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复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函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复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函
省卫生健康委:
你委报来《关于转请批复南昌大学 (略) 中西医 (略) 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赣卫项管字〔2024〕13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重新批复南昌大学 (略) 中西医 (略) 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赣发改社会〔2023〕886号)、《江西省评审中心关于南昌大学 (略) 中西医 (略) 建设项目初步设计评审的报告》(赣评审字〔2024〕164号)、《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建设试点项目指导方案》,经研究,基本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并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及建设规模
南昌大学 (略) 中西医 (略) 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106-*-04-01-*) (略) 东 (略) 1号南昌大学 (略) (略) 区内, (略) 床位数规模和建筑现状,其项目建设内容如下:一是业务用房修缮,主要包含:医疗中心大楼负一层、十九至二十五层,门诊楼一至五层,综合楼六至十层,体检、感染楼一、二层等,修缮面积*.87平方米,修缮内容包括更换门诊楼及综合楼电梯、空调,更换门窗及老旧设备,修缮内墙面、地面、天棚等,升级水电布线等;二是配置相关医疗设备294台(套)。
二、总图布置
原则 (略) 区总图布置不变的基础上, (略) 区既有建筑使用功能要求,对建筑内部平面进行局部改造、修缮。南昌大学 (略) (略) 区位于八一大道以西, (略) 以北, (略) 以南,西侧为住宅小区。 (略) 区南侧, (略) 布设,共设有6个出入口,2个主入口分别位于西南侧(急诊出入口)和东侧(门诊出入口)。医疗中心大楼整体呈7字型布设,东侧主楼部分紧临八一大道,共设有8个出入口,2个主出入口分别位于医疗中心楼主楼东西两侧。综合楼位于南昌大学 (略) (略) 区中部、门诊楼北侧,共设有3个出入口,主出入口位于综合楼北侧,门诊楼、综合楼、医疗中心大楼均以内部走廊或连廊连通。体检、感染楼位于项目西北角,共设有6个出入口,主出入口位于建筑南侧;地下车库设置3个出入口, (略) 区北侧、东侧和综合楼西南侧, (略) 或院区既 (略) 相接。院区现状双 (略) 宽度不小于7米,单向车行道不小于4米,转弯半径6米;消防车道宽度不小于4米,转弯半径最小为9米,满足机动车和消防车通行要求。
三、维修改造工程建筑设计
原则同意对医疗中心大楼负一层、十九至二十五层;门诊楼一至五层;综合楼六至十层;体检、感染楼一、二层等进行修缮。具体修缮内容包括:更换门诊楼及综合楼电梯、空调,更换门窗及老旧设备,修缮内墙面、地面、天棚等,升级水电布线。
下阶段应根据南昌大学 (略) (略) 区各单体建筑使用功能要求,结合对既有建筑物现状情况检测、调查,复核、验算各单体建筑结构安全,视情况采取必要的结构加固措施,进一步优化、完善维修改造设计;进一步复核、优化既有建筑物消防设计,保障消防安全;进一步优化、完善施工运营方案、施工防护措施,保 (略) 正常运营安全性。
1.医疗中心楼装修改造工程
原医疗中心楼为地下2层、地上26层高层建筑,建筑总高度99.95米,总建筑面积*.70平方米,框架-剪力墙结构、钻孔灌注桩基础。为满足中 (略) 建设标准,在维持原医疗中心楼功能、平、立、剖面基本不变的情况下,根据医疗中心楼功能使用要求,对负一层、十九至二十五层平面功能进行修缮;防烟、排烟设施、消火栓系统基本利旧,自动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按现行规范修缮更新,根据现行规范对防烟和排烟设施、消火栓系统进行优化。
