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卓益阳泉市盂县7万千瓦风电项目永久性使用林地现场查验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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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卓益阳泉市盂县7万千瓦风电项目永久性使用林地现场查验情况公示

根据盂县鑫 (略) 申请文件和永久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我局派工作人员对该项目永久性使用林地进行现场查验,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拟使用林地的位置、范围、林地因子等现地情况与可行性报告一致,拟永久性使用林地总面积3.5117公顷,具体如下:

1、根据林地权属分:盂县梁家寨乡椿树底村集体林地面积为3.1604hm2,梁家寨乡梁家寨村集体林地面积为0.1441hm2,梁家寨乡大崔家庄村集体林地面积为0.1146hm2,梁家寨乡独自口村集体林地面积为0.0926hm2。

2、根据地类分:乔木林地面积为0.4950hm2,疏林地面积为0.0757hm2,一般灌木林地1.5569hm2。

3、根据使用林地类型分:防护林林地面积为0.4950hm2,其他林地面积为3.0167hm2。

4、根据林种分:防护林面积为0.4950hm2,其他林地面积为3.0167hm2。

5、根据森林类别分:其中其他地方公益林地面积为2.2578hm2,省级公益林面积为0.8577hm2,一般商品林地面积为0.3962hm2。

6、根据林地保护等级分:林地保护等级为III级的林地面积为2.3315hm2,林地保护等级为Ⅳ级的林地面积为1.1802hm2。

7、根据起源分:人工林面积为1.9548hm2,天然林面积为1.5569hm2。

8、拟采伐林木情况:涉及采伐林木总株数7株,胸径均<5cm,消耗蓄积量0.0525立方米。

9、该项目永久性使用 (略) 规划区范围内。

10、该项目永久性使用林地不涉及退耕还林地。

11、该项目是由盂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备案的基础设施项目,符合《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 第35号)的有关规定,调查小班地类界限与国土“最新”年度变更数据一致,使用林地小班因 (略) 盂县2020年度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数据,以现地调查为准。

12、该项目使用林地不涉及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和风景名胜区,不存在国家级和省级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不存在已建档的古树名木,也未发现后备古树名木,不涉及*生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不涉及鸟类主要迁徙通道和迁徙地。

13、截至使用林地现场查验工作结束,该项目未发生未批先占林地现象。

14、我局对本次现场查验的真实性负责。

公示日期2024年8月28日--2024年9月3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时间内向盂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反馈。联系电话:0353-*。

盂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年8月28日

根据盂县鑫 (略) 申请文件和永久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我局派工作人员对该项目永久性使用林地进行现场查验,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拟使用林地的位置、范围、林地因子等现地情况与可行性报告一致,拟永久性使用林地总面积3.5117公顷,具体如下:

1、根据林地权属分:盂县梁家寨乡椿树底村集体林地面积为3.1604hm2,梁家寨乡梁家寨村集体林地面积为0.1441hm2,梁家寨乡大崔家庄村集体林地面积为0.1146hm2,梁家寨乡独自口村集体林地面积为0.0926hm2。

2、根据地类分:乔木林地面积为0.4950hm2,疏林地面积为0.0757hm2,一般灌木林地1.5569hm2。

3、根据使用林地类型分:防护林林地面积为0.4950hm2,其他林地面积为3.0167hm2。

4、根据林种分:防护林面积为0.4950hm2,其他林地面积为3.0167hm2。

5、根据森林类别分:其中其他地方公益林地面积为2.2578hm2,省级公益林面积为0.8577hm2,一般商品林地面积为0.3962hm2。

6、根据林地保护等级分:林地保护等级为III级的林地面积为2.3315hm2,林地保护等级为Ⅳ级的林地面积为1.1802hm2。

7、根据起源分:人工林面积为1.9548hm2,天然林面积为1.5569hm2。

8、拟采伐林木情况:涉及采伐林木总株数7株,胸径均<5cm,消耗蓄积量0.0525立方米。

9、该项目永久性使用 (略) 规划区范围内。

10、该项目永久性使用林地不涉及退耕还林地。

11、该项目是由盂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备案的基础设施项目,符合《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 第35号)的有关规定,调查小班地类界限与国土“最新”年度变更数据一致,使用林地小班因 (略) 盂县2020年度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数据,以现地调查为准。

12、该项目使用林地不涉及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和风景名胜区,不存在国家级和省级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不存在已建档的古树名木,也未发现后备古树名木,不涉及*生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不涉及鸟类主要迁徙通道和迁徙地。

13、截至使用林地现场查验工作结束,该项目未发生未批先占林地现象。

14、我局对本次现场查验的真实性负责。

公示日期2024年8月28日--2024年9月3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时间内向盂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反馈。联系电话:0353-*。

盂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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