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8月2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8月2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8月28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开始时间为2024年8月28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7-*
传 真:0477-*
通讯地址: (略) (略) 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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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所在地 | 建设 单位 | 环评 单位 | 项目基本情况 | 污染防治措施及排放情况 |
1 | 伊金霍洛旗新庙三界沟煤矿 采区接续开采项目 | (略) 伊金霍洛旗 | 伊金霍洛旗新庙三界沟煤矿(普通合伙) | 内蒙古 (略) | 项目概况:三界沟煤矿 (略) (略) 合作购买东胜煤田三界沟煤矿西侧186区块边角资源,并于2021年11月30日取得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2021年12月末完成煤炭资源勘探。为了方便高效开发三界沟煤矿以及186号区块煤炭资源,2022年6月30日,内蒙古自然资源厅与三界沟煤矿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C*),根据合同三界沟煤矿对186号区块进行整合。 2022年7月,煤矿编制了新庙三界沟煤矿煤炭资源储量核实报告,2022年8月,内蒙古资源资源厅对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进行了复函(内自然资储备资〔2022〕41号)。 2022年9月,内蒙古煤 (略) (略) 编制完成《伊金霍洛旗新庙三界沟煤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2022年12月通过内蒙古自治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专家组审查。 内蒙古煤 (略) (略) 编制完成《伊金霍洛旗新庙三界沟煤矿整合改造初步设计》,2023年2月伊金霍洛旗新庙三界沟煤矿以伊三界沟矿发〔2023〕66号对伊金霍洛旗新庙三界沟煤矿整合改造初步设计进行批复并公告。 2023年伊金霍洛旗能源局同意对三界沟煤矿采区接续开采项目予以备案,备案文件中明确项目设计生产能力0.45Mt/a,生产能力不变。目前新资源采矿权相关手续已办理完成,2023年12月取得内蒙古自然资源厅颁发的新采矿许可证(证号:C**),采矿许可证规模为*吨/年,面积6.1345km2。 三界沟煤矿整合186区块后生产能力维持0.45Mt/a不发生变化,原有矿井主井提升系统、副井提升系统、井下排水系统、供电系统、井下运输系统、采掘工作面、通风系统、地面生产系统等全部依托,可满足生产能力要求。 本次采区接续项目实施后,主要是对开采开拓进行了局部调整,对地面的各场地设施进行调整或改造,本项目矿井设计井工开采的6煤工业资源储量为923.*吨,矿井设计资源/储量为809.*吨,设计可采储量为606.*吨。按照储量备用系数取1.30,本矿井矿井设计服务年限为T=606.8/(4.5×1.3)=10a。本项目工程总投资为*.*元,其中环保工程总投资为2900.*元,占项目总投资的21.22%。 |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相关措施均已建成,在原有工程的基础上未新增新的污染源,其现有污染源经防治措施治理后均能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标准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本项目原煤由地下直接通过封闭输煤栈桥送到储煤棚暂存后外售至洗煤厂,工业场地内的煤炭输送采用全封闭式输煤栈桥,使煤炭厂内输送在封闭环境中完成,减少输送过程中煤尘逸散而污染环境;储煤棚采取全封闭结构设计,并配置自动喷雾降尘措施;通过以上措施处理,可有效抑制场内运输煤尘产生,无组织排放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煤炭工业无组织排放限值1.0mg/m3的要求。对运煤车辆应进行统一管理,限载限速,装满物料后应加盖蓬布防止抛洒碎屑;对厂区 (略) 及矿 (略) 应派专人负责,经常维护以保 (略) 面状况,并及时清 (略) 上散状物料; (略) 两侧种植油松,油松之间种植草皮,有效的起到防风固土的作用;对厂区及 (略) 经常洒水,可起到很好的抑尘作用。 (二)水环境防治措施 现风井场地内已建设一座矿井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能力为15m3/h(360m3/d),采用一体化全自动反冲洗净水器,处理工艺流程为调节+加药+混凝沉淀+过滤,处理后水质满足《煤矿井下消防、洒水设计规范》(*)中井下消防洒水水质标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2020) (略) (略) 绿化的水质标准,全部回用于井下洒水、储煤棚降尘用水和绿化用水等,不外排。 办公生活区已建成生活污水处理站一座,采用一套处理量为90m3/d的MBR膜生活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的水质均能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2020) (略) (略) 绿化的水质标准,主要回用于地面 (略) 洒水。工业场地生活污水产生量为30.98m3/d,本次采区接续开采项目拟新建生活污水处理站一座,内设一套处理量为60m3/d的生活污水处理设备,采用A/O生化+沉淀的处理工艺,处理后水质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2020) (略) (略) 绿化的水质标准,回用于地面 (略) 洒水,不外排。 (三)地下水污染防控措施 运营期应加强采煤导水裂隙带发育高度观测,重点观测第四系采煤工作面的导水裂隙带发育高度,确保第四系含水层不被直接破坏,同时加强第四系潜水含水层的水位监测工作,靠近火烧区域时要先探后掘;密切关注居民水井供水情况,一旦出现水位降低或干涸而影响其供水,及时为其延深水井或新建水井,或者采取水车等其他供水方式,保证零散民生活用水不受影响。 (四)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过程中对采煤沉陷区及时进行生态恢复治理,对地表裂缝及时充填,防止土壤结构破坏与养分流失;废矿物油等集中收集后及时送至危废暂存库存放;危废暂存库已经建设完成,采取了基础防渗、留设堵截泄漏的裙角等一系列措施,纳入本次采区接续开采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设备修理间建设时地面进行硬化防渗,废矿物油等集中收集后及时送至危废暂存间存放;矿井水处理站、生活污水处理站及各池体建设时采取防渗措施,同时在工业场地设有1座有效容积为200m3的事故水池。 (五)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矿井生产期掘进矸石产生的矸石不出井,直接在井下回填采空巷道;洗选矸石由依托洗选的准格尔旗千汇 (略) 定期送至准格尔旗 (略) 煤矿排土场用于土地复垦;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定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矿井水处理站产生的煤泥和原煤一同对外销售;危险废物产生废矿物油类由专用油桶收集后暂存于工业场地危废暂存库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固体废物均得到了合理的利用和处置,对区域环境影响较小。 (六)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采区接续开采项目实施后,工业场地燃煤锅炉房改造成空气源热泵,不新增高噪声设备,主要新增噪声源为消防水池水泵、污水处理设施水泵等,办公生活区主要新增空气源热泵设备等,其余均依托现有设备,根据预测昼夜间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限值要求,因此,本项目对声环境的影响没有显著增加。 (七)生态保护措施 按照批复《伊金霍洛旗新庙三界沟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开展水土流失防治、土地复垦工作和矿区生态恢复工作。加强对采煤沉陷地复垦与整治措施,对倾斜的林木及时扶正,填补裂缝,保证正常生长;对沉陷较严重的林地地块,根据海拔、坡向、坡度、土壤质地、土层厚度等,采取适宜的整地措施,选择适合当地生长的具有一定稳定性和适应性的、生长快的乡土树种进行补栽,增加植被覆盖度;对塌陷区受损的草地地块进行人工撒播草籽补种,受轻度影响的草地通过自然恢复可恢复到原有盖度,受中度影响的草地通过人工整地、补植、撒播草籽等人工措施进行恢复。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8月28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开始时间为2024年8月28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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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所在地 | 建设 单位 | 环评 单位 | 项目基本情况 | 污染防治措施及排放情况 |
1 | 伊金霍洛旗新庙三界沟煤矿 采区接续开采项目 | (略) 伊金霍洛旗 | 伊金霍洛旗新庙三界沟煤矿(普通合伙) | 内蒙古 (略) | 项目概况:三界沟煤矿 (略) (略) 合作购买东胜煤田三界沟煤矿西侧186区块边角资源,并于2021年11月30日取得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2021年12月末完成煤炭资源勘探。为了方便高效开发三界沟煤矿以及186号区块煤炭资源,2022年6月30日,内蒙古自然资源厅与三界沟煤矿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C*),根据合同三界沟煤矿对186号区块进行整合。 2022年7月,煤矿编制了新庙三界沟煤矿煤炭资源储量核实报告,2022年8月,内蒙古资源资源厅对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进行了复函(内自然资储备资〔2022〕41号)。 2022年9月,内蒙古煤 (略) (略) 编制完成《伊金霍洛旗新庙三界沟煤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2022年12月通过内蒙古自治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专家组审查。 内蒙古煤 (略) (略) 编制完成《伊金霍洛旗新庙三界沟煤矿整合改造初步设计》,2023年2月伊金霍洛旗新庙三界沟煤矿以伊三界沟矿发〔2023〕66号对伊金霍洛旗新庙三界沟煤矿整合改造初步设计进行批复并公告。 2023年伊金霍洛旗能源局同意对三界沟煤矿采区接续开采项目予以备案,备案文件中明确项目设计生产能力0.45Mt/a,生产能力不变。目前新资源采矿权相关手续已办理完成,2023年12月取得内蒙古自然资源厅颁发的新采矿许可证(证号:C**),采矿许可证规模为*吨/年,面积6.1345km2。 三界沟煤矿整合186区块后生产能力维持0.45Mt/a不发生变化,原有矿井主井提升系统、副井提升系统、井下排水系统、供电系统、井下运输系统、采掘工作面、通风系统、地面生产系统等全部依托,可满足生产能力要求。 本次采区接续项目实施后,主要是对开采开拓进行了局部调整,对地面的各场地设施进行调整或改造,本项目矿井设计井工开采的6煤工业资源储量为923.