修缮后各平面布置为:负一层为中药房、一体化机房、设备间、汽车库;十九层至二十五为病房、抢救、护士站、医生办公室、示教室、值班室、护士长办公室、治疗室、换药室、骨穿刺室(仅二十一层设置)、实验室(仅二十一层设置)、处置室、微创治疗室(仅二十五层设置)、作业治疗室(仅二十五层设置)、物理治疗室(仅二十五层设置)、运动治疗室(仅二十五层设置)、卫生间、污洗间、污物暂存间、开水间、楼梯间、电梯厅、晾晒间、配餐间、走道、活动区、新风机房、电梯井道等。
2.门诊楼装修改造工程
原门诊楼为地下2层、地上8层高层建筑,建筑总高度38.60米,总建筑面积*.40平方米,框架结构、钻孔灌注桩基础。为满足中 (略) 建设标准,在维持原门诊楼功能、平、立、剖面基本不变的情况下,根据门诊楼功能使用要求,对一层至五层平面功能进行修缮;更换电梯、空调;防烟、排烟设施、消火栓系统基本利旧,自动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按现行规范修缮更新,根据现行规范对防烟和排烟设施、消火栓系统进行优化。
修缮后各平面布置为:一层为门诊大厅、门诊挂号收费、急诊科、配电间、影像中心、警务室、设备机房、楼梯间、走道、管道井、电梯井道等;二层为诊室、候诊区、药房、污洗间、配电间、卫生间、设备机房、楼梯间、走道、管道井、电梯井道等;三层为诊室、B超室、候诊区、污洗间、配电间、卫生间、设备机房、楼梯间、走道、管道井、电梯井道等;四层、五层为诊室、候诊区、污洗间、配电间、卫生间、设备机房、楼梯间、走道、管道井、电梯井道等。
3.综合楼装修改造工程
原综合楼为地下2层、地上13层高层建筑,建筑总高度46.65米,总建筑面积*.27平方米,框架结构、钻孔灌注桩基础。为满足中 (略) 建设标准,在维持原综合楼平、立、剖面基本不变的情况下,根据综合楼功能使用要求,对六至十层平面功能进行调整、修缮,原六至九层肿瘤科统筹调 (略) 区;更换电梯、空调;防烟、排烟设施、消火栓系统基本利旧,自动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按现行规范修缮更新,根据现行规范对防烟和排烟设施、消火栓系统进行优化。
修缮后各平面布置为:六层为康复治疗室,布设治疗室、康复中心、中药熏蒸室、值班室、会议室、开水间、走道、楼梯间、强弱电井、水井、电梯井道等;七层为中医治疗室,布设治疗室、中医康复区、名中医工作室、针灸(推拿)功能室、中药熏蒸室、值班室、会议室、开水间、走道、楼梯间、强弱电井、水井、电梯井道等;八、九层为老年医学科(中西医结合临床研究中心)和中医科(中西医结合临床研究中心),布设病房、护士站、医生办公室、治疗室、值班室、会议室、开水间、走道、楼梯间、强弱电井、水井、电梯井道等;十层为中西医结合科(中西医结合临床研究中心),布设办公室、会议室、质控室、样本储藏室、档案室、受试者接待室、CRC/CRA接待室(筛选室)、药品存放区、受试者活动室、病房、护士站、值班室、治疗室、配餐间、分离室、开水间、走道、楼梯间、强弱电井、水井、电梯井道等。
4.体检、感染楼装修改造工程
原体检、感染楼为地下1层、地上3层多层建筑,建筑总高度46.65米,总建筑面积5565.97平方米,框架/砖混结构、筏板基础。为满足中 (略) 建设标准,在维持原体检、感染楼平、立、剖面基本不变的情况下,根据体检、感染楼功能使用要求,对一层北侧,二层东侧平面功能进行调整、修缮,原二层感染科统筹调 (略) 区;防烟、排烟设施、消火栓系统基本利旧,自动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按现行规范修缮更新,根据现行规范对防烟和排烟设施、消火栓系统进行优化。
各层平面功能修缮后如下:一层为中药房,布设制剂生产区、药材提取室、药材浓缩室、药材处理室、中药调剂室、中药煎药室、中药库房、中药饮片质量检测室、药物监测室、周转库房、排烟机房、楼梯间、卫生间、电梯井道等;二层为治未病中心,布设诊室、护士站、处置室、治疗室、抢救室、配药、观察室、医生办公室、值班室、示教室、卫生间、开水间、走道、楼梯间、电梯井道等。
