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临海分局关于2024年8月28日拟对浙江台研环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项目环评文件做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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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临海分局关于2024年8月28日拟对浙江台研环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项目环评文件做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临海分局关于2024年8月28日拟对浙江台研环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项目环评文件做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 发布日期:2024-08-28 15 : 25
  • 来源: (略) 生态环境局临海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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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临海分局关于2024年8月28日拟对浙江台研环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项目环评文件做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浙江台研环 (略) 年产*吨固化剂项目

    浙江省台州湾经济技术开 (略) 3号

    浙江台研环 (略)

    项目购置打散机、皮带机等设备。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相应污染防治措施

    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排入上实环境(台州) (略) 。

    废气:①装卸粉尘经空间引风收集,筛选粉尘和筛选进出料粉尘由筛选机进出料口 (略) 收集,以上粉尘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除尘处理后高空排放;②污泥预处理废气经密闭空间引风收集,打散机的进料粉尘由空间引风收集,打散机出料粉尘及打散粉尘 (略) 收集。以上废气收集后一同通过布袋除尘器除尘处理和UV光解设备除臭后,高空排放;等等。

    固废:一般固废各自收集后外卖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各自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噪声:采取适当的防噪、降噪措施。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8月28日至2024年9月6日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临海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0576-* 传真:0576-*

    通讯地址: (略) 办事大厅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七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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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浙江台研环 (略) 年产*吨固化剂项目

    浙江省台州湾经济技术开 (略) 3号

    浙江台研环 (略)

    项目购置打散机、皮带机等设备。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相应污染防治措施

    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排入上实环境(台州) (略) 。

    废气:①装卸粉尘经空间引风收集,筛选粉尘和筛选进出料粉尘由筛选机进出料口 (略) 收集,以上粉尘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除尘处理后高空排放;②污泥预处理废气经密闭空间引风收集,打散机的进料粉尘由空间引风收集,打散机出料粉尘及打散粉尘 (略) 收集。以上废气收集后一同通过布袋除尘器除尘处理和UV光解设备除臭后,高空排放;等等。

    固废:一般固废各自收集后外卖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各自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噪声:采取适当的防噪、降噪措施。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8月28日至2024年9月6日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临海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0576-* 传真:0576-*

    通讯地址: (略) 办事大厅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七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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