩镇工程桐坪镇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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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吉安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圩镇工程桐坪镇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的公示

索 引 号: D2111-2703-2024-1181 分 类: 公告公示
责任部门: 环评与生态法规股 发文日期: 2024-08-28 14:52:40
标 题: 关于吉安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圩镇工程(桐坪镇)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的公示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有效性: 有效 浏览:
关于吉安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圩镇工程(桐坪镇)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吉安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圩镇工程(桐坪镇)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28日—2024年9月3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兼传真:0796-*

通讯地址: (略) 吉安县庐陵大道41号(*)

项目名称

吉安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圩镇工程(桐坪镇)

建设地点

(略) 吉安县桐坪镇福田村和桐坪村

建设单位

江西庐陵水生态环境 (略)

环评机构

江西 (略)

建设项目概况

该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地 (略) 吉安县桐坪镇福田村和桐坪村(地理坐标为东经:114°55"40.317″,北纬:27°15"16.186″)。本项目污水处理工艺流程生活污水→格栅池→沉砂池→调节池→A2O+MBR→出水井(紫外消毒)→达标排放,污泥通过污泥池→压滤机→泥饼外运处理。项目总投资2117.*元,其中环保投资为2117.*元,废水处理规模为500m3/d。该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主体工程、管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在建设和营运过程中必须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清洁生产要求。积极推行清洁生产,使用先进的工艺与设备,努力提高各原料的综合利用率,从源头上减少各种污染物的产生。生产过程加强设备的检查维修,杜绝“跑、冒、滴、漏”现象,防止物料泄漏造成环境污染。强化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提高职工素质,杜绝人为事故发生。

(二)废水污染防治。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建设厂 (略) 。污水处理厂接纳废水、自身污水处理过程产生废水及厂内员工生活污水。本项目拟采取的水污染控制措施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正常排放下主要污染物浓度贡献值均较小,事故状态下排放的废水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大。建设单位必须加强对污水处理设施的日常维护,杜绝污水的事故排放。

(三)废气污染防治。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废气主要为预处理单元产生的臭气,主要包括粗细格栅及调节池等产生的臭气和污泥处理单元产生的臭气,主要包括污泥池产生的臭气。由于本项目污水处理厂规模较小,产生废气量较少,且本项目污水处理厂采用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对污水处理设施加盖密封、并在污水站周边种植吸收恶臭的绿植。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 置原则,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固废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本项目一般工业固废主要包括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栅渣、沉渣、污泥、废MBR膜。栅渣、沉渣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并进行安全卫生处置,污泥压滤后的泥饼通过专用车辆封闭运往乡镇垃圾处理厂进行妥善处理,废MBR膜外售综合利用。本项目危险废物主要为废紫外灯管,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并进行安全卫生处置。

(五)环境噪声污染防治。优化总平面布置,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新增高噪声设备采用消音、隔声、减震等措施降低噪声排放。

(六)排污口规范化。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志牌。

(七)本项目废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为:CODCr:9.125t/a;*:0.913t/a。

公众参与情况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的有关要求,本项目相关情况已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有关公众的意见反馈,无公众反对本项目的建设。


索 引 号: D2111-2703-2024-1181 分 类: 公告公示
责任部门: 环评与生态法规股 发文日期: 2024-08-28 14:52:40
标 题: 关于吉安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圩镇工程(桐坪镇)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的公示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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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吉安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圩镇工程(桐坪镇)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吉安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圩镇工程(桐坪镇)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28日—2024年9月3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兼传真:0796-*

通讯地址: (略) 吉安县庐陵大道41号(*)

项目名称

吉安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圩镇工程(桐坪镇)

建设地点

(略) 吉安县桐坪镇福田村和桐坪村

建设单位

江西庐陵水生态环境 (略)

环评机构

江西 (略)

建设项目概况

该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地 (略) 吉安县桐坪镇福田村和桐坪村(地理坐标为东经:114°55"40.317″,北纬:27°15"16.186″)。本项目污水处理工艺流程生活污水→格栅池→沉砂池→调节池→A2O+MBR→出水井(紫外消毒)→达标排放,污泥通过污泥池→压滤机→泥饼外运处理。项目总投资2117.*元,其中环保投资为2117.*元,废水处理规模为500m3/d。该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主体工程、管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在建设和营运过程中必须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清洁生产要求。积极推行清洁生产,使用先进的工艺与设备,努力提高各原料的综合利用率,从源头上减少各种污染物的产生。生产过程加强设备的检查维修,杜绝“跑、冒、滴、漏”现象,防止物料泄漏造成环境污染。强化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提高职工素质,杜绝人为事故发生。

(二)废水污染防治。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建设厂 (略) 。污水处理厂接纳废水、自身污水处理过程产生废水及厂内员工生活污水。本项目拟采取的水污染控制措施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正常排放下主要污染物浓度贡献值均较小,事故状态下排放的废水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大。建设单位必须加强对污水处理设施的日常维护,杜绝污水的事故排放。

(三)废气污染防治。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废气主要为预处理单元产生的臭气,主要包括粗细格栅及调节池等产生的臭气和污泥处理单元产生的臭气,主要包括污泥池产生的臭气。由于本项目污水处理厂规模较小,产生废气量较少,且本项目污水处理厂采用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对污水处理设施加盖密封、并在污水站周边种植吸收恶臭的绿植。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 置原则,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固废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本项目一般工业固废主要包括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栅渣、沉渣、污泥、废MBR膜。栅渣、沉渣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并进行安全卫生处置,污泥压滤后的泥饼通过专用车辆封闭运往乡镇垃圾处理厂进行妥善处理,废MBR膜外售综合利用。本项目危险废物主要为废紫外灯管,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并进行安全卫生处置。

(五)环境噪声污染防治。优化总平面布置,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新增高噪声设备采用消音、隔声、减震等措施降低噪声排放。

(六)排污口规范化。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志牌。

(七)本项目废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为:CODCr:9.125t/a;*:0.913t/a。

公众参与情况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的有关要求,本项目相关情况已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有关公众的意见反馈,无公众反对本项目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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