四、给、排水设计
南昌大学 (略) (略) 区现状由东 (略) (略) 、 (略) (略) 分别引入1根DN250给水主管,在院区内成环状布置,供水压力0.25MPa。生活污水、医 (略) 区现有化粪池 (略) 区现有污水处理站达标后排至北 (略) (略) 。 (略) 区室外雨水管道收集后, (略) (略) 上 (略) 。医疗中心大楼一层至设备层(设备层位于三层与四层中间) (略) 直接供水,四至十一层由屋顶水箱减压供给,十二至十九层由屋顶水箱减压供给,二十至二十四层由屋顶水箱供水,二十五至二十六层由屋顶水箱加压供水。门诊楼 (略) (略) 直接供水,四至十三层由门诊楼地下二层无负压供水设备加压供给。综合楼 (略) (略) 直接供水,四至十三层由门诊楼地下二无负压供水设备加压供给。体检、 (略) (略) 直接供水。
鉴于医疗中心大楼、综合楼和体检、感染楼修缮区域部分立管、支管老旧破损,消防设施不满足现行规范,原则同意在医疗中心大楼、综合楼和体检、感染楼修缮区域内升级更换部分给水支管、排水支管和立管,增设消防设施。下阶段应进一步复核本工程用水定额、用水量、排水量。
五、电气工程设计
南昌大学 (略) (略) 区现状由东湖变电站和广南建行线(搭火点为 (略) 门口的户外开闭所)分 (略) 10k (略) 为院区供电电源。院区共设有4个配电所,分别位于医疗中心负二楼、门诊楼负二楼、综合楼一楼和体检楼一楼,门诊楼地下室设有2台250kW柴油发电机作为备用电源,医疗中心大楼负一层东北角柴油发电机房设有2台500kW柴油发电机为备用电源。
本项目电源仍使用原供电方案,仅在各修缮区域内部进 (略) 布局调整,重新布置插座、火灾自动报警、照明、空调及应急照明系统。各建筑单体楼层照明配电箱、空调配电箱、走道照明配电箱、消防配电箱、配电箱全部拆除升级;配电箱增设智能仪表、电表、漏电监控模块;增设照明主干线;原有应急照明及疏散系统拆除,修缮为A型集中控制应急照明及疏散系统。
六、暖通工程设计
原则同意本项目拆除门诊楼、综合楼的修缮区域的通风及空调系统并进行重新设计更换,采用风机盘管+新风系统;体检楼、感染楼、医疗中心大楼利用原有通风、空调系统,仅对已损坏的设施进行更换;在不改变建筑布局及功能的前提下,对建筑防排烟系统进行修缮。
七、原则同意环保、节能设计。下阶段应按照有关规定,完善消防、环保等相关审批手续,并按专项批复要求进一步完善相关设计,落实具体措施。
八、经核定,本工程总概算为*.*元,具体分项概算详见附表。
九、请项目单位、设计单位按专家组审查意见进一步优化、完善设计。根据《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的要求,严格按照可研批复、初步设计批复要求实施,不得擅自改变建设内容、规模、标准和建设方案,严格按照批复概算控制投资;严禁在项目中设置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
十、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一、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附件:工程概算核定表
2024年8月24日
附件
工程概算核定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概算金额 | 备注 |
Ⅰ | 工程费用 | *.67 | |
一 | 医疗中心大楼 | 2494.31 | *.62平方米 |
1 | 修缮工程 | 1278.67 | |
2 | 电气工程 | 320.08 | |
3 | 给排水工程 | 110.65 | |
4 | 消防工程 | 131.33 | |
5 | 暖通工程 | 45.00 | |
6 | 数据中心机房改造 | 511.01 | |
7 | 原机房设备搬迁费 | 97.57 | |
二 | 门诊楼 | 1983.99 | 9734.23平方米 |
1 | 修缮工程 | 849.94 | |
2 | 电气工程 | 376.14 | |
3 | 给排水工程 | 31.07 | |
4 | 消防工程 | 99.06 | |
5 | 暖通工程 | 350.48 | |
6 | 电梯更换工程(8F) | 154.80 | |