*吨,矿井设计资源/储量为809.*吨,设计可采储量为606.*吨。按照储量备用系数取1.30,本矿井矿井设计服务年限为T=606.8/(4.5×1.3)=10a。本项目工程总投资为*.*元,其中环保工程总投资为2900.*元,占项目总投资的21.22%。 |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相关措施均已建成,在原有工程的基础上未新增新的污染源,其现有污染源经防治措施治理后均能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标准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本项目原煤由地下直接通过封闭输煤栈桥送到储煤棚暂存后外售至洗煤厂,工业场地内的煤炭输送采用全封闭式输煤栈桥,使煤炭厂内输送在封闭环境中完成,减少输送过程中煤尘逸散而污染环境;储煤棚采取全封闭结构设计,并配置自动喷雾降尘措施;通过以上措施处理,可有效抑制场内运输煤尘产生,无组织排放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煤炭工业无组织排放限值1.0mg/m3的要求。对运煤车辆应进行统一管理,限载限速,装满物料后应加盖蓬布防止抛洒碎屑;对厂区 (略) 及矿 (略) 应派专人负责,经常维护以保 (略) 面状况,并及时清 (略) 上散状物料; (略) 两侧种植油松,油松之间种植草皮,有效的起到防风固土的作用;对厂区及 (略) 经常洒水,可起到很好的抑尘作用。 (二)水环境防治措施 现风井场地内已建设一座矿井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能力为15m3/h(360m3/d),采用一体化全自动反冲洗净水器,处理工艺流程为调节+加药+混凝沉淀+过滤,处理后水质满足《煤矿井下消防、洒水设计规范》(*)中井下消防洒水水质标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2020) (略) (略) 绿化的水质标准,全部回用于井下洒水、储煤棚降尘用水和绿化用水等,不外排。 办公生活区已建成生活污水处理站一座,采用一套处理量为90m3/d的MBR膜生活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的水质均能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2020) (略) (略) 绿化的水质标准,主要回用于地面 (略) 洒水。工业场地生活污水产生量为30.98m3/d,本次采区接续开采项目拟新建生活污水处理站一座,内设一套处理量为60m3/d的生活污水处理设备,采用A/O生化+沉淀的处理工艺,处理后水质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2020) (略) (略) 绿化的水质标准,回用于地面 (略) 洒水,不外排。 (三)地下水污染防控措施 运营期应加强采煤导水裂隙带发育高度观测,重点观测第四系采煤工作面的导水裂隙带发育高度,确保第四系含水层不被直接破坏,同时加强第四系潜水含水层的水位监测工作,靠近火烧区域时要先探后掘;密切关注居民水井供水情况,一旦出现水位降低或干涸而影响其供水,及时为其延深水井或新建水井,或者采取水车等其他供水方式,保证零散民生活用水不受影响。 (四)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过程中对采煤沉陷区及时进行生态恢复治理,对地表裂缝及时充填,防止土壤结构破坏与养分流失;废矿物油等集中收集后及时送至危废暂存库存放;危废暂存库已经建设完成,采取了基础防渗、留设堵截泄漏的裙角等一系列措施,纳入本次采区接续开采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设备修理间建设时地面进行硬化防渗,废矿物油等集中收集后及时送至危废暂存间存放;矿井水处理站、生活污水处理站及各池体建设时采取防渗措施,同时在工业场地设有1座有效容积为200m3的事故水池。 (五)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矿井生产期掘进矸石产生的矸石不出井,直接在井下回填采空巷道;洗选矸石由依托洗选的准格尔旗千汇 (略) 定期送至准格尔旗 (略) 煤矿排土场用于土地复垦;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定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矿井水处理站产生的煤泥和原煤一同对外销售;危险废物产生废矿物油类由专用油桶收集后暂存于工业场地危废暂存库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固体废物均得到了合理的利用和处置,对区域环境影响较小。 (六)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采区接续开采项目实施后,工业场地燃煤锅炉房改造成空气源热泵,不新增高噪声设备,主要新增噪声源为消防水池水泵、污水处理设施水泵等,办公生活区主要新增空气源热泵设备等,其余均依托现有设备,根据预测昼夜间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限值要求,因此,本项目对声环境的影响没有显著增加。 (七)生态保护措施 按照批复《伊金霍洛旗新庙三界沟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开展水土流失防治、土地复垦工作和矿区生态恢复工作。加强对采煤沉陷地复垦与整治措施,对倾斜的林木及时扶正,填补裂缝,保证正常生长;对沉陷较严重的林地地块,根据海拔、坡向、坡度、土壤质地、土层厚度等,采取适宜的整地措施,选择适合当地生长的具有一定稳定性和适应性的、生长快的乡土树种进行补栽,增加植被覆盖度;对塌陷区受损的草地地块进行人工撒播草籽补种,受轻度影响的草地通过自然恢复可恢复到原有盖度,受中度影响的草地通过人工整地、补植、撒播草籽等人工措施进行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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