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睢宁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8月28日受理并拟批准睢宁国润家具有限公司年产1万套儿童家具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徐州市睢宁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8月28日受理并拟批准睢宁国润家具有限公司年产1万套儿童家具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受理 (略) 年产*套儿童家具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拟批准。为保证此次许可工作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4年8月29日-9月4日
联系电话:0516-*
邮箱:*@*63.com
通讯地址:睢宁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厉害关系人可对以下受理并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 (略) 年产*套儿童家具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睢宁县凌城镇工业园区 |
建设单位 |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江苏新诚 (略) |
受理日期 | 2024年8月28日 |
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 | 见附件 |
项目概况 | (略) 拟投资*元,在 (略) 睢宁县凌城镇工业园区,租赁现有厂房6600平方米,建设静电喷涂流水线1条、UV辊涂线1条,建设年产*套儿童家具项目。现已取得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证号:睢行审投资备[2024]303号。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仅产生生活污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与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经采取措施治理后,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开料、断料、精裁、砂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采用“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打孔、开槽、辊涂前砂光、喷底漆前粗磨、辊涂后砂光、底漆细磨工序产生颗粒物采用“双桶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本项目喷漆产生的废气采用“两级过滤棉+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采用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专用烟道引至楼顶排放。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较少,且均采用桶装或袋装密封储存,通过加强危废间通风,加强厂房周边绿化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边角料、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布袋、废包装、化粪池污泥,置于一般固废仓库,定期外售处理;废布袋统一收集,交由供应厂家回收利用;污泥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危险固废废干式过滤材料、废活性炭、废催化剂、漆渣、废包装桶、沾染性废砂纸、废UV灯管、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含油抹布及棉纱手套、含漆收集尘、含漆废布袋、喷枪清洗废液、废清洗剂及废海绵经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噪声源为设备运转噪声,经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合理布局、厂房隔声等措施处理后,厂界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标准要求。 厂区进行分区防渗,针对危废暂存间、涂料堆放区、喷漆、辊涂、拼板等区域进行重点防渗;重点污染防治区以外的车间及地面均进行硬化防渗措施。采取措施后,本项目对土壤和地下水的影响较小。 |
公示参与情况 | 环评阶段未进行公众参与调查 |
承诺文件 | 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文公示承诺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受理 (略) 年产*套儿童家具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拟批准。为保证此次许可工作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4年8月29日-9月4日
联系电话:0516-*
邮箱:*@*63.com
通讯地址:睢宁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厉害关系人可对以下受理并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 (略) 年产*套儿童家具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睢宁县凌城镇工业园区 |
建设单位 |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江苏新诚 (略) |
受理日期 | 2024年8月28日 |
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 | 见附件 |
项目概况 | (略) 拟投资*元,在 (略) 睢宁县凌城镇工业园区,租赁现有厂房6600平方米,建设静电喷涂流水线1条、UV辊涂线1条,建设年产*套儿童家具项目。现已取得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证号:睢行审投资备[2024]303号。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仅产生生活污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与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经采取措施治理后,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开料、断料、精裁、砂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采用“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打孔、开槽、辊涂前砂光、喷底漆前粗磨、辊涂后砂光、底漆细磨工序产生颗粒物采用“双桶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本项目喷漆产生的废气采用“两级过滤棉+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采用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专用烟道引至楼顶排放。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较少,且均采用桶装或袋装密封储存,通过加强危废间通风,加强厂房周边绿化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边角料、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布袋、废包装、化粪池污泥,置于一般固废仓库,定期外售处理;废布袋统一收集,交由供应厂家回收利用;污泥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危险固废废干式过滤材料、废活性炭、废催化剂、漆渣、废包装桶、沾染性废砂纸、废UV灯管、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含油抹布及棉纱手套、含漆收集尘、含漆废布袋、喷枪清洗废液、废清洗剂及废海绵经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噪声源为设备运转噪声,经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合理布局、厂房隔声等措施处理后,厂界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标准要求。 厂区进行分区防渗,针对危废暂存间、涂料堆放区、喷漆、辊涂、拼板等区域进行重点防渗;重点污染防治区以外的车间及地面均进行硬化防渗措施。采取措施后,本项目对土壤和地下水的影响较小。 |
公示参与情况 | 环评阶段未进行公众参与调查 |
承诺文件 | 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文公示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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