7 | 扶梯更换工程(4F) | 122.50 | |
三 | 综合楼 | 908.91 | 5026.45平方米 |
1 | 修缮工程 | 550.78 | |
2 | 电气工程 | 104.39 | |
3 | 给排水工程 | 13.19 | |
4 | 消防工程 | 33.02 | |
5 | 暖通工程 | 121.13 | |
6 | 电梯更换工程(13F) | 86.40 | |
四 | 体检、感染楼 | 249.61 | 1731.57平方米 |
1 | 修缮工程 | 159.39 | |
2 | 电气工程 | 39.65 | |
3 | 给排水工程 | 9.73 | |
4 | 消防工程 | 14.42 | |
5 | 暖通工程 | 3.92 | |
6 | 电梯更换工程(2F) | 22.50 | |
五 | 拆除及清运工程 | 333.05 | |
六 | 门窗更换安装工程 | 409.79 | |
七 | 医疗设备购置费 | 8824.01 | |
1 | 中医设备 | 1569.33 | |
2 | 康复设备 | 1284.18 | |
3 | 各科配置设备 | 5290.50 | |
4 | 实验研究设备 | 680.00 | |
Ⅱ | 建设工程其他费用 | 672.31 | |
一 | 建设单位管理费 | 132.03 | |
二 | 建设工程监理费 | 140.21 | |
三 | 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费 | 7.80 | |
四 | 工程设计费 | 207.92 | |
五 | 工程造价咨询费 | 38.02 | |
六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26.52 | |
七 | 施工图审查费 | 11.76 | |
八 | 工程保险费 | 31.93 | |
九 | 工程鉴定及检测费 | 30.51 | |
十 | 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 | 45.61 | |
(I+II)合计 | *.98 | ||
Ⅲ | 预备费 | 793.80 | (I+II)×5% |
Ⅳ | 总概算 | *.78 |
a
省卫生健康委:
你委报来《关于转请批复南昌大学 (略) 中西医 (略) 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赣卫项管字〔2024〕13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重新批复南昌大学 (略) 中西医 (略) 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赣发改社会〔2023〕886号)、《江西省评审中心关于南昌大学 (略) 中西医 (略) 建设项目初步设计评审的报告》(赣评审字〔2024〕164号)、《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建设试点项目指导方案》,经研究,基本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并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及建设规模
南昌大学 (略) 中西医 (略) 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106-*-04-01-*) (略) 东 (略) 1号南昌大学 (略) (略) 区内, (略) 床位数规模和建筑现状,其项目建设内容如下:一是业务用房修缮,主要包含:医疗中心大楼负一层、十九至二十五层,门诊楼一至五层,综合楼六至十层,体检、感染楼一、二层等,修缮面积*.87平方米,修缮内容包括更换门诊楼及综合楼电梯、空调,更换门窗及老旧设备,修缮内墙面、地面、天棚等,升级水电布线等;二是配置相关医疗设备294台(套)。
二、总图布置
原则 (略) 区总图布置不变的基础上, (略) 区既有建筑使用功能要求,对建筑内部平面进行局部改造、修缮。南昌大学 (略) (略) 区位于八一大道以西, (略) 以北, (略) 以南,西侧为住宅小区。 (略) 区南侧, (略) 布设,共设有6个出入口,2个主入口分别位于西南侧(急诊出入口)和东侧(门诊出入口)。医疗中心大楼整体呈7字型布设,东侧主楼部分紧临八一大道,共设有8个出入口,2个主出入口分别位于医疗中心楼主楼东西两侧。综合楼位于南昌大学 (略) (略) 区中部、门诊楼北侧,共设有3个出入口,主出入口位于综合楼北侧,门诊楼、综合楼、医疗中心大楼均以内部走廊或连廊连通。体检、感染楼位于项目西北角,共设有6个出入口,主出入口位于建筑南侧;地下车库设置3个出入口, (略) 区北侧、东侧和综合楼西南侧, (略) 或院区既 (略) 相接。院区现状双 (略) 宽度不小于7米,单向车行道不小于4米,转弯半径6米;消防车道宽度不小于4米,转弯半径最小为9米,满足机动车和消防车通行要求。
三、维修改造工程建筑设计
原则同意对医疗中心大楼负一层、十九至二十五层;门诊楼一至五层;综合楼六至十层;体检、感染楼一、二层等进行修缮。具体修缮内容包括:更换门诊楼及综合楼电梯、空调,更换门窗及老旧设备,修缮内墙面、地面、天棚等,升级水电布线。
下阶段应根据南昌大学 (略) (略) 区各单体建筑使用功能要求,结合对既有建筑物现状情况检测、调查,复核、验算各单体建筑结构安全,视情况采取必要的结构加固措施,进一步优化、完善维修改造设计;进一步复核、优化既有建筑物消防设计,保障消防安全;进一步优化、完善施工运营方案、施工防护措施,保 (略) 正常运营安全性。
1.医疗中心楼装修改造工程
原医疗中心楼为地下2层、地上26层高层建筑,建筑总高度99.95米,总建筑面积*.70平方米,框架-剪力墙结构、钻孔灌注桩基础。为满足中 (略) 建设标准,在维持原医疗中心楼功能、平、立、剖面基本不变的情况下,根据医疗中心楼功能使用要求,对负一层、十九至二十五层平面功能进行修缮;防烟、排烟设施、消火栓系统基本利旧,自动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按现行规范修缮更新,根据现行规范对防烟和排烟设施、消火栓系统进行优化。
修缮后各平面布置为:负一层为中药房、一体化机房、设备间、汽车库;十九层至二十五为病房、抢救、护士站、医生办公室、示教室、值班室、护士长办公室、治疗室、换药室、骨穿刺室(仅二十一层设置)、实验室(仅二十一层设置)、处置室、微创治疗室(仅二十五层设置)、作业治疗室(仅二十五层设置)、物理治疗室(仅二十五层设置)、运动治疗室(仅二十五层设置)、卫生间、污洗间、污物暂存间、开水间、楼梯间、电梯厅、晾晒间、配餐间、走道、活动区、新风机房、电梯井道等。
2.门诊楼装修改造工程
原门诊楼为地下2层、地上8层高层建筑,建筑总高度38.60米,总建筑面积*.40平方米,框架结构、钻孔灌注桩基础。为满足中 (略) 建设标准,在维持原门诊楼功能、平、立、剖面基本不变的情况下,根据门诊楼功能使用要求,对一层至五层平面功能进行修缮;更换电梯、空调;防烟、排烟设施、消火栓系统基本利旧,自动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按现行规范修缮更新,根据现行规范对防烟和排烟设施、消火栓系统进行优化。
修缮后各平面布置为:一层为门诊大厅、门诊挂号收费、急诊科、配电间、影像中心、警务室、设备机房、楼梯间、走道、管道井、电梯井道等;二层为诊室、候诊区、药房、污洗间、配电间、卫生间、设备机房、楼梯间、走道、管道井、电梯井道等;三层为诊室、B超室、候诊区、污洗间、配电间、卫生间、设备机房、楼梯间、走道、管道井、电梯井道等;四层、五层为诊室、候诊区、污洗间、配电间、卫生间、设备机房、楼梯间、走道、管道井、电梯井道等。
3.综合楼装修改造工程
原综合楼为地下2层、地上13层高层建筑,建筑总高度46.65米,总建筑面积*.27平方米,框架结构、钻孔灌注桩基础。为满足中 (略) 建设标准,在维持原综合楼平、立、剖面基本不变的情况下,根据综合楼功能使用要求,对六至十层平面功能进行调整、修缮,原六至九层肿瘤科统筹调 (略) 区;更换电梯、空调;防烟、排烟设施、消火栓系统基本利旧,自动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按现行规范修缮更新,根据现行规范对防烟和排烟设施、消火栓系统进行优化。
修缮后各平面布置为:六层为康复治疗室,布设治疗室、康复中心、中药熏蒸室、值班室、会议室、开水间、走道、楼梯间、强弱电井、水井、电梯井道等;七层为中医治疗室,布设治疗室、中医康复区、名中医工作室、针灸(推拿)功能室、中药熏蒸室、值班室、会议室、开水间、走道、楼梯间、强弱电井、水井、电梯井道等;八、九层为老年医学科(中西医结合临床研究中心)和中医科(中西医结合临床研究中心),布设病房、护士站、医生办公室、治疗室、值班室、会议室、开水间、走道、楼梯间、强弱电井、水井、电梯井道等;十层为中西医结合科(中西医结合临床研究中心),布设办公室、会议室、质控室、样本储藏室、档案室、受试者接待室、CRC/CRA接待室(筛选室)、药品存放区、受试者活动室、病房、护士站、值班室、治疗室、配餐间、分离室、开水间、走道、楼梯间、强弱电井、水井、电梯井道等。
4.体检、感染楼装修改造工程
原体检、感染楼为地下1层、地上3层多层建筑,建筑总高度46.65米,总建筑面积5565.97平方米,框架/砖混结构、筏板基础。为满足中 (略) 建设标准,在维持原体检、感染楼平、立、剖面基本不变的情况下,根据体检、感染楼功能使用要求,对一层北侧,二层东侧平面功能进行调整、修缮,原二层感染科统筹调 (略) 区;防烟、排烟设施、消火栓系统基本利旧,自动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按现行规范修缮更新,根据现行规范对防烟和排烟设施、消火栓系统进行优化。
各层平面功能修缮后如下:一层为中药房,布设制剂生产区、药材提取室、药材浓缩室、药材处理室、中药调剂室、中药煎药室、中药库房、中药饮片质量检测室、药物监测室、周转库房、排烟机房、楼梯间、卫生间、电梯井道等;二层为治未病中心,布设诊室、护士站、处置室、治疗室、抢救室、配药、观察室、医生办公室、值班室、示教室、卫生间、开水间、走道、楼梯间、电梯井道等。
四、给、排水设计
南昌大学 (略) (略) 区现状由东 (略) (略) 、 (略) (略) 分别引入1根DN250给水主管,在院区内成环状布置,供水压力0.25MPa。生活污水、医 (略) 区现有化粪池 (略) 区现有污水处理站达标后排至北 (略) (略) 。 (略) 区室外雨水管道收集后, (略) (略) 上 (略) 。医疗中心大楼一层至设备层(设备层位于三层与四层中间) (略) 直接供水,四至十一层由屋顶水箱减压供给,十二至十九层由屋顶水箱减压供给,二十至二十四层由屋顶水箱供水,二十五至二十六层由屋顶水箱加压供水。门诊楼 (略) (略) 直接供水,四至十三层由门诊楼地下二层无负压供水设备加压供给。综合楼 (略) (略) 直接供水,四至十三层由门诊楼地下二无负压供水设备加压供给。体检、 (略) (略) 直接供水。
鉴于医疗中心大楼、综合楼和体检、感染楼修缮区域部分立管、支管老旧破损,消防设施不满足现行规范,原则同意在医疗中心大楼、综合楼和体检、感染楼修缮区域内升级更换部分给水支管、排水支管和立管,增设消防设施。下阶段应进一步复核本工程用水定额、用水量、排水量。
五、电气工程设计
南昌大学 (略) (略) 区现状由东湖变电站和广南建行线(搭火点为 (略) 门口的户外开闭所)分 (略) 10k (略) 为院区供电电源。院区共设有4个配电所,分别位于医疗中心负二楼、门诊楼负二楼、综合楼一楼和体检楼一楼,门诊楼地下室设有2台250kW柴油发电机作为备用电源,医疗中心大楼负一层东北角柴油发电机房设有2台500kW柴油发电机为备用电源。
本项目电源仍使用原供电方案,仅在各修缮区域内部进 (略) 布局调整,重新布置插座、火灾自动报警、照明、空调及应急照明系统。各建筑单体楼层照明配电箱、空调配电箱、走道照明配电箱、消防配电箱、配电箱全部拆除升级;配电箱增设智能仪表、电表、漏电监控模块;增设照明主干线;原有应急照明及疏散系统拆除,修缮为A型集中控制应急照明及疏散系统。
六、暖通工程设计
原则同意本项目拆除门诊楼、综合楼的修缮区域的通风及空调系统并进行重新设计更换,采用风机盘管+新风系统;体检楼、感染楼、医疗中心大楼利用原有通风、空调系统,仅对已损坏的设施进行更换;在不改变建筑布局及功能的前提下,对建筑防排烟系统进行修缮。
七、原则同意环保、节能设计。下阶段应按照有关规定,完善消防、环保等相关审批手续,并按专项批复要求进一步完善相关设计,落实具体措施。
八、经核定,本工程总概算为*.*元,具体分项概算详见附表。
九、请项目单位、设计单位按专家组审查意见进一步优化、完善设计。根据《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的要求,严格按照可研批复、初步设计批复要求实施,不得擅自改变建设内容、规模、标准和建设方案,严格按照批复概算控制投资;严禁在项目中设置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
十、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一、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附件:工程概算核定表
2024年8月24日
附件
工程概算核定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概算金额 | 备注 |
Ⅰ | 工程费用 | *.67 | |
一 | 医疗中心大楼 | 2494.31 | *.62平方米 |
1 | 修缮工程 | 1278.67 | |
2 | 电气工程 | 320.08 | |
3 | 给排水工程 | 110.65 | |
4 | 消防工程 | 131.33 | |
5 | 暖通工程 | 45.00 | |
6 | 数据中心机房改造 | 511.01 | |
7 | 原机房设备搬迁费 | 97.57 | |
二 | 门诊楼 | 1983.99 | 9734.23平方米 |
1 | 修缮工程 | 849.94 | |
2 | 电气工程 | 376.14 | |
3 | 给排水工程 | 31.07 | |
4 | 消防工程 | 99.06 | |
5 | 暖通工程 | 350.48 | |
6 | 电梯更换工程(8F) | 154.80 | |
7 | 扶梯更换工程(4F) | 122.50 | |
三 | 综合楼 | 908.91 | 5026.45平方米 |
1 | 修缮工程 | 550.78 | |
2 | 电气工程 | 104.39 | |
3 | 给排水工程 | 13.19 | |
4 | 消防工程 | 33.02 | |
5 | 暖通工程 | 121.13 | |
6 | 电梯更换工程(13F) | 86.40 | |
四 | 体检、感染楼 | 249.61 | 1731.57平方米 |
1 | 修缮工程 | 159.39 | |
2 | 电气工程 | 39.65 | |
3 | 给排水工程 | 9.73 | |
4 | 消防工程 | 14.42 | |
5 | 暖通工程 | 3.92 | |
6 | 电梯更换工程(2F) | 22.50 | |
五 | 拆除及清运工程 | 333.05 | |
六 | 门窗更换安装工程 | 409.79 | |
七 | 医疗设备购置费 | 8824.01 | |
1 | 中医设备 | 1569.33 | |
2 | 康复设备 | 1284.18 | |
3 | 各科配置设备 | 5290.50 | |
4 | 实验研究设备 | 680.00 | |
Ⅱ | 建设工程其他费用 | 672.31 | |
一 | 建设单位管理费 | 132.03 | |
二 | 建设工程监理费 | 140.21 | |
三 | 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费 | 7.80 | |
四 | 工程设计费 | 207.92 | |
五 | 工程造价咨询费 | 38.02 | |
六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26.52 | |
七 | 施工图审查费 | 11.76 | |
八 | 工程保险费 | 31.93 | |
九 | 工程鉴定及检测费 | 30.51 | |
十 | 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 | 45.61 | |
(I+II)合计 | *.98 | ||
Ⅲ | 预备费 | 793.80 | (I+II)×5% |
Ⅳ | 总概算 | *